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星輕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集中競價減持股份進展公告

證券代碼:603978 證券簡稱:深圳新星 公告編號:2020-001

本公司董事會、全體董事及相關股東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的基本情況

本次減持計劃實施前,深圳市新星輕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財務總監盧現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39,200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為0.462%;董事、副總經理劉景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0,000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為0.375%;副總經理葉清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39,200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為0.462%;副總經理餘躍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39,200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為0.462%;上述股份來源為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上市後公司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已於2018年8月7日解除限售並上市流通。

集中競價減持計劃的進展情況

2019年10月18日,公司披露了《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計劃公告》(公告編號:2019-043),公司董事盧現友先生、劉景麟先生、副總經理葉清東先生、餘躍明先生因個人資金需求,計劃自2019年11月11日起至2020年5月8日期間內(窗口期等不得減持股份期間不減持),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減持公司股份,其中盧現友先生擬減持不超過184,8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不超過0.1155%;劉景麟先生擬減持不超過150,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不超過0.09375%;葉清東先生擬減持不超過184,8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不超過0.1155%;餘躍明先生擬減持不超過184,8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不超過0.1155%,減持價格將根據減持時的市場價格確定。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盧現友先生已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減持公司股份2,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00125%;劉景麟先生、葉清東先生、餘躍明先生均尚未減持公司股份。

一、集中競價減持主體減持前基本情況

備註:上表中“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2018年5月實施2017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4元(含稅),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股轉增1股

上述減持主體無一致行動人。

二、集中競價減持計劃的實施進展

(一)大股東及董監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競價減持計劃實施進展:

減持時間過半

(二)本次減持事項與大股東或董監高此前已披露的計劃、承諾是否一致

(三)在減持時間區間內,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轉或籌劃併購重組等重大事項

公司於2019年11月26日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於2019年12月18日召開了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方案的議案》、《關於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預案的議案》等相關議案,本次擬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59,500萬元(含59,500萬元),具體募集資金數額由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在上述額度範圍內確定。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11月27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新星輕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預案》(公告編號:2019-052)等其他相關事項公告。

(四)本次減持對公司的影響

盧現友先生、劉景麟先生、葉清東先生、餘躍明先生不屬於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本次減持股份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股權結構及未來持續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項

無。

三、集中競價減持計劃相關風險提示

(一)減持計劃實施的不確定性風險,如計劃實施的前提條件、限制性條件以及相關條件成就或消除的具體情形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減持計劃尚未實施完畢,公司董事盧現友先生、劉景麟先生,副總經理葉清東先生、餘躍明先生將根據其自身資金安排、公司股價變動情況、監管部門政策變化情況等具體情形決定是否繼續實施本次減持股份計劃,減持數量、減持時間、減持價格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

(二)減持計劃實施是否會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風險

(三)其他風險

在上述減持計劃期間,公司將督促盧現友先生、劉景麟先生、餘躍明先生、葉清東先生嚴格遵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及公司規章制度的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輕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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