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檢察機關建立快速反應機制 依法從嚴從快處理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江門市檢察機關刑檢部門建立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應機制,堅持主動發揮檢察職能,依法從嚴從快處理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

江門市檢察機關建立快速反應機制 依法從嚴從快處理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

  2月2日,我市公安機關接到報案稱,有市民通過聊天軟件與一男子商談購買口罩,之後將款項轉賬到對方賬戶後,發現上當受騙。經查,犯罪嫌疑人梁某利用疫情在聊天軟件上發佈虛假口罩銷售廣告信息,騙取數名市民合計人民幣5000多元。

  江門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科科長張維良:“立案以後我們提前介入,取證工作以後,公安機關很快就提請批准逮捕。所以我們在一天之內完成審查逮捕工作,把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截至目前,江門市檢察機關對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提前介入4件,其中2件批捕,案情包括妨害執行疫情防控措施公務、利用口罩緊缺哄抬物價牟取暴利、生產銷售偽劣口罩等方面。例如在一起利用口罩緊缺哄抬物價牟取暴利的案件中,市檢察院與公安機關共同研判,進一步固定有關證據,以證實嫌疑人是否有哄抬物價的主觀故意。

  江門市公安局食品藥品與環境犯罪偵查支隊王警官:“比平時的價格高了將近10倍,兩個人一共銷售了5萬隻,價值將近20萬。公安機關主要是對兩名主要嫌疑人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其他嫌疑人待案情查清後,再根據相應的情節進行處理。”

  江門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科科長張維良:“只要是構成刑事犯罪的,我們都會第一時間提前介入,目前2件犯罪嫌疑人在案的、完成取證的,我們都是用一天時間完成審查逮捕工作,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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