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檢察院: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司法保障

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司法保障

省檢察院要求依法嚴厲打擊涉疫犯罪行為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2月7日訊(記者 于振宇)2月6日,省人民檢察院發出《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通知》,對全省檢察機關做好當前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要依法懲治涉疫情刑事犯罪,依法嚴厲打擊疫情防控期間“醫鬧”“暴力傷醫”、擾亂醫療秩序的犯罪,依法保護奮戰在防控一線的醫護人員。依法嚴厲打擊利用疫情哄抬物價、囤積居奇、牟取暴利、趁火打劫等擾亂社會秩序的犯罪和製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犯罪。依法嚴厲打擊患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以及疑似病症故意傳播病毒、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治療造成嚴重後果的犯罪。依法嚴厲打擊編造與疫情有關的恐怖信息、利用疫情製造傳播謠言、抗拒疫情防控、破壞法律實施、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依法懲治隱瞞、謊報疫情,未及時採取預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擴散等瀆職犯罪。

《通知》強調,要立足公益訴訟檢察職能開展源頭防控,依法嚴厲打擊非法捕獵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的犯罪,注意發現野生動物保護中存在的監管漏洞,積極穩妥探索野生動物保護領域的公益訴訟。注重發現生鮮、肉類市場檢驗檢疫中存在的漏洞,及時提出檢察建議,促進完善相關治理措施。要切實加強涉疫情訴訟監督,充分利用“兩法”銜接工作機制和信息共享平臺,深入挖掘監督線索。加強民事訴訟監督,妥善辦理因疫情引起的合同、勞資糾紛等案件,依法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依據授權探索提出懲罰性賠償請求,提高違法者違法成本。要切實做好監管場所檢察工作,全面掌握監管場所疫情防控情況,督促監管部門做好監管場所的消毒、監測、藥品和醫療器械的儲備、限制會見等工作。要重點加強疫情防控期間監管場所安全防範、維護在押人員合法權益、糾防超期羈押等檢察工作。對於因工作失職瀆職導致監管場所疫情發生、出現嚴重後果的,要依法開展偵查。

原載《湖南日報》(2020年2月8日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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