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找老伴,經濟上怎麼安排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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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就得看具體情況了,一個是老伴有沒有退休工資,二是老頭退休工資是多少。老伴要是沒有退休金,就得花老頭的嗎,要是有老頭開的不多,就商量讓老伴出點錢,如果老頭退休工資高,可以不用老伴的錢。我的一個朋友在鐵路上班,老婆死了就又找了個老師。他開5000多,就每個月給老伴存1000,剩下的倆個人花。也挺好的沒有啥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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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朋友在崑山,他十多年前找了個老婆當時兩人都是五十多歲,現在已經七十有餘,很幸福。 他們的經濟是男方每月交一千五百元人民幣生活費,女方負責日常生活開支,其實就是AA制,只不過沒有明說而已,我估計女方也會貼一點。女方很勤勞把家裡收拾的乾乾淨淨,洗衣,做飯,從無怨言,感情也很好👍,這才是真正想跟你過一輩子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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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他媽什麼伴除非你那錢沒處花,二婚到死跟你都是兩心眼,二婚女最愛迂上傻逼男,人家就發財了。還是結髮夫妻好珍惜吧男同志們,我是親身經過一次了,如果沒錢看他還跟你,別做夢了,在二婚女心中她孩子排第一她自已排第二,你連第三都排不上,你就是人家的提款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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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苦短,手握已到黃昏之時,孤單老年男女為了自己安享晚年,有一個貼心的伴侶,有一個幸福的家走到一起,只要雙方誌趣相投,相互信伍,相互包容,錢多錢少有花就行,過的舒心過的快樂才是目的。但幸福是目的,經濟是保障,所以在金錢問題上應該這樣考慮。

一.黃昏之約尋找伴侶,首先雙方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不存在誰伺候誰,當保姆,當下手等,這都是不負責任,不願付出,自私的表現,找老伴就是為了相濡已沬,相互扶攜,共度餘生。心存私念,貪圖享受,婚後生活自然無法持續,只能孤獨終身。

二,找伴侶就得找志趣相投,年齡,身份.地位和經濟條件相配的人,三觀一致,身份地位一致,經濟條件相當就會得到相互的尊重,加深兩人的情意,有共同的愛好和共同語言,減少雙方之間的磨擦糾紛,才能使婚約關係得到持久維繫。

三,老年伴侶,談感情已過,更多的是親情關係,各取所需,只要相知相伴,知冷知熱,互相關照,男人用心,女人用情,真心換真情,自然付出的多與少也是你情我願之事,也就不存在誰養活誰的問題。錢的問題也就迎刃而解。

談錢傷情,所以與其傷情,不如重在選擇,選擇大於努力,舒心快樂才是目的,願天下的老年伴侶們共度餘生,安享晚年,夕陽無限好,已經盡黃昏。





大叔話生活


回答“再婚找老伴,經濟上怎麼安排好?”

其實,人們找老伴第一目的應該是滿足情感需求,其次是生活需求。如果兩個人不能情投意合,不能兩情相悅,婚後的問題和矛盾不僅僅體現在經濟方面,很多生活細節都會引發糾紛。但是,在婚前對經濟或其它生活的方方面面有一個共識,也會為婚後的和諧相處提供基礎保證。

現如今再婚找伴的求偶行為已然成為流行趨勢,但是由於經濟的糾紛,以及來源於生活方方面面的其它矛盾導致離婚的概率也大幅上升。所以,對於找伴的雙方能對婚後生活細節有一個能達成共識的約定一定能為婚後生活帶來幫助。

1、老人找伴首先應該建立在情感相吸的基礎上

找老伴不能將就、湊合。也不能懷有欺騙、佔有、依賴、獲得等不良用心和目的。老年找伴必須要找到情投意合,兩情相悅的知心愛人。只有建立在互敬互愛的基礎上的真誠情感,才能克服或包容婚後生活的許多不適。情人眼裡不僅能出西施,而且也能出理解與寬容。以其它目的擇偶找伴的行為紙包不住火,必將慘敗在婚後生活之中。




2、婚前有個約定,叫做“先講後不爭”

無論什麼方式結成的老年再婚,無論什麼情感深度的情誼,在兩個人結合之前,就婚後所能達成的共識應該有個約定。粗到兩方的經濟投入,婚後財產共享與分割,細到興趣愛好,生活習慣等等。以便所有的問題都能在婚前得到確認。只有能適合自己的才是你所需要的,否則,再深厚的情感也不能包容所有矛盾和問題。如果有了婚前的約定,各自量體裁衣,就從容的實現了“先講後不爭”的和諧生活。


3、雙方之間的大度與寬宏是婚後生活的基礎保證

兩個人結成生活伴侶,是心與心的靠近。所以彼此之間就需要相互真誠。大度與寬容就是情感深厚的產物。雖然有了婚前的約定,但是許多細節就需要雙方的大度與寬容才平衡。如果兩個小氣人對待生活的太度扣里扣氣。分心眼過日子,怎麼能讓生活平順?又怎麼能讓生活幸福?如果一個心胸狹窄的人,不僅找不到生活伴侶,身邊也不會有更多的朋友與親情。

單身的人們都渴望能找到心儀伴侶,但是,你是否想過願意為之付出?如果沒準備好自己的心境之前,最好不要急於決定。無論年老年少擇偶都是人生情感的偉大工程,來不得半點虛假或豈圖?否則辛苦築就的婚姻城堡必將坍塌在婚後生活的半途。


真誠永恆


再婚找老伴兒,是為了滿足雙方情感上和生活上的需求,身邊有個人陪伴,生活才不至於變得一團糟。

再婚老伴兒在一起,我傾向於花男人的錢,讓生兒育女、為家庭勞累了一輩子的女人手裡留點“過河錢”。

有的老年女人再婚也是無奈之舉,她們的子女不能很好的贍養她們,她們只能選擇再婚。

如果找到好的、明事理的男人,是她們的福分;如果找到不懂事的男人, 她們晚年的生活也很悲涼。

女人向來就是弱者,她們勞累了一輩子,在晚年沒有能力負擔自己的一切,如果她們有足夠的養老金,有兒女的親情贍養,她們也會生活的很幸福。

然而,老來難,如果女人的手裡沒有養老的錢,她們的晚年會很艱難,所以,再婚老伴兒,應該花男人的錢,男人出錢,女人出力,公平合理,兩不相欠。

如果單身的是老年女人,她們可以把自己的生活打理好;如果單身的是老年男人,由於他們一直被老伴兒照顧的非常周到,老伴兒突然走了,他們很難適應一個人的生活,這個時候,找個老伴兒很有必要。

大多數男人的生活能力很差,家務活兒基本上靠女人打理,這個時候,再婚老伴兒在家裡起到的作用非同小可,這個時候,家裡的經濟開銷就應該由男人負擔。

(1)老田老伴兒去世後,一個人孤孤單單的,以前家裡的事都是老伴兒負責,現在老闆不在了,他很不適應。

別人給他介紹了一個也是丈夫去世的女人,兩個孤單單的、同命相憐的人組成了一個家庭,結婚後住在老田家裡,老伴兒的房子出租,錢由她自己支配。

老田主動負責了家裡的開銷,每個月給老伴兒一筆錢,用來買菜、買米,逢年過節還會多給點。

他們夫妻都有孩子,而且都是男孩子,夫妻協商各自負責自己孩子結婚的費用,其它如吃飯、小的地方老田都會負擔,兩個人因為有言在先,所以基本上沒有家庭矛盾。

(2)俗話說:“有緣千里來相會”,有緣才能有機會做夫妻,雖然是半路夫妻,但也是名副其實的夫妻。

男人養家餬口是天經地義的事,雖然老伴兒是再婚的,也要負責她的生活開銷,何況她還負責家裡的家務,由於她的勤勞,讓男人沒有後顧之憂、多了一些安定,可以吃的可口些,少了孤單寂寞的感覺。

大多數再婚的老年夫妻,家裡都有孩子、有固定資產,為了避免老人百年之後的家庭糾紛,還是要提前安排好以後的事,我認為應該這樣安排:

1.個人婚前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將來由各自的子女支配。

2.再婚夫妻最好有一部分共同存款,以備不時之需。

3.各自負責自己沒有結婚孩子的費用,包括買房子、結婚的費用。

4.逢年過節時,再婚夫妻子女們孩子的壓歲錢、均由男人負責。

自古以來,男人有擔當、養家餬口,再婚時仍然要這麼做。

不要把錢看的太重,雖然有時候沒有錢不行,但是有時候,足夠的錢也無能為力;錢這個東西,“生不帶來,死不帶去”,不要因為錢傷了彼此的和氣,如果錢能夠帶來幸福,就是物有所值,甚至是物超所值。

再婚夫妻生活在一起,生活的和諧、快樂、有幸福感,錢財就不用放在心上。

【我是艾玉芳,專注愛情、婚姻、家庭、情感問答,感謝朋友們關注、瀏覽、點贊、轉發,祝朋友們幸福、快樂、安康!】


艾玉芳


再婚找老伴,經濟上怎麼安排,我做一個回答吧。

老人再婚,由於財產糾葛,孩子們會出面干涉。為了讓孩子放心,也不至於自己經濟上太吃虧,我想經濟上應該這樣安排。

將自己的婚前財產逐一登記造冊(包括存單),然後進行法律公證。等你百年之後,這些財產歸你的孩子繼承,與再婚老伴無關。

你們登記結婚後,工資收入等歸你們夫妻雙方共同所有。除開支外,其它的可以存起來,逢有大病小災時使用,如果不夠用時,可以動用婚前財產中的存摺做為補充,將病治好。

如果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將他們的共同財產的二分之一和剩餘的二分之一與你們雙方孩子來平均共同繼承。如果一方有父母的,也應參與繼承。

如果另一方有工作的,因為有退休金,那他們的養老問題就很好解決了,如果另一方是農民,那國家就可以給他們一定數額的遺屬補助,對於他們的養老,也是很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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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晚年再婚是件很簡單的事,不要想的太多。就是找個伴,兩個人相互照顧的生活,給兒女減少後顧之憂。這個年紀錢對我們來說已不是最重要的了,重要的是讓晚的生活有質量,這個質量包括生活和精神層次上。更不要為自己的兒女去爭對方的財產。兒女至有兒女福,有志向的兒女,給他座金山他不一定看到眼裡,吊兒郎當的兒女給他座金山他很快揮霍掉。

我也是再婚的,我是城市的只有一個女兒。他是縣城的一個女兒三個兒子四個孩子,還有兩個男孩未婚。他的退休金不及我的一半。硬件差了些但軟件很好(人品好,身體好)。他住我家,吃穿我供,剛來時一換季就給他添衣服,一年下來買了二十多件裡外的衣服。我們也登記成了合法夫妻。登記的那天我問他不送我點東西,他說沒錢。我說:從認識到結婚我沒花你一分錢,但不代表我不值錢,記住這是筆債你一定要還。他說他會好好待我的。我相信了。我們一直相處很好,經濟上他買我也買,從不計較得失,兩家孩子相處也好。我們的結合也給我身邊一些好高騖遠的單身女性做了榜樣,他們也紛紛放下條件,尋求簡單的,快樂的,幸福的老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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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天下的再婚男都想經濟上AA,自己的孩子自己管,啥都與對方不搭界,只不過合夥過過日子罷了!而天下的女人們則想:AA?那我還嫁人幹啥?吃自己的,用自己的,自己的孩子自己養,晚上還得陪你睡,(雖然這句話沒有啥道理,但真的有很多女人都這麼想,)憑什麼?我還不如不嫁人呢!所以這就是再婚時兩個人思想上本質的區別……於是乎金錢第一的婚姻註定結局悲催,就是很多勉強維持著的二婚,也是胡亂湊合、勾心鬥角而已(有些人不過是怕第二次離婚被人恥笑,所以才在第二段婚姻裡苦苦掙扎😭)所以建議你要做好這樣的思想準備,那就是她的錢一分都不會拿出來,你的錢負責養家,她負責做家務。(現在有些上班的女性會提出平攤家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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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是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但現代社會的離婚率高達40%,同比再婚率也在增長。而再婚就存在經濟糾紛問題,所以再婚找老伴,經濟上如何安排?這個問題,首先要看對方這個人怎麼樣,值不值得信賴;第二經濟上可以採取AA制,第三儘量提前做好財產公證。

方案一:事先先要好好了解這個人。

再婚尋找老伴,前提是你要了解這個人。你的老伴要是一個通情達理,或者是願意為了你去付出的人,這樣兩個人才能夠去協商經濟問題。如果老伴是一個不講理的人,只會斤斤計較,就怕你佔他便宜,那未來兩個人就會為了金錢而發生矛盾,導致再次離婚。所以,事先一定要先好好的看清楚。

方案二:經濟上可以考慮適當的AA制,以保持平衡關係。

如果兩個人的經濟水平差距不大,可以採取符合我們國情的AA制。例如可以兩人開個聯名賬戶,每個月男方存一部分錢進這個賬戶,女方也是如此。這個賬戶的錢,就用來作為夫妻生活的開銷。


而如果雙方是各自有孩子的,則可以商量好,各自婚前的財產過世後歸各自的孩子所有,這樣也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矛盾。

方案三:提前做好財產公證。

結婚當然是為了好好在一起,攜手共度餘生,但也有可能會有離婚的情況發生。如果離婚可能會產生財產糾紛,到時候弄不清楚,離婚時甚至會分走對方很多的財產。尤其是婚後男方或女方賣掉一套房原本屬於自己的房子,然後再買一套大房子的情況,離婚時更容易引起這種類型的紛爭。


所以,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雙方可以去公證處做個公證,對於各自的財產有個實現的界定和約定,這樣即使以後再次離婚,也不會在財產上收到太大的損失。

綜上所述:


再婚找老伴,經濟上的安排是個實實在在考驗人的問題。首先,你要先從瞭解這個人開始,選擇合適的人和你結婚。其次,可以考慮經濟上AA制以保持平衡關係,最後如果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去做一下財產公證甚至遺囑公證,這樣對各自的利益也是一種保護。(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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