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最新通知

疫情最新情況!


截至2月7日24時,全省累計報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1075例。2月7日當天全省新增確診病例57例。新增確診病例中,深圳市17例、廣州市14例、珠海市9例、汕頭市3例、江門市3例、佛山市3例、東莞市3例、惠州市2例、湛江市1例、梅州市1例、河源市1例。另有疑似病例195例。有3412名密切接觸者正在接受醫學觀察。


累計報告確診病例中,深圳市351例、廣州市298例、珠海市82例、佛山市60例、東莞市56例、中山市46例、惠州市41例、汕頭市25例、湛江市20例、肇慶市14例、江門市14例、陽江市13例、梅州市13例、清遠市10例、揭陽市7例、韶關市6例、茂名市6例、汕尾市5例、潮州市5例、河源市3例。男性527例,女性548例,年齡介於2月齡-86歲之間。


截至2月7日24時,在院的977例確診病例中,輕型42例,普通型813例,重型85例,危重型37例。新增出院29例,累計出院97例。累計死亡1例。


陽江最新通知


陽江市累計報告確診病例13例,其中江城區1例、陽東區1例、陽春市2例、陽西縣1例、海陵區8例。13例確診病例中,一例成功治癒出院!

陽江最新通知

陽江最新通知

陽江最新通知


出院患者信息:

陽江最新通知

劉某,男,48歲,為武漢來陽江海陵島旅遊人員。1月22日晚出現發熱、乏力等症狀,到陽江市人民醫院就診。1月23日,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收治在陽江市人民醫院隔離治療。經陽江市人民醫院的全力救治,該患者體溫正常已超一週,三次核酸檢測均呈陰性,肺部影像學顯示炎症明顯吸收,符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指南(第五版)》出院標準,於2月7號上午治癒出院。


陽江最新通知


陽江市公安局發出最新通知!


陽江最新通知

共同戰疫

2020年 2 月 7 日

陽江最新通知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保障全市疫情防控系列措施落地實施,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社會平穩有序,市公安局出臺了《陽江市公安局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的通告》,重拳打擊以下九類違法犯罪行為:


01

依法嚴厲打擊拒不配合防控措施的行為


拒不執行政府部門依法發佈的防控措施,在公共場所不佩戴口罩,不聽勸阻、擾亂公共秩序的,或者拒不配合衛生防疫、醫療衛生機構及街道、社區、村(居)委等組織、人員採取的體溫檢測、傳染病調查、樣本採集檢測、環境衛生整治和病菌消殺等防控措施,不聽勸阻的,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從重處罰;暴力抗法的,依法從嚴追究刑事責任。


02

依法嚴厲打擊拒不配合健康登記、隔離措施的行為


凡來自或者途經疫情重點地區的人員進入本市的,以及與上述人員、確診或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有密切接觸的人員,應主動接受體溫檢測,按照所在縣(市、區)的有關要求如實進行健康登記,按照當地有關部門要求居家隔離觀察或者集中隔離觀察14天。對未按照規定主動登記報告,在工作人員詢問時不如實告知,或者拒絕執行相關檢測、居家隔離觀察、集中隔離觀察、隔離治療措施,不聽勸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從重處罰;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依法從嚴追究刑事責任。


03

依法嚴厲打擊擾亂醫療秩序的行為


威脅、毆打醫務人員,在醫療機構起鬨鬧事、無事生非,擾亂醫療秩序的,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從重處罰;故意傷害醫務人員,造成輕傷以上嚴重後果的,或者故意毀壞醫務人員防護服、護目鏡、防護口罩等防護裝備,危害醫務人員人身安全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從嚴追究刑事責任。


04

依法嚴厲打擊故意傳播疾病的行為。


明知已感染或者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人員,故意出入公共場所,或者隱瞞情況與他人接觸,危害公共安全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從嚴追究刑事責任。


05

依法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偽劣疫情防控產品的行為


製售假冒偽劣口罩、防護服、護目鏡等醫用器材,製售假劣防疫藥品,生產、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疫情防控產品,數額較大的,依法從嚴追究刑事責任。


06

依法嚴厲打擊利用疫情進行詐騙的行為


通過電話、短信、微信、微博、網絡平臺等電信網絡途徑,以銷售口罩、防護服、護目鏡等防控產品、募集捐贈物資、在線診斷等方式進行詐騙的,依法從嚴追究刑事責任。


07

依法嚴厲打擊利用疫情非法牟利的行為


經營者哄抬物價、囤積居奇、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依法從嚴追究刑事責任。


08

依法嚴厲打擊涉及疫情的造謠、傳謠行為


散佈疫情謠言,謊報疫情的,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從重處罰;編造、故意傳播、散佈虛假疫情信息,造謠生事、起鬨鬧事,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或者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法從嚴追究刑事責任。


09

依法嚴厲打擊非法收購、運輸、出售野生動物等行為


非法獵捕、殺害、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依法從嚴追究刑事責任。

_

陽江最新通知


在全市公安機關主動出擊打擊涉疫情違法犯罪的同時,請廣大群眾積極舉報涉及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線索,共同維護公共衛生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

舉報電話:110, 3316930


公共場合拒不佩戴口罩的

從疫區回來或經過疫區不主動登記報告的

明知感染或疑似感染故意進入公共場所的

跟手打110報警!

維護安全、健康的環境

人人有責!




資料來源:廣東衛健委、陽江衛生局、陽江市公安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