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戰“疫”:元宵可鬧 嚴禁“醫鬧”

(抗擊新冠肺炎)依法戰“疫”:元宵可鬧 嚴禁“醫鬧”

中新社北京2月8日電 題:依法戰“疫”:元宵可鬧 嚴禁“醫鬧”

中新社記者 張素

8日是傳統佳節元宵節,中國自漢代以來就有“鬧元宵”的習俗,人們舞龍燈、猜燈謎、吃元宵,很是熱鬧。而在當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文傳遞一個信號:元宵可鬧,嚴禁“醫鬧”。

震懾潛在違法犯罪行為

這份《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保障醫務人員安全 維護良好醫療秩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七類將予以嚴厲打擊的涉醫違法犯罪情形。“對醫務人員實施撕扯防護用具、吐口水”“阻礙醫療衛生機構依法處置傳染病患者屍體”……種種情形切實回應了外界關切。

“印發《通知》具有積極意義。首先,要打擊的這些涉醫違法犯罪行為在法律上都有明文規定,如今歸納起來,將讓執法人員更明確、也便於掌握標準。其次,這將對潛在的違法犯罪者起到震懾作用。第三,這將有效地維護良好的醫療秩序。”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餘凌雲接受中新社記者專訪時說。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薛軍也對中新社記者表示,《通知》闡明瞭已出現的涉醫違法犯罪典型情形,嚴厲打擊七類涉醫違法犯罪情形也都是“有法可依”。法律對相關行為進行規範,也將對疫情防控起到積極正面作用。

妨害防疫構成從重處罰

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來,官方密集發聲要嚴懲暴力傷醫行為。中國領導人曾明確指出,“加大對暴力傷害醫務人員的違法行為打擊力度”。中國各地的立法、司法機關也相繼作出部署,比如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依法打擊抗拒疫情防控、暴力傷醫等行為”;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制發通知,提出依法嚴懲九類36種刑事犯罪,“其中5種刑事犯罪最高判死刑”。

8日四部門印發的《通知》也稱:“符合判處重刑至死刑條件的,堅決依法判處”。

薛軍表示,中國嚴格控制和慎用死刑,如今強調“死刑”是因為在全社會抗擊疫情的關鍵時期,一些違法犯罪行為可能造成極為嚴重的後果,符合定罪量刑從重處罰的條件。

“對疫情防控秩序的擾亂,就是對‘暴力傷醫’行為加重處罰的現實依據和法理依據。”南京師範大學中國法治現代化研究院法治發展戰略研究所所長姜濤說,從重處罰意味著在法定刑幅度內選擇較重刑罰或較長刑期。

應如何徹底杜絕“醫鬧”

長期以來,“醫鬧”“醫暴”等醫療糾紛屢禁不止。這份《通知》對於徹底杜絕涉醫違法犯罪行為又有什麼意義?

薛軍表示,《通知》雖是針對疫情這一特殊時期,但這提醒人們,從長遠來看,需要有打擊涉醫違法犯罪情形的常態化機制,“要在定罪量刑時從重處罰,以體現出對醫護人員這一關鍵群體的特殊保護”。

姜濤認為,“暴力傷醫”行為頻繁發生也暴露出刑法罪名的某些不足,十分有必要以刑法修正案形式增設暴行罪,將以毆打或其他暴行侵犯他人身體的行為納入刑法的評價視野。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衛生健康領域第一部基礎性、綜合性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將於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多位法學專家對此指出,通過立法回應此前對待醫療糾紛執法不嚴、消極執法等現狀,將加大力度打擊涉醫違法行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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