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能回答一下新型冠狀病毒會對生活用水造成汙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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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警惕新型冠狀病毒對水及環境的汙染 , 近兩天在武漢、深圳的病例中,都發現確診患者的糞便中檢測出新型冠狀病毒,這說明我們對病毒的一些基本特性還了解不清,對該病毒的生存條件、傳播方式等還停留在過往SARS的經驗上,為防患於未然,我建議:1.對確診患者和隔離人員的生活汙水進行一次系統排查,堅決防止其生活汙水未經嚴格處理造成周邊環境和水域的汙染,並且在處理環節必須採取有效措施殺滅病毒。2.防止患者生活汙水經由排水系統對其他人群或動物造成傳染。3.立即安排相關研究部門對新型冠狀病毒在患者生活汙水中的生存繁殖等基本特性進行初步攻關研究,掌握其在生活汙水(汙物)中存活時間等一些基礎數據,為全國防疫提供技術支持。

AAA小仙釹


我在供水企業幹了20年,可以很負責任地告訴您:新型冠狀病毒無法汙染生活用水。
圖:冠狀病毒影像

供水企業對水的淨化處理是分子級別的,也就是連大分子都能去除,更別說大得多的病毒了。水廠會定時對出水進行檢驗,有很多項指標,包括有害金屬、有毒化學物質、微生物等等,只要一項指標不達標就要停運相關設備,檢修正常後才能繼續運行。

再說了,水中的細菌確實很堅強,可病毒差遠了。

病毒的生存條件

病毒只能在細胞內部生存繁衍,在細胞外,它們只是一個微小的分子團而已,無法進行任何生命活動。病毒一旦脫離宿主細胞,溫度、水和空氣、陽光等都能在短時間內破壞它們的結構,使其失去感染能力。就現在這個溫度,4度左右,如果病毒暴露在空氣中,絕大多數(包括冠狀病毒)都無法挺過24小時——它們的蛋白質衣殼會隨時間推移發生變性,衣殼壞了病毒也就廢了。
圖:病毒的結構


在水中,病毒保持活性的時間也許能比在空氣中長几個小時,但它們在水廠裡“活著”純屬遭罪。

自來水的處理流程

經過簡單過濾的原水流入水廠,會先進入混凝池,加入硫酸鋁或者聚合氯化鋁等“混凝劑”。水中的各種雜質分子、顆粒會被混凝劑“拉”著粘在一起,互相結合形成雪片一樣的“凝絮”。

然後渾濁的水進入水流平緩的沉澱池,包含細菌、病毒等雜質的凝絮在這裡繼續互相結合,變成更大的絮片,沉入池底。
圖:左杯中為未處理的原水,右杯中為加入混凝劑並沉澱之後


的水

從沉澱池流出來的水已經很清澈了,但還不夠,還要經過好幾重過濾呢。石英砂、粗沙、細沙、活性炭,最後還得經過高分子膜,這時的水中已經不太可能有細菌和病毒了。

最後一道工序:消毒。自來水離廠前還要用紫外線照一遍,殺滅可能遺漏的微生物。有些水廠還得往水中加入氯氣,防止管道中可能出現的汙染。
圖:二氧化氯發生器。

所以說

這一番折騰下來,水裡早就沒有什麼活物了,出廠的自來水是很安全的。那麼病毒等汙染物會從管道外進入水中嗎?更不可能。供水管網大都保持著0.25以上的壓力,也就是管道內的水對每平方釐米管道內壁都有至少2.5公斤的壓力,所以即便管道破了,也是水向外噴出去,不可能是病毒向內鑽進去。

當然,要是直接從露天水窪中取水用的話,肯定是有很大感染風險的。可現在誰會趴水坑喝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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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方面,政府已經對水源採取了措施:

疫情期間,正值假期,人員流動大且沒規律,汙水量也會隨之無序波動。大城市汙水量會明顯降低,但隨著開始返程又會增大,小城鎮汙水量變化會更大。汙水處理廠應密切關注水量變化,及時投入與水量相匹配的設施設備,確保運行穩定。應注意,“小馬拉大車”或“大馬拉小車”都不利於穩定運行。

當前公共場所和家庭為防控疫情多采用含氯消毒劑進行消毒,汙水中如存在過量餘氯,將可能降低或抑制活性汙泥的活性,影響生物處理單元的正常運行。對於接納較多醫療汙水的小型城鎮汙水處理廠,尤其應予以高度關注。

好氧生物處理,既是去除黑臭汙染物質的核心單元,也是去除、殺滅或抑制病原微生物的最重要環節,必須採取一切措施優先保證好氧生物處理的運行穩定。首先,應加大水質監測和運行巡查項目及頻次,及時發現並排除運行異常狀況。

北京排水集團對各再生水廠進出水緊急增加了餘氯監測,首創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所屬150多座汙水處理廠把運行巡查週期由4小時縮短為2小時,提升運行保障等級。其次,應開展汙泥活性監測或觀測,跟蹤把握餘氯對汙泥活性的影響,視情及時採取相應對策。

生物相觀測是監測汙泥活性狀態的方法之一,當生物相觀測發現原生和後生動物死亡或減少,即說明活性汙泥已經中毒或活性被抑制,建議有條件的汙水處理廠通過測定活性汙泥的比耗氧速率(SOUR)提前預警汙泥活性的變化。

國際上有比耗氧速率(SOUR)標準測定方法(Test for inhibition of oxygen consumption by activated sludge for carbonaceous and ammonium oxidation, ISO8192:2007),可準確測定汙泥活性,少部分汙水處理廠安裝了在線SOUR測定儀,可動態實時監測汙泥活性的變化。緊急狀態下,可臨時採用簡易方法測定汙泥活性(見附件),粗略把握汙泥活性狀況。當發現汙泥活性降低時,可減少剩餘活性汙泥排放量,提高汙泥濃度,同時適當增大曝氣量,確保汙水處理效果。

提高汙泥濃度時,應注意核算二沉池固體表面負荷,監測泥水界面,防止汙泥流失。在汙水生物處理單元運行穩定的前提下,消毒單元應保持正常運行,出水水質嚴格執行《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衛生學指標的要求,沒有特殊情況不需要過量投加消毒藥劑。

針對當前公眾所關注的我國汙水處理系統是否能夠有效防控疫情傳播等問題,王凱軍教授在回答E20研究院的採訪中表示:我們國家針對傳染病通過汙水傳播已經建立了三級防護體系:1、病房內病人的排洩物進行消毒處理與其他廢物一起,進入醫院危險廢物處理體系;2、在各級醫院,特別是傳染病醫院均建立了醫院汙水處理系統;3、醫院汙水進入城市下水道進入城市汙水處理廠,在城市汙水處理廠根據標準均設置了不同類型的消毒設施。

發達國家對醫院汙水的管理十分嚴格,不僅建立了醫院內的衛生安全管理體系,而且對不同條件下醫院汙水的處理方法也有明確規定。在對汙水水質進行處理的同時,還進行了消毒處理。世界衛生組織(WHO)也要求是對醫院汙水產生、處理、排放的全過程進行監管,監管範圍不僅包括下游城市汙水處理廠,也包括對汙泥處理的要求。同時,絕大多數的發達國家的城市汙水處理廠都設有汙泥消化和無害化甚至焚燒裝置,經過無害化處理之後的汙泥可以達到WHO的相關規定的。

2020年2月1日,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適時發佈了環辦水體函〔2020〕52號《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汙水和城鎮汙水監管工作的通知》。通知中除強調“加強分類管理,嚴防汙染擴散”、“強化消毒滅菌,控制病毒擴散”的總體要求外,還公開了《新型冠狀病毒汙染的醫療汙水應急處理技術方案》。這也是生態環境部繼2003年《“SARS”病毒汙染的汙水應急處理技術方案》之後,針對病毒疫情發佈的又一重量級醫療汙水處理技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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