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嗎?

Mc墨麒麟


對於這個問題,法律是有明確規定的,通常情況下,如果借款合同或者借條當中沒有明確約定利息,那麼,將視為無息借款,也就是債務人到期只負責歸還本金,而沒有相關的利息,所以要想讓債務人織布,利息,必須要事先進行約定,而且利息是多少要明確,並且不能超過法律的最高上限。

目前,我們國家法律規定,民間利率的最高利息是年利率24%,也就是說,如果超過24%就是屬於高利貸了,對於超過這一部分的利息債務人是無需進行償還的,即便約定了,也不需要償還。

但是我們所說的沒有約定利息的無息貸款,僅指的是正常的還款期限內。如果超過了還款期限,債務人還沒有歸還借款,債權人是有權要求債務人支付逾期利息的。逾期利息可以事先約定,如果沒有約定的話,法律上是有法律規定的。“既未約定借期內的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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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靂:對於自然人之間的借貸法律關係所依據的《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所以,起訴後被告(債務人)無需給付從借款之日起至起訴之日止之間的利息。但無息的借款並不影響債權人在債務人逾期還款時主張逾期利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九條“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貸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的規定,

因此對於屬於不定期無息借貸的案件情形,債權人起訴之日應視為催告之日,(借款人)債務人仍不償還的,起訴之日也即被告債務人開始逾期還款之日,出借人債權人要求借款人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應當予以准許。所以債務人應支付逾期後(逾期即從起訴之日起計算)的利息給原告債權人,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到付清借款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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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在這個問題的規定是相當明確,具有明確的法律適用。我們直接看兩個法條規定:

第二十五條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條 未約定逾期利率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一)既未約定借期內的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所以,如果借條有約定借款期限,但沒有約定利息,借款期限內是無法主張利息,但可以從還款期限到期之後開始計算資金佔用利息,即按照年利率6%計算。若是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期限,原則上債權人可以任何時候要求還款,利息從主張還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計算。

另外,關於民間借貸利息要求,月息兩分以內屬於受法律保護範圍,2分到3分依靠當事人自覺履行,3分以外不屬於法律保護範圍。所以,民間借貸利息最高可以約定到3分。


葉律師


很多時候我們寫借條的時候,可能由於疏忽,只在上面約定了還款期限,並沒有約定借款利息,那麼,還款時出借方可以要求還款方支付利息嗎?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的規定,借貸雙方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視為不支付利息,但借款人自願給付利息的除外。雙方雖未在借款合同中約定利息,但若有證據證明債務人連續有規律的支付利息的,可認定當事人之間的借款為有息借款。

也就是說,如果沒有約定利息,原則上屬於無息借款;但如果借款人有支付利息的行為,那麼也可以認為是有息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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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典通


社會生活中大量個人之間的民間借貸糾紛,很多都是熟人之間的相互拆借,礙於情面很少在借條中約定利息,但是當借款方資信能力下降,出借人通過法律途徑向借款人主張還款時,能否向其同時主張借款利息呢?


一、借款沒有約定利息,但約定還款期限。

首先要向大家明確的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個人借貸如果沒有約定利息的視為無息借款,但不代表不可以向借款方主張逾期還款利息,那麼對於上述情況的借條,在約定的還款期限內不能主張利息,在約定的還款期限後可以主張逾期還款利息,依據上述規定也就是說約定的還款期限越短,對以後出借方主張逾期利息的可能性越大,所以建議如果約定還款期限盡量不要讓該期限過長。

二、借款沒有約定利息,也沒有約定還款期限。

誠上所述,沒有約定利息仍視為無息借款,但是與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不同,出借方可以隨時向借款人主張還款,計算逾期利息的時間從出借方主張還款時開始計算,依此規定出借方向借款人主張還款的時間越短,以後可以向借款人主張逾期利息的金額可能會越多。

三、如何計算逾期利息

逾期利息能否適用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以年利率24%向借款方主張逾期利息,答案是否定的。上述規定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一)既未約定借期內的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可見無論上述哪種方式向借款方主張逾期利息,都只能按照年利率6%向借款人主張。<strong>


東友律師團


你這種情況應該是熟人之間的借貸,但是你們又簽署了借款合同,在合同上沒有體現利息。不知道你們雙方有沒有口頭約定利息。若是口頭約定了利息,您也可以適當的提出來。畢竟資金是有成本的。

如果您口頭也沒有約定利息,那麼我建議您還是不要說利息的事,當然如果他不還本金,或者到期沒有還錢,你可以在籤一份補充協議,把利息和違約金算進去,這也是一個比較穩妥的方法。

我是財經領域創作者,歡迎有關財務負債方面的問題都可以諮詢我。謝謝!


南昌根哥


出現這樣的情況,估計也不是大金額的。也不是機構、公司間的借款。多是鄉鄰鄉親熟人親戚間的借款,數額也不是很大,如果是由於借款時太倉促,一方拿了錢就走。沒有寫詳細的借款合約,後面應該是可以再商量合約的,或文字或口頭的都行。如果是當初就說好不要利息,事後出借方有反悔,提出需要利息。那麼利息肯定是需要一個比較合理的範圍,或以同期的銀行利息,或鄉間多數人接受的利率,這樣是可以理解的,當然也要借方是認可的,沒意見的,否則也會引起矛盾。必竟當初是明確不要的。如果矛盾鬧深,對雙方都不好,還是協商解決比方好,畢竟貨幣確是逐年貶值,借方出一個合理補償為好。


原油EIA做單策略預告


一般是不能主張的,但是如果借款人超期還款的話,可以向借款人主張逾期還款的利息


上海灘閔律師


在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沒有利息;逾期可以主張利息損失。


螺爺


一般情況,向金融機構借款都不會不書面寫明利息和違約金,這種情況基本都是熟人之間,親戚之間,同事之間等等,一般借貸金額小,出借人也不是以獲取利息為目的,主要是基於熟人關係而提供的臨時資金應急,對於這種借貸,借貸人可以按時歸還,出借人都不會索要利息,而借貸人一旦不能履行當時雙方的規定日期,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九條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如果借貸雙方既未約定借期內的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簡單來說,借款人有權索要利息,不超過年利率百分之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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