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你認同這種觀點嗎?為什麼?

當代詩人李秋忠


在成人的世界裡,我非常同意這個觀點。以前覺得這個觀點很刻薄,後來慢慢發現這個觀點很有道理!

一個人為什麼會可憐?凡事皆有因果,舉個例子,祥林嫂,一開始大家都是很同情她的經歷,願意傾聽她的過往,同情她,可憐她,鼓勵她,希望她能走出陰霾,但是後來,人們發現祥林嫂根本就不想自己克服困難,對於人們的情感付出,也熟視無睹,每天繼續念念叨叨,久而久之人們就會對之心生厭煩。祥林嫂失去了人們的情感支持,生活也越來悲慘。

2.再舉個例子,有的人你明明勸他,不要那樣做,可是他就是死也不聽,或者他是一個不負責任,人品不好的人,沒有信用的人,敗光了大家的信任與支持,最後一敗塗地,他是可憐,但也可能恨。很多大貪官,最後家破人亡的樣子,可不可憐,可伶,可不可恨,當然可恨!



珍妮SS


有人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我認為這話說很正確,現在舉一個發生在身邊的真實故事,來證明這句話的正確性。我地有一戶家庭,主婦大約六十開外,前十多年丈夫因病去世,時隔兩年女婿也因病走了,不久後兒子又因病走了,兒媳婦帶著兩個未成年的孫子進城謀生去了,留下她和另一個殘疾兒子相依為命。村裡看她怪可憐的,生活失去來源,把她納入貧困戶救助行列,只要民政部門對特困戶,低保戶的一切優待,補助都有她的份。可是慢慢的她就不思進取,產生了嚴重的依賴思想,在沒有納入救助對象之前還下地幹些農活,可是當政府給予她補後,反而不幹活了,整天就守護著長城。村幹部發現這個間題後,多次做她工作,要她勤快些,爭取自食其力,國家只能是給予適當的補助,她還不聽勸戒,以至於村幹部大發雷霆,差點取消她的特困戶扶助資格了,你說氣人不氣人。所以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句話用在她身上,還是蠻準確的。


筷樂味來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確實如此。真實案例。兒子的車停在自家車位,被人劃了一道深印,趕緊去物業調監控,看到有個人坐著輪椅在車門上劃。然後找到物業經理,敲開那人門,質問他為什麼要劃車。那個殘疾人滿不在乎的說,我心情不好,喝了酒,發洩。我說報警,他一無賴相,報吧,我就是仇富,反正我沒錢賠。看到他殘疾,也可憐。可他那無賴相,又可恨。所以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酒窩上的淺笑


認可這句話。

我鄰居50多歲沒有工作,單身,一個人過,日子挺艱難的,社區給他辦了低保,按理說他身強力壯,還可以做些事情養活自已,加上一些好心人經常給些衣服,吃的什麼的,日子也好過,可他天天不自食其力,懶惰,每天還到附近麻將館消遣,將生活費輸光飯也沒得吃,可憐巴巴到處求,真是又可憐又可閒。

你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對不對?


嘿三哥66


我100%的贊成!我75歲。我周圍的朋友這樣的人太多啦!年輕時只許生一個孩子,對孩子百依百順,過分的溺愛,到頭來換來的是傾家蕩產連個住處都沒有,實在是太可憐啦!讓人心疼啊!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往往到老了說兒女不孝,實際這都是老人自己挖的坑,不知對否。


楊子166367143


酒窩上的淺笑

1小時前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確實如此。真實案例。兒子的車停在自家車位,被人劃了一道深印,趕緊去物業調監控,看到有個人坐著輪椅在車門上劃。然後找到物業經理,敲開那人門,質問他為什麼要劃車。那個殘疾人滿不在乎的說,我心情不好,喝了酒,發洩。我說報警,他一無賴相,報吧,我就是仇富,反正我沒錢賠。看到他殘疾,也可憐。可他那無賴相,又可恨。所以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林序錄


這個一句故語,我很瞭解這句話的意思,畢竟我是親身經歷過來的人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的確是。

我呢,不聽老人言 吃虧在眼前。我性格太倔了也太要強了,聽不到身邊朋友,家人的好言好語勸導,導致現在最低俗的時候。現在回想過往的一切,才發現本來可以改變現在的一切不辛,是自己親手毀掉的。

所以呀一切都是有因就會有果。

注要還是要保持一個好的心態。


曦曦情感遊說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你認同這種觀點嗎?為什麼?》

01

有人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你認同這種觀點嗎?為什麼?

關於這個問題,我認為,一個人混的窮困潦倒,一定是他之前犯過的錯誤,導致他錯失發財致富的良機,咎由自取造成的。

我以前是月薪600元的底層員工,只花了五年多時間,就升職到了私企老總級別;後來我創業缺錢,有很多我以前認識的公司老闆,老總,送我錢,助我白手起家……說是白手起家,起家的時候資本也近百萬了。

為什麼我一個窮打工的,原來是社會對底層的員工,月薪只有600元,能升職到私企老總級別,最後創業成為老闆?

我說一個故事……
提醒:不要誤會,那時候,我沒女朋友,這朋友是男的。


我打工的時候,有一次窮的口袋裡只有7塊錢,有朋友來拜訪我,我就花7塊錢請朋友吃飯。
朋友問,你為什麼不吃?
我說,我不餓。
朋友說,你看著我吃飯,我不好意思,你也買一碗飯吃吧。
……來回幾個回合,最後實在沒辦法,我直接說了真相:我只有7塊錢,只夠買的起一碗飯。
當時朋友眼淚就下來了。

那麼有人說了,你朋友為什麼不請你吃飯?

廢話,他身無分文,他要有錢,肯定請我吃飯。

還有人說了,你為啥不拿銀行卡取錢?

廢話,當時我銀行卡如果有存款,肯定去取錢了,那不是沒有嘛!月薪才600元,怎麼可能有存款?

後來我這位朋友考取了公務員,做了警察,已經當了十幾年警察了。

這就是陳旭以前的為人處世。

02

那麼,我們在看一看,那些混的不好的人,是怎麼做的。

有窮人總結說:很多富人們不想搭理窮人,因為他們不想回憶過去的那些窮日子,令自己沒有面子……

陳旭要告訴大家,富人不想搭理窮人,是不想回憶窮日子,這種說法是錯的。因為馬雲並沒有避諱他以前是窮人,馬雲也提起過他以前當窮人的日子。陳旭也經常說,自己以前是保安,五年多時間從保安升職到私企老總級別。可見我們並沒有因為自己以前窮,就覺得丟人。

我說個事情,大家就知道,為什麼富人不願意搭理窮人了。
朋友的車停在停車場,當時我跟朋友準備一起上車,朋友發現車被一個窮人的車蹭了,如果要修復,估計要花不少錢。
當時我說,你看這個車,最多價值5萬,然後停車,離你的車又這麼近。說明這個窮車主做人做事很差,又窮,又不懂事,還魯莽不小心。
我估計你打電話把這個人叫過來,他也不會給你賠錢,這件事還是算了,不如直接走了。

朋友說,我不缺錢,但是不能慣著這些人,道理還是要叫他們明白,就打電話,把這個旁邊的窮人車主給叫過來了。
窮人承認是他碰的。
朋友對窮人說:你象徵性的賠償100塊錢吧。
窮人一聽說要賠100塊錢,立刻反悔不承認了。
當時我們還有事情要辦。我就對朋友說:算了,那個人的車,價值最多5萬塊錢,都停產了。你的車可以買那個窮人的車十幾輛,咱們走吧。
然後我跟朋友就上車走了。

這是親身經歷的真實的事情。

你看這件事。

富人不願意跟窮人來往的真相是:因為窮人為了100塊錢,就可以耍無賴。

03

第三個例子,如果朋友找你借錢,最後他還不起你的錢,你會怎麼做?

我估計很多人,都會去法院起訴,打官司,恨不得讓朋友去坐牢。

然而不是全部人都會這麼做,至少有一部分人不是這麼做的。

我們借錢給朋友,是為了幫助他們;如果他們還不起錢,就去法院起訴打官司,導致朋友被拘留,甚至坐牢,這就成了害人,違背了我們的本意和初衷。

所以啊,有些富人借錢給朋友,那就是純粹幫助朋友,當初就沒準備讓你一定還錢。你願意還錢,你就還;你不願意還錢,那就算了。

普通人能做到這一點嗎?

假設朋友找某人借了10塊錢,你能忍住,不逼著要錢嗎?大多數人做不到吧?

有人說,陳旭,你能做到?

我當然能做到。

有圖有真相:

別說10塊錢,小10萬,我都能不讓朋友還錢。

朋友沒錢,逼著要錢,朋友也做不成了……如果逼著要錢,還不如當初就不借給他。

借錢給朋友,在朋友遇到經濟困難時,又逼著要錢,最後落得錢拿不回來,朋友也做不成了,人財兩空……

這不是傻子才做的事情嗎?

我沒那麼傻。

所以啊,你要麼不借錢給朋友,借錢給朋友了,最佳策略就是:“朋友還不起錢,就不要朋友還錢了”。

04

現在知道,為什麼有人窮,有人富了吧?

為什麼,有人吃不起飯,有人住別墅?為什麼屌絲只能開價值五萬的破車,為了100元錢反悔耍賴?

而陳旭和朋友都是別墅業主,開好車?

那是因為,“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句話是真的!

請看上述的事情……

開價值5萬塊錢汽車的窮車主,他開車剮蹭壞了別人的汽車,富人車主只向窮車主要100元賠償。

窮人本來已經承認撞了富人的汽車,一聽說要賠償100元,立刻反悔不承認了。

其實就算窮人車主賠償了富人車主100元錢,富人車主也不可能因為100元錢就發財了。

富人並不缺100塊錢,後面富人一分錢沒要,就走了。

那麼,為什麼,富人一開始,向窮人車主索要100元賠償呢?

那就是一個事情認定過程,富人的邏輯是:你做了事情,你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後果負責。撞了別人的車,就該賠償。

你錯了,你就要賠償。

富人計較的不是哪個錢,是“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窮人的特點,就是不負責任啊。

因為要賠償100元,窮車主就不負責了,就反悔耍賴了,讓富人徹底看癟了窮人。

富人的結論是:窮人100塊錢的責任,都負不起。窮人沒有信用,不負責任,毫無價值。

但是這件事,在窮人看來,是好事,因為這個開價值五萬汽車的窮車主,他撞了別人車,因為耍賴,他少掏了100元錢,佔了100元錢便宜!

所以這個窮車主認為,他做的是對的,因為他佔了100元便宜!

至於因為這100元的便宜,被人瞧不起,被人徹底否定,窮車主是不知道這些的,也不考慮這些。

05

我再講個故事。

某公司員工和領導坐一個電梯,電梯裡還有其他人。

這時候公司領導突然放了一個屁,電梯臭了。

領導問:是你放的?

員工堅持說:不是我放的。

第二天,員工被辭退了。

員工問領導:為什麼辭退?

領導說:屁大點的事情,都承擔不了責任,你還能有多大本事?你還能有什麼能力?

注意啊,這個開價值5萬的汽車的窮車主,他跟我的那個富裕的朋友,並不認識,沒有任何矛盾。

這個窮車主之所以之前承認自己撞了別人車,後來為了不賠100元錢,就反悔了,做人做事,絲毫不負責任,是因為,他認為做這樣是划算的。

這意味著,做人絲毫不負責任,一分錢責任都不承擔,就是這個窮車主的做人準則。

還是那句話啊:屁大點的事情,都承擔不了責任,你還能有多大本事?你還能有什麼能力?這就是大多數人貧窮的原因。

這個只能開價值5萬汽車的窮車主,他會為了避免自己承擔任何責任,為了避免自己承擔100元經濟損失賠償的責任,對他周圍的人,耍無賴,把他的“無信用,無賴心態和嘴臉”表演的栩栩如生,讓他周圍每一個人,看清楚他的真實樣子,讓他遇到的每一個人,對他失望。

所以這種窮車主會失去任何升職提拔加薪和做生意發財的機會。

因為這個窮車主的無賴,周圍所有人對他失望,不給這個窮車主機會。

這窮車主沒有升官發財的機會,他能不窮嗎?

所以他只能苦苦掙扎,一把年紀,開個價值5萬的停產一二十年的破車。

這個車主為什麼只能開得起價值5萬的,停產的將近一二十年的車?因為他連100塊錢的責任,都承擔不起。

陳旭為啥是別墅業主?

大家也看到匯款記錄了,朋友欠我的小10萬的錢,我說不要,就不要了。將近10萬塊錢的經濟損失,陳旭一句話,就承擔了。

我不是對一個朋友這樣,我是對所有朋友都這樣。

要不然,我一分錢不借給你。

要不然,你要實在還不起,我就不要了。

窮人不願意承擔100元的責任。

陳旭窮的口袋裡只剩下7塊錢的時候,都能拿出來請朋友吃飯。

陳旭出錢借給朋友,朋友生意虧本,將近10萬塊錢的經濟損失,陳旭一句話,不用還了。

將近10萬塊錢的經濟損失,陳旭一句話,就承擔了。

這就是富人和窮人之間的區別。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不要不服氣,人和人的差距真的很大。



屠龍有術


所謂"可憐之人必必有可恨之處"你認同這種觀點嗎?為什麼?"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是人們在生活實踐中提煉出來的經典語言,既合情又合理。而這種合情合理的現象的事實在每個人的身邊普遍存在,對於這種人,讓人既可憐又可恨,既可嘆又可笑。如從前一部歷史劇《武訓傳》中的有這麼一段臺詞:武訓是一個僕人,當主人讓他坐下時,他卻說:"不用了,我站貫了"。作者就把武訓長時間養成的僕人的奴才相刻劃得淋漓盡致。例如自古至今的一些大貪官,當他們被人民推向斷頭臺時,臨終說出的懺悔語言時豈不讓人"可憐",但是他們的犯罪事豈不更讓人"可恨"?有現在又何必當初呢?例如身邊有一部青年男女生活,語言不檢點,不能約束自己,當一部分男人或女人出軌後,有的男人或女人與出軌者還成為朋友,吃喝玩樂在一起。難道這種男人或女人不是那種"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的人嗎?這種"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的例子舉不勝舉,在每個人的身邊隨處可見。


先生634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我還認同這個觀點。

不是有這樣一個故事:一個人可憐乞丐,每天都給他二元錢買早點吃,幾年後,乞丐終於開口跟給他錢的人說話了,你猜他怎麼說,應該是感激之類的吧,他說:包子都五元一個了,你還在給我二元。

現在,農村裡的建檔立卡戶和低保護,他(她)們已習慣了政府的救助,成天不務正業,頭比誰都抬得高,說話振振有詞,稍有偏待,便大吵大鬧。

更有甚者,你幫助他(她)他(她)倒打一耙,搞得人人不敢做好事。嗚呼。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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