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前夫的女兒我在帶,每個月向前夫要多少錢合適?

獨撫媽媽帶娃記


不知道你前夫的經濟條件怎麼樣。

第一,如果他條件可以,如果他真的愛孩子,作為一個父親,他不會讓自己的孩子受委屈,雖然離婚了。撫養費不用說,作為一個負責任,有擔當的一個男人,一個孩子的父親,不用你跟他要,他自己會按照標準或者超額支付,甚至花一些時間來陪伴孩子,彌補父母離婚對孩子帶來的傷害。

第二,如果他沒錢,自己的溫飽都是問題,按照法律標準來支付撫養費,他根本無能為力。這樣的情況媽媽還是辛苦一些,不管怎樣,孩子是你們自己要生的,生下來就得負責任,不能因為某一方經濟條件不允許,就不養孩子了。相信你也是個負責任的母親。只能怨自己遇人不淑了。

我身邊的人離婚家庭的,有第一種的,父親條件好,雖然離婚了,但也想方設法給孩子最好的,沒有虧待過孩子。第二種的也都是撫養的一方在帶孩子,對方象徵性的給孩子買點東西什麼的。非逼他每個月一定要給孩子多少錢,也不現實。與其有那個時間生氣,不如把功夫花在教育孩子,提升自己上。生活不會虧待一個努力的人,至於那個不負責任,一無是處的父親,以後也就只是和孩子有血緣關係兒子,什麼也算不上。

希望你和孩子越來越好。


原味奶茶不加冰


這個問題我來告訴你答案,對你女兒這角色深有體會,而且現在長大了,我不能保證一定是最好的答案,為了以後長大不後悔你可以看一下我的建議

1.女兒本該歸你前夫養活,你應該把女兒送過去,或許擔心對待女兒不好,那就去在次依法執行,他給你生活費你沒有任何保障就一定能給你,萬一下個月沒有了呢?

2.你可以把女兒給爸爸媽媽帶,你去找工作,找週六日節假日可以休息,最好不要去銷售工作。休息日你可以在家辦公,或者兼職,微商之類的也方便你帶女兒。

3.如果你不放心給別人想要自己帶不錯過孩子的成長,你把以後上學生活的開銷根據你自己生活城市的水平好好計算,一定要有協議讓你前夫按時給的辦法。

也就這三種可能,孩子小不能找保姆,自己帶孩子並不意味著沒收入,你可以做網絡的兼職,有很多的,不需要投資。如果你想做可以找我我推薦給你。

等孩子長大了再去送幼兒園,一輩子的幸福都是在兒童時期了。不幸的人一輩子都在治癒童年,而幸福的人一輩子都在被童年治癒。

什麼事都不要盲目,還有很多時間,你也可以考慮一下自己的未來,畢竟孩子需要家,你也需要啊


王顥婷


法律規定夫妻離婚以後,要共同撫養孩子,如果在國外前夫必須要付撫養費給前妻的。

費用多少可以按照孩子的開銷來確定,還有前夫的經濟狀況來確定

 

從孩子的開銷來說,如果孩子在讀書了,就要一般的生活費,零食費用,還有一年四季的衣服,有的參加興趣班、輔導班都是要費用的,這些都可以加起來,當然如果你全部都要讓孩子去學也是不可能的,也不能獅子大開口,按需選擇,為了孩子的未來都要選擇好

 

如果前夫的經濟比較寬裕的,還可以多要一些,以備不時之需,比如每個月給孩子按時繳納的教育基金,因為很多人都不知道未來是怎樣,如果說這個前夫已經另外組建了一個家庭,或者就算做的生意好,但是沒有辦法保證以後會有穩定的撫養費用,那最好是每個月都給孩子存點教育基金確保孩子至少能有錢讀書。

 

如果前夫條件一直不好的,那麼你也只能要一些溫飽的費用孩子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本來撫養孩子都是共同的,但是現在社會上經常會出現好多都不給撫養費的,而一般的離婚家庭往往孩子的心理教育不是很健全,所以在雙方夫妻都有自己的家庭以後往往會忽略之前的孩子,更不用說基本的撫養費用,有的甚至被遺棄在雙方夫妻的老人那裡。

 

所以關於金錢的支配教育也是很重要,總要讓孩子瞭解撫養費也不是取之不盡的,懂得盡責,努力讀書上進,期待在自己能在讀書畢業以後能夠養活自己為社會做貢獻也是很重要的。






愛說故事的金鼠


為了回答你的問題,我把你所有發的文章和回答其他條友的問答看了一遍,我的建議是和前夫說明情況,看他能給多少,最好多給,如果多給不了,那就按照離婚協議時候約定的給,或者按他現在收入的三分之一給。你在老家父母給你買了一套房,你也說租出去每個月能有2300左右的收入,那也可以緩解緩解你的壓力。

第二我不建議你把孩子放到老人那裡養,孩子就只長大一次,如果你缺失了她的成長過程,就再也沒有機會補回來了,看著她成長,對她是一種快樂,對你也是一種快樂!而且,她已經缺失了父愛,不能再缺失母愛了,你說呢?

第三,你可以回廈門老家,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多好啊,孩子可以父母帶,你也每天能看到。

第四,你做房產中介,時間比較自由,挺適合你的,另外,可以研究做個自媒體的兼職,不耽誤時間,還能增加收入。

總之,他給多少錢是一回事,關鍵還是得靠自己努力去賺錢養孩子。



夜闌臥聽號角聲


如果安法律規定的話最低每月是800塊的撫養費!當然也要看情況的!第一你們之間是什麼樣處境,有沒有對方不聞不問的情況!第二要看對方的經濟怎樣,對方是否有那個心意,多給少給就看條件了!如果說你有不滿意的可以一起協商解決問題!謝謝



背後的啞巴


看到這個話題,我很心痛,女兒是自己生的自己養就行了,幹嘛要糾結哪點兒生活費,男方願意給自然就給你啦,不想給要也沒有用,把心思放在如何教育孩子上,而不是糾結那些芝麻小事兒。特意叮囑一下,千萬不要因為這些事情,在孩子面前說一些負能量的話,(比如:你看你爸,一分錢不給,如何如何……)不要影響孩子的心理健康。母愛是偉大的,您也不例外,祝您幸福。


傲然無語


女兒是媽媽的小棉襖,雖然歸前夫,做為母親也應該帶,要多少錢因人而異,前夫條件好,新的妻子又允許那麼要多少錢可以協商,如果前夫條件不好,或者新的妻子不同意,做為母親如果有能力養就不如要,以免影響前夫的生活,單身媽媽自己獨立養孩子的比比皆是。

另外如果是前夫背叛你的,他的條件也好,就該以當代法定的扶養費的標準為起點,可以按月,按年要,也可以一次給到18歲。


春韻留芳


這個問題我不怎麼好回答,因為我單身,沒有經歷過,



頤酙蕎仙子


這需要看具體情況,他是不想要這個女兒了,還是暫時有困難,只是讓你幫助帶一段時間。如果是他不想要了,那就對不起了,法院起訴他,將女兒的撫養權正式的變更到自己的名下,並要求他出一半的女兒的生活費。如果是暫時有困難,可以讓他出一半或者再多一些的生活費。但有一點,雖然離婚了,雖然女兒判給了前夫,但你是女兒的媽媽,這是無法更改的。鑑於此,你們是協商解決也好,法院起訴也好,最好不要讓女兒知道,孩子還小,不要讓她以為,你們更在乎的是錢。


弱水三千分一杯


大姐:撫養權給人家,拿錢的是你。趕緊去把撫養權變更過來,再談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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