實在合不來離婚不是醜事,但不安頓好孩子就是狼心狗肺,對嗎?

滬歲月悠悠


婚姻本來就是相互有意向的兩個人在一起的一場合作,合作不下去了就散夥,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就算散夥也要安頓好兩個人合作的產物吧,要不然也對不起當初的合作了。

很多人都說為了孩子忍受著婚姻的各種問題,寧願自己受苦受累痛苦不堪也不離婚,那樣的人其實就是自己還沒有達到失望的極點,只是用還是作為藉口而已。

任何時候孩子都不是決定我們婚姻的主要因素,一切都是以我們自身的感受來決定。


清風徐來的摩羯


對的,我老公脾氣很暴,我為了孩子,忍受他三十年了~寧願自己苦也不想讓孩子苦,這就是我,因為我孩子沒爺爺奶奶,我生怕他受苦~所以我與老公一直性格不和吵了不少架,還是堅持著一夫一妻,能不散盡最大忍耐保住自己的家,因為建個家真的很不易~可現在年輊人,一二三就離婚的太多了,我認為太任性~


用戶王春枚


看你自己吧。再看看周圍。想當年流行“為了孩子忍氣吞聲一輩子“,現如今老子是老子孩子是孩子。狼子野心,狼心狗肺,從來不乏其人。話說,與其現在離早幹嘛了?鬧著玩呢。孩子說了,你生下我經過我同意了嗎?拋棄我也不用他同意吧。反正他們幹不過你。


竹本桑


當下,離婚不是醜事,但也談不上美事。但不管因為什麼,只要打離婚的念頭,就要把孩子考慮在內,真離婚後,還要使孩子最大程度地減輕傷害。

如果不管不顧,視孩子如空氣,兩個人一拍兩散,孩子則無家可歸,甚至雙方都視孩子為累贅,即使條件再困難,也枉為父或母,說是“狼心狗肺”,也未嘗不可。

一次因為侄子的婚姻問題,我去了法院,看到令人揪心的一幕。

一老男,是爺爺,懷抱小孫女;一青年男,是父親。母親不見蹤影。據女孩的爺爺說,兒媳嫁給他兒子,已是三婚,但生下孩子沒多久,便走了。

據在場的人說,應是遇到騙子了,因為男方一家經濟條件不好,兒子又沒啥出息,勉強湊借了七八萬塊錢,將媳婦娶到了家,沒想到生下孩子,媳婦就非離婚,且堅決不要孩子。

爺爺看著也不靈光,坐在那兒直哭,聲言,他們也養不了這個孩子,非把孩子放法院不可。那個父親呢,站在一旁看著父親哭,一臉茫然。

那場景實在是不忍睹。老公回來就開罵:真是禽獸不如!我倒是可憐大於憤怒:哀其不幸!但仔細想想,也真是沒轍。

可是,再沒轍,就是要飯吃,也得先給孩子一口不是?

當然,很多的離婚家庭應該強似上述家庭,但因著現在的人都現實得很,或是勢力眼得很,如果離婚的話,如果條件談不上好的話,孩子歸誰,都會成為“累贅”。

然而,我們也看到,絕大多數母親們,還有一些父親們,離婚後,拼命地搶孩子,都覺得,即使孩子跟著自己吃糠咽菜,只要在自己身邊,就行。

其實呢,如果允許的話,還是應該放在條件好的一方,如果母親條件好,孩子歸母親,應該是比較好的選擇。

總之,頭腦一熱就離婚,離了之後才想起孩子還沒安頓,這樣的父母,只能說是自私!


暖玉


實在合不來離婚不是醜事,但不安頓好孩子就是狼心狗肺,對嗎?

我覺得對。婚姻中兩個人沒有感情,沒有共同話題,沒有共同的目標,剩下的是彼此的折磨,彼此的傷害,那樣不如早早解脫,離婚好了。

兩個人沒有孩子,覺得不合適分手容易,但如果有了孩子就要慎重,妥善安頓好孩子,減少對孩子的傷害,孩子是無辜的,可憐的,小小的他無論選跟誰對他來說都是殘忍的,我們體會不到孩子的心。

我覺得如果離婚,孩子的撫養權是給對孩子成長期有利的那方好,另一方就定期給孩子撫養費,有空就帶孩子出來玩,跟他聊聊,多聽聽他的心裡話。不要認為孩子判給對方,自己就成了甩手掌櫃,什麼都不理不管。讓孩子將來討厭你,甚至不認為你。艾艾跟老公離婚,兒子判給艾艾,她前夫每個月要給撫養金給兒子。她之前是會計,有小孩後她辭職在家帶小孩,不過平時幫一些小公司做帳,報稅。

開始一年艾艾收到撫養費也準時,後來兒子讀小學了,她要給兒子報興趣班也花了不少錢,她跟前夫提過這些事,前夫一句知道了就掛了電話。連接著兩三個月她都沒收到撫養費,怎麼辦?她讓兒子打電話跟他爸要錢。唉!這是一個什麼場面?

如果她前夫守信用,她要這樣嗎?搞得她兒子現在對他爸的印象都不好。

總之,婚姻不是兒戲,你選擇了婚姻就要做好自己的角色,而不是逃避責任。


蜂密茉莉茶


隨著80後、90後的離婚率逐節攀升,離婚確實不是醜事,但是孩子問題得協商好。有兩個身邊的例子,一個是孩子歸母親,離婚的時候孩子才2歲,離婚時談的撫養費為一個月1000元,但是幾年過去了,男的後來又組建了家庭,又生了孩子,他與前妻的孩子讀小學了,物價上漲,撫養孩子的經濟壓力增大,1000元的撫養費還不能按時給,母親給孩子心理埋下了爸爸不是好人的仇恨心理。第二個例子,孩子歸爸爸,父親要求母親每月給孩子定數的生活費才能探視孩子,由於母親的收入有限,母親稱自己給孩子購買了保險,每月要付保險費為由拒絕撫養費,父親家裡不讓孩子母親探視,孩子也很可憐。


殷果215


婚姻是社會關係,孩子是親情關係。兩者有本質區別,但又彼此聯繫。婚姻好壞,絕對影響孩子,但是,如果實在過不下去,也要善後,孩子是最重要的一個環節,兩個人應該商量好對孩子傷害最小的方案。記住,孩子是最寶貴的財富,其它次要!因為,其它都是身外之物,孩子永遠是你們兩個人的,善待孩子,就是善待將來老了的你自己!


白雪飛菲


我贊成把一切都安排妥當以後再離婚,真是一種最後的負責任,有的人為什麼糾結一輩子,難過一輩子委屈一輩子,到最後也沒有擺脫這沒有愛情沒有疼愛的婚姻,因為他們一生糾結的就是自己的孩子,就是自己的名聲,怕的是孩子是無人管的小草。怕的是自己離婚以後別人對自己的指指點點,所以說這種痛苦自己揹負這種沒有幸福感的婚姻,只能就是這樣的唯一系者,就像是一根闌尾沒有發作就總是留著。


這都是我們70後或者是比我們更早一些年紀的人,他們的普遍想法總覺得離婚對孩子是不負責任,其實我覺得應該把孩子的事情解決明白,如果這些事情都做妥當,離婚也是一件好事,對別人也是一件放手了就不在痛苦了的好事,所以說有時候離婚是一種感情的拯救。有時候離婚,讓孩子沒有感覺到離婚的悲傷沒有造成陰影,那麼這就是一個非常理想的結束情感的選擇。

兩口子離婚雙方是無所謂的,對於孩子來說就是地震一般的感覺。我說如果兩個人都是心平氣和的對待這場失敗的婚姻,都選擇一場沒有震感,沒有地震的結束,那麼孩子毫無搖桿也沒有感覺,這樣的話離婚也就是沒有傷害誰,反而是挺好。


伊春美食美客


當下離婚不是醜事,隨著社會在進步,很多人或許因為時間的推移,或者到了人們常說的7年止癢,都會出現一些問題,但是。如果迫不得已導致離婚,夫妻一定要把自己的孩子安排好,不能不管。這是一份責任,社會上常見的也有些拉鋸式的把孩子推來推去。或者有些人把氣撒到孩子身上。前陣子看到一篇文章,有對夫妻離婚之後經常打孩子。最終孩子因為一些小事被打致死,非常氣憤。所以說離婚不是醜事,你們的小生命是你們的一份責任和擔當,生他就要愛她(他)。。



用戶4032635841820846


離婚對家庭和社會都是一種負能量。沒有原則問題,感情不和,沒有共同語言,作為離婚的理由,實在是藉口!

政府和媒體應該提出明確的婚戀主張,提倡正能量!珍惜原配!珍愛首婚!夫妻還是原配最好!

應該非常明確表態,禁止一切媒體曬離婚,炫耀離婚。

應該明確提出:離婚不能成為一種社會時尚!

現在國家、政府、媒體,應該提倡正確婚戀觀。

離婚可以,但絕對不能允許媒體包括自媒體曬離婚,炫耀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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