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你愛過一個小痞子沒


同學,你愛過一個小痞子沒


“世間沒人明白我 我就孤獨著”,這就是年輕的我熟悉你後的第一印象,你是個孤獨的小痞子。

中學時成績蠻好,吃的蠻多,長得蠻胖,四眼牙套妹。其實我自覺天生是個美人胚子,但是美人胚子也經不住青春期奇怪的激素和難以言喻的校服。在我是個胖妹的時候,你在大雪天的路燈下給過我溫柔。“妹砸”,你跟我打招呼。你旁邊不知死活的小男生說“這樣的你都勾搭??”你在他腦袋上“啪”了一下。嗯,你是個善良的小痞子。

中學的時候你就是個老煙槍,我還碰過你手上的煙疤。你身邊的妹妹來來往往,你一個人和仨人打架腳腕子受傷,你家庭不圓滿、 感情也缺失,你聽的歌和我爸聽的一樣;我想,你是個有故事的小痞子。

我承認那時的我眼界狹隘,因為平時太乖,你所有的出格舉動我都會覺得很帥。痞但是明事理,叛逆又有趣,善良溫暖,同時我知道,你也在渴望被理解渴望被愛。

你身上的菸草氣息和比同齡人成熟的一股子孤獨感吸引了我,但你並非不可獲,你身邊的女人,所有的都很接地氣。

後來我們成為了朋友,你身邊人來人往,但你說真正的朋友很少。說起來也是心虛,當年死不承認的喜歡到如今還是看清了自己。大家包括你的女朋友們都知道我和你玩的好,只有我自己知道你對我有多重要。年輕的時候你混的挺飄,我幼稚的腦子不會思考,想成為能“提的起刀 扛得住槍”的妞,想一直站在你身後。

天不遂人願,乖乖女在那之前是我天生的習慣,我心疼你的公鴨嗓,還是不能幫你點菸。你的破爛成績肯定是不指望考上高中,本來以為你會以體育生的身份留到最後,但你早早轉去一所職業學校。我知道,我們會這樣漸遠,我什麼都知道。

你走之前的日子我每一天都在倒計時,每天都拿著寫滿了你喜愛物件的銀利群和手抄的歌詞。你喜歡萬寶路,喜歡百威,喜歡美特斯邦威,喜歡眼睛,喜歡擁抱…我不知道,原來你還喜歡班裡一個女孩子。我把你喜歡的所有都畫在了銀利群煙身上,唯獨那個女孩子,我畫不出來,也不想知道。你離開學校的那天留下一句話“替我照顧好她”,我才明白無論你的頭髮正背還是側背,都不是背給我看的。

再見你,就是畢業了。那時候的畢業季是流行在校服上簽名的,你是第一個在我校服上簽名的人,左胸的位置留給你,離心臟近一些是年輕時候的我的小心機。在畢業聚會上我用你們吃飯的時間回家換了小裙子,唱k的時候我一直坐在你旁邊,你唱歌的時候一直有人要同你合唱,我在旁邊用手機錄的也挺不爽。快到聚會尾聲,你說:“這首歌送給11”。你的煙嗓真的很適合伍佰的歌,你制止了要同你合唱的人,於是我擁有了一首你送我的專屬的歌。

然後就沒有然後,我們再沒有見過。

多的是你不知道的事。

我媽不小心把那件有你簽名的校服外套洗了,我“痛心疾首”地和她吵了一架,我說:“有的人以後就再也見不到了”;後來你過生日我也記得,零點一過我就在我的留言板上祝你生日快樂,那時的我敏感而自卑,就算作為你的朋友我也畏首畏尾;畢業的暑假我學會了抽菸喝酒,這橋段有點像“春嬌與志明”,但沒有同我對煙的人;上高中之後我開始塗紅唇,塗紅指甲,感覺像是與你登對的小太妹類型,但你之後的女朋友一個比一個純情;曾經在春夏之交逃自習撿樹葉,寫上一切和你有關的消息再夾進日記本里,原來三年多前我竟對你如此著迷。

直到現在我偶爾還是會想起放學總是偶遇的公交車站牌,你見到我後“唰”一下子丟掉手中的煙;還是會想起跑八百時候你陪我跑第二圈的迷人側臉,一邊跑一邊告訴我“前腳掌著地”,再也沒有人教過我跑八百,所以我再也沒有跑過八百;酩酊或者微醺時還會記起你酒後的胡言:“我愛你,我也不知道我愛你什麼”,第二天我們自然而然默契地誰也不提。

後來你點過許多支菸,沒有一支是萬寶路

後來你喝過許多次酒,沒有一次是百威至尊

後來你買過許多衣服,沒有一件是美邦

後來你愛過許多個妞,沒有一個是因為她們的眼

後來我穿梭在人潮之中,沒有一個帶菸草氣息的擁抱讓我如那天沉醉

你不僅是個小痞子,你還是個無賴

我的手機從Note4到w999到iPhone6再到iPhonexsmax,留言板上都有些許你的痕跡

你一定是知道的吧,不然為什麼會有“這首歌送給11”;不然為什麼在我們初次擁抱的第二天你告訴我你最喜歡的姿勢是擁抱;不然你為什麼賴皮到讓我給你戒菸的煙全抽完,說什麼要把字吸到肺裡才行。其實你都清楚,不是嗎。

我們的物理距離從來沒有很遠,如果有緣完全可以低頭不見抬頭見

感謝在你心裡,我算得上是你真正的朋友之一

因為曾經你對與曾經的我而言難能可貴,所以我不承認喜歡,我只承認重要

多虧那時不在乎女人的你和沉得住氣的我

只因如此,你在的那段日子才能是不摻雜任何雜質的那種美

同學

你年輕的時候

愛過一個小痞子沒?

來自公️號:變亂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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