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比賽中什麼叫越位,它對足球有什麼影響?

WaFFenSS


關於足球比賽中越位的問題

凡是進攻隊球員比球更接近對方底線時,就處於越位位置(處於越位位置不等於越位),以下情況除外,1、隊員在本方半場內。2、球員處於對方半場內時,但至少有對方球員兩人(包括守門員)比該球員更接近對方底線

單獨處在越位位置上並不犯規,a、處在越位位置的球員干擾比賽才算越位,比如說:不能接觸球、不能干擾對手(明顯阻擋對方視線來阻擋對方拿球、與對方爭球、採取明顯動作明顯影響對方踢球);b、不能從越位位置獲益,否則也算越位,比如接到從球門立柱或橫樑彈回來的球,或從對方球員身上彈回來的球,接到對方球員有意識救球或傳出的球不能算是越位,所以分為了對方球員主觀和客觀擊出的球,對方主觀救球擊出來的球,剛才越位位置上的球員接觸的話的話就不算是越位位置獲益,對方無意識的將球碰出來,剛才越位位置的球員接球的話就算獲益了就越位了。。。。球門球、界外球、和角球裡沒有越位(定位球有越位),是指本方開球門球、界外球和角球時,開球球員開球的那一次,本方球員不存在越位,球員在之後的比賽是否越位不受影響。。。隊員被判越位時,裁判員應判由對方隊員在越位地點踢間接任意球,如果隊員在對方球門區內越位,那麼這個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時所在球門區內的任何地點執行。。如果越位時對方已經獲得了球,大多時候比賽會繼續,以免比賽節奏放慢。

如果隊員平行於對方倒數第二名防守球員,是不算不越位。越位主要看頭、身體或是腳,胳膊和手不算。當球員與對方底線之間只有一名球員時,如果他接到隊友的回傳球,是不越位的,因為球在他的前方(接到橫傳的球也不算越位,反正球沒在自己後方)。


李家悶油瓶


足球規則裡越位這一項規則,其實在看球時間很短的球迷來說,根本不知道越位的存在,有些時候,裁判說到越位這一規則的時候,都不是很懂,下面我們先來解釋一下什麼叫做越位。

即在進攻方出球球員出腳的瞬間,在對方半場,接球球員比含門將在內的倒數第二名防守球員距離球門更近,同時比球距離球門更近,並試圖藉此位置干擾對方球員爭球,干擾比賽,接門柱橫樑及對方身上反彈球就會被判罰越位。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角球和界外球、半場球,球門球並不算越位 。

說白了,在本方球員傳球的一瞬間,如果是你接球,你面對對方球門只有一名門將的話,就叫做越位,在比賽中,越位是經常發生的事情,是一項犯規,但是不用出牌,因為在球員接球的一瞬間,只有邊線裁判可以通過視覺判斷是否越位。然後告知主裁判吹停比賽。

如果沒有越位的限制,那麼比賽進球會更多,會失去觀賞性。

舉個例子,巴薩和皇馬比賽,如果沒有越位的前提下,梅西可以在對方球門前等著,只要巴薩這邊拿球,一腳長傳傳給梅西,梅西拿球就是單刀,可以直接打門,以梅西超高的射術,十有八九都是進球。同理皇馬也是這樣。

如果這樣的情況出現,就沒有了所謂的戰術考慮,只要球員一拿球,就可以一腳長傳,面對門將打門,那麼足球比賽還有什麼意思,一場比賽不進他50個都不算完,趕上籃球了都。

所以越位必須受到規則限制,在有對方球員的情況下,不能越位,打進的球才漂亮,才會有戰術方面的考慮,其實對於資深球迷來說,進球雖然漂亮,更多的是戰術方面的欣賞,已經球員在面對對方球員做出的個人能力的展現,比如梅西,齊達內等大師級球員,一對一,連過數人,這些才是足球的魅力所在。


老樂說球


關於足球比賽中的越位,其實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定義挺複雜,判斷起來也挺複雜,而且很容易有爭議。

簡單理解,越位的形成首先要滿足以下條件:

  • 已經過了半場,即球員處於對方半場內的時候才有越位一說。
  • 己方球員A出球的瞬間,比球員B與球門距離更近的對方球員不足兩人(含門將)。
  • 己方球員A出球的瞬間,球員B比足球離球門的距離更近。

同時滿足以上三個條件,才能構成越位。準確地說應該是:同時滿足以上三個條件,球員B就是處於越位位置。處於越位位置並不代表就一定會被判越位犯規,這還要看具體情況和該球員的行為來進行判定。

上面說到的距離是以球員所在的點與球門底線所構成的平行線的垂直距離,不是球員與球門的直接距離。比如上圖中只要球員B處於紅線的右邊,就是越位位置。即使他是在球門的斜方向邊路上的紅點位置,看起來比紅線所在的藍色球員離球門還更遠一點,但也是屬於越位位置。

上面只是對於球員處於越位位置的主定義,與此同時還有很多更加細節性的解釋細則,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

處於越位位置不代表就犯規了,造成越位犯規大體上有以下幾種情況:

  • 處於越位位置的球員干擾到比賽。比如觸碰到球,阻擋對方視線或有明顯動作影響到對方踢球等。
  • 處於越位位置的球員從該位置獲益。比如接到回彈球、或直接將己方發過來的球射球進門等行為。

這是對越位犯規的兩大判定標準,一是干擾到比賽,二是獲取到利益。

此外也有很多細節性的細則來對一些具體的情節進行判定。對於不太瞭解的球友而言,要想一下子完全整明白還是有點困難的。

越位在足球比賽中的存在具有重要的意義,合理的利用越位有時候會直接對比賽的最終結果產生影響。有時候可以故意給對方製造越位而獲得任意球,所以在比賽中其實始終貫穿著一套越位和反越位的戰術存在。

如果沒有越位的相關規則,那麼開球的時候可以讓所有的球員都跑到對方的球門區,然後自己的門將把球一個大腳開過去,開完球大家就直接全部在對方的球門前開幹了。或者踢球的過程中留一名前鋒在對方的球門區,得到球后直接大腳傳給前鋒,前鋒接球單刀或直接射門就好了。對方也如法炮製,那比賽就失去了技術性和觀賞性,足球比賽也就不會有今天的地位了。

這就像籃球比賽中,直接弄個摸高能超過籃圈的球員在自己籃下等著就行了,不管來球是三分長投還是中短投,在球臨近籃圈的時候直接跳起來把球打掉算完。那樣的話誰還能進球?恐怕除了暴力扣籃外沒有誰能投球進藍了,所以籃球裡面有一個干擾球的規則來規避這種情況。


出棋不意


相信只要是踢過球或者對於足球基本知識有所瞭解的人,什麼叫越位應該是知道的。其實在足球裡踢7人小場以上的比賽一般都有越位的概念了,何為越位呢?根據國際足聯規則,無論情況多複雜,越位與否最直接的判斷法:1.處於對方半場;2.己方出球一瞬間,疑似越位球員比倒數第二名防守球員(包括門將)距離球門更近;3.己方出球一瞬間,疑似越位球員比球距離球門更近。同時滿足以上三個條件,就是越位。

那麼為什麼越位在足球這項運動裡怎麼重要呢?我可以給大家舉兩個例子:1、早在2002年世界盃上,意大利對克羅地亞、意大利對韓國以及西班牙對韓國的比賽中,都曾經因越位問題出現過較大的爭執,這樣非常不利於比賽的公平展開;2、歐足聯特意製作的一份關於越位判定的DVD碟片,分發給執法歐洲盃的裁判,其中第一組畫面中,卡洛斯在14米外遠射時,薩爾加多、波爾蒂約和菲戈則均處在越位的位置,但無論尤文圖斯的球員如何跟裁判辯論,這一球最終都該算進。因為三人中沒有任何人影響到布豐的視線。他們不屬於“參與進攻球員”。第二組畫面的情況則完全相反,勞爾射門時菲戈正站在他身前,遮住前者射門的動作,“影響了對手”,因此算參與進攻,菲戈也被判越位。規則在強調“參與進攻球員”的定義外,這一段錄像還明確了另一個事實——越位與否取決於邊裁的判斷,而判罰與否則取決於主裁判的判斷。但是大部分情況,只要邊裁舉旗示意,主裁都會做出相應的吹停。隨著時代和科技的發展,現在高級別的比賽都引進了先進的VAR,這樣就更加保證了比賽的順利、公平進行。

那麼它對於足球有什麼影響?簡單的來說,假設沒有越位規則,那麼前鋒就直接站在球門口,後方隊員往門口調。足球只是開大腳了,就失去了對抗性和技術性,也就失去了足球比賽的精彩性。這就像籃球比賽中,在球達到最高點開始下落後,任何人都不能干擾球自然下落,否則,派個人站在籃下,球來了,跳起來打飛,這樣,比賽就沒意思了。所以之所以有了越位的存在,保證了足球比賽戰術性和精彩程度。在2018年俄羅斯世界盃上,國際足聯裁判委員會主席科里納進行了解讀。科里納首先建議球迷不要驚奇,“假如(在一次疑似越位中)你們看到一些邊裁沒有舉旗,那不是由於他們犯了錯。而是由於他們遵守了不必舉旗的指示。假如過早地舉旗,可能抹殺了一次有效的進球機會。假如助理裁判不舉旗的話,那麼比賽將會繼承進行,甚至可能產生進球。最後我們可以通過VAR技術,來判定這個進球是否屬於好球。”因此隨著科學技術的加入,致使足球誤判、漏判甚至假球的情況減少或者不再發生。作為在場上拼搏的球員也好,作為我們這些球迷也罷,熱愛足球就是最好的“VAR”!




TiMo足球


簡單的說,進攻方某球員傳球的一瞬間,接球的隊友處於對方除了守門員的其他所有隊員前面,就是越位了,也就是說當隊友傳球給你的一剎那,你的前面只有對方守門員,甚至都跑到對方守門員前面了,就是越位了,要是沒有越位判罰,比賽就要亂套了,但有一點,擲界外球是不受越位限制的。


冰紅茶31990986


越位,是足球比賽中比較常見、比較複雜的一種規則。那麼,究竟什麼是越位呢。首先引入幾個概念,用於解釋什麼是越位。

一,越位線。

倒數第二名防守隊員所處位置與底線的平行線,稱為越位線。(所謂倒數第二名防守隊員,就是與底線距離第二近的防守球員,包括門將)

二,越位區域。

越位線與底線之間的區域稱為越位區域。

三,越位位置。

進攻一方的球員站在越位區域,稱為處於越位位置。【注:進攻球員站在越位線上時,不算處於越位位置。判斷是否處於越位位置的依據是,攻防球員的有效觸球部位,是否比倒數第二名防守球員更靠近底線】。球員處於越位位置,本身並不犯規。

四,越位。

處於越位位置的球員,參與進攻或者干擾對方球員而獲利時,就會被定性為越位。根據規則,進攻方越位以後,由防守方在越位地點發間接任意球。


簡單來說就是,進攻方球員傳球的一瞬間,在對方半場的接球球員的位置比對方第二名球員和球更靠近底線,即為越位。這句話,要分幾點來解讀,構成越位要存在一下幾點要素,第一:傳球瞬間,接球球員要處於對方半場,如果是在本方半場,則不存在越位概念;第二:比第二名防守球員靠近底線,若與之身體平行,則不越位;第三:比球靠近底線,若傳球瞬間,接球球員的身體有效觸球部位在球后面,則不構成犯規,這條通俗地說就是,往前傳球會越位,往後傳球永遠不會越位。

另外,在這幾種情形下,不存在越位犯規:發球門球、擲界外球、發角球。


以上說的是比較嚴謹的規則。也可以通俗一點理解:進攻方向前傳球的一瞬間,接球球員與底線之間的防守球員(包括門將)如果低於2名,那麼接球球員越位。如果傳球瞬間,皮球比接球球員更靠近底線,則不越位,無需考慮防守球員數量。


仁人愛蹴鞠


一個球員是不是在越位位置上,由兩個條件決定,一是足球的位置;二是對方站在最後第二位(說白了就是最靠近對方球門的對方球員)的球員位置。當球員所在的位置比 球和“站在最後第二位的對方球員” 更靠近對方底線”,就處於越位位置。但若此球員處於本方半場內,則不受此限制。如果球員和第二名對方球員平行,亦不算越位。

圖上最左邊的藍色球員處於越位位置。

2005年版的足球規則包含了國際足球協會理事會的一項新決策,規定“他的腳部分比球和對方站在最後第二位的球員更靠近對方的底線。手臂則不在定義的範圍之內。”也就是說,一名球員處在越位位置的定義是,該球員身體(不包括手臂)的任何部位,比對方站在最後第二位的球員的身體(不包括手臂)的任何部位,和比球的任何部位都更靠近對方的底線時,即處於越位位置。

國際足球協會理事會2009至2010年度足球規則中明確指出,一個暫時離開場地的球員將被認為是站在他之前走出邊線的那一點上。

注意站在最後第二位的對方球員可以是守門員和另一名場上隊員,或兩名場上隊員。帶球或者是站在球后的進攻球員不處於越位位置,也不會越位違例。

需要強調的是,越位位置在球被隊友碰到或者開出的時刻決定,若球在對方隊員操控中,本方球員不算越位 (即是說,于越位位置的球員截得對手誤傳,不會構成越位犯規),即使此球員在越位位置上。單是處於越位狀態本身並沒有違例。

另外球員處於越位位置這種狀態跟雙方隊員正在向前還是向後奔跑是無關的。而任何球員的越位狀態在對方球員接觸到球之後都會消失,具體的裁決由裁判員決定。


日老師說個球


越位是指即在進攻方出球球員出腳的瞬間,在對方半場,接球球員比含門將在內的倒數第二名防守球員距離球門更近,同時比球距離球門更近,並試圖藉此位置干擾對方球員爭球,干擾比賽,接門柱橫樑及對方身上反彈球就會被判罰越位。

簡單來說就是進攻球員在傳球瞬間,自己方其他的球員不能超越對方最後一名防守球員的那條直線。其他特殊情況另說。


個人認為越位的存在是十分重要的,首先斷絕了設置一至兩名前鋒一直潛伏在後衛身後與門將之前的戰術,防止了前鋒不愛跑動,待在禁區撿漏的情況。踢過野球的都知道這種大爺前鋒是多麼的無聊…還有制定這種規則也是為了讓足球更具有觀賞性與競爭性,保證進攻的戰術多樣性,而不是直接長傳吊禁區讓一直待在禁區的前鋒搶點射門。如果沒有越位,防守方都待在禁區之內不敢出擊接球或者與中場做配合,因為自己身後肯定有倆前鋒在後面窩著,這與現代足球的發展思路是相悖的,現代足球要求所有的球員都參與到比賽中來。戰術也多了很多,造越位、反越位,角球和任意球也有更多花樣,對於球迷來說也是很好的。


世界足球記錄者


越位這個名詞咱們在每場足球比賽中基本上都會聽到,到底什麼是越位,下面咱們一起討論下。

越位的定義

越位英文名稱Offside,越位規則最早出現在1874年制定的《足球比賽規則》,主要是對攻方接球球員允許站到的位置作出嚴格限制。在進攻方球員出腳的瞬間,在對方半場內,進攻方接球球員比含門將在內的倒數第二名防守球員距離球門更近,同時比球距離球門更近,並試圖藉此位置干擾對方球員爭球就會被判罰越位。另外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足球比賽中角球、界外球以及球門球不存在越位這一說。

越位的判斷

當一方球員被判越位時,另一方球隊會被給一個間接任意球,越位屬於正常的足球犯規,並不屬於嚴重犯規。那麼如何判斷是否越位,國際足聯給出了以下條件:

(1)處於對方半場;

(2)進攻方球員出球一瞬間,疑似進攻方越位球員比倒數第二名防守球員(包括門將)距離球門更近;

(3)進攻方出球一瞬間,疑似進攻方越位球員比球距離球門更近。

同時滿足以上三個條件,就是越位。那麼越位的判罰對於邊裁可以說是很大的考驗,經常會因為邊裁的判罰引起很大的爭議。

為什麼要有越位

如果足球比賽不採用越位規則,那們進攻方前鋒就可以直接在對方門線上站著,等著隊友傳球過來,然後輕鬆捅進球門。那麼就會出現一種現象,雙方進攻球員都站在對方門前,傳球隊員直接往球門方向傳球即可,那麼足球比賽毫無觀賞性。 正是足球比賽有了越位規則後,前鋒球員必須發揮自己速度的特長,反越位成功後再根據自己的情況去組織進攻!

總之,所有的比賽規則的制訂都是為了使比賽更有競爭性、對抗性,比賽過程更加激烈和精彩,如果足球比賽沒有越位規則的話,前鋒就在球門附近等著傳球,那麼足球比賽的意義何在?


e球視界


根據國際足協也就是管足球的規則規定,就是進攻方處於第二接近對方底線的對方球員及球更接近對方底線的位置時,就是越位的位置。

聽起來是不是挺複雜的,我給你一張圖,你就明白了。

看的透徹不,簡單明瞭。

那如果球員和最後兩名球員在一條線上,咋整?是不是越位?

進攻已經在防守方的的半場,這個時候是不能判越位的。



還有幾種特殊情況是不算越位的,

比如說,界外球在拋球的時候。

守門員開球的時候,被進攻方搶斷了。

自己防守球員失誤了,這種就是豬隊友了。

都是不算越位的。

說說另外一種坑爹的反越位。



反越位呢,屬於一種技戰術,防守策略。

這次的世界盃,日本隊就用過一次這樣的反越位。

不過這種反越位風險挺大的,進行這種反越位,必須要所有的防守球員一齊往前移動,只要有一個頭腦發熱的球員,沒跟上節奏,就不算越位,那自己球門等於屠宰場,任人宰割。

不知道我回答你清楚了嗎?歡迎討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