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債務,一個已經逾期,一個快要到期,是應該解決新的麻煩,還是解決舊的麻煩?

索拉斯德


這就提出了一個債務處理原則和債務處理心理,德先生給大家仔細的理一理邏輯。

欠債逾期之後,先要有正確的思想,那就是正面面對不躲避、違規不怕打官司、協商分期要履行、違法催收要反擊。

先說個簡單結論吧:如果在其他所有條件都一樣的情況下(後續危害、影響生活的程度、債務合規性都一樣),我們肯定應該解決快要到期的那筆債務。為什麼?因為本身一個麻煩已經存在了,解決問題除了要花費金錢,還要人力投入。那麼為什麼要給自己多增加一個麻煩呢?那就相當於給自己多增加一份投入。

而且我們通常看債務的欠款逾期,一般都是在逾期的剛開始階段,會被快速而且頻繁的催收,在中後期慢慢就會歸於平淡。所以此時舊債務可以慢慢處理,而新債務儘量要按著搞定,不要讓爆發。

但前提是所有條件都一致的情況下,如果前置條件不一致,怎麼樣來去處理債務問題呢?

1.對自己影響最大的債務優先處理。例如一筆上人行徵信的債務和不上人行徵信的債務,肯定先處理上徵信的債務。因為上了人行徵信,即使之後還款了,解決了問題,但這筆記錄一般都要持續5年之久才會消除。想想他對自己的影響是不是很大呢?

2.合規的債務先處理,不合規的債務後處理。例如房貸逾期和網貸逾期,他們肯定要先處理房貸債務,一是因為它是完全合規業務,不論是上徵信還是打官司,都是借款人完全輸了。而不合規的債務是有談判的餘地的,可以通過溝通和談判,將一些不合理的費用降下來之後再進行處理。即使打官司訴訟,也仍然可以獲得法律的支持。

3.如果有涉及到暴力催收情節的債務,堅決不要先處理,而是要收集證據,積極進行投訴和舉報。一定要打破過去那種“誰催得緊就先還誰”的常規思想。這個在網貸中尤為常見,網貸的催收思路就是利用人的這種常規思想,所以在欠款逾期後就進行了壓迫式催收、騷擾式催收和威脅式催收。面對此三類催收,堅決要進行抵制。

4.債務重組的原則:多筆債務在一起,如果現金流不足,那麼就嘗試進行分期還款協商。一項一項進行處理,不要採用欺騙、哄騙或者拖延的方法來去躲避債務。雖然債務欠款逾期了,但是信用還仍然可以有。達成分期方案之後,那麼要堅決按照還款方案進行履行。如果實在不能履行,也要提早再次開啟協商之路。

總結一下:每個人都不可能一生都順利,連王思聰都被人追債。所以面對債務時,思想要正確,行為要合規,邏輯要清晰,千萬不可慌了心神,慌了手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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