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必讀!青浦區生產企業復工須知來了!

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在企業做好防疫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青浦區全力支持和推動各類生產企業,特別是加快重點企業有序復工復產,切實維護正常經濟社會秩序。


企業復工前做到“六個必須”

1、向屬地鎮(街道)、園區提交復工申請。

2、統計所有工作人員名單及詳細情況,重點關注來自重點疫區人員,並隨時上報人員流動情況。

3、成立防疫應急小組,明確責任人和責任部門,設立設置臨時隔離室。

4、配備口罩、消毒液、洗手液、測溫計等疫情防控用品。

5、對擬復工員工,對照新冠肺炎症狀,進行上崗前“體檢”。

6、加大宣傳力度,懸掛防疫防控工作有關要求。


企業復工後落實“四項管理”

1、把好門。所有人員(包括供應商、客戶等)進出廠區時,須逐一進行體溫測量,做到逢員必檢,入廠時進行體溫測量和雙手消毒。

如有體溫過高者,進行現場登記後安置在臨時隔離室,並立刻將有關情況上報所在鎮(街道)、園區。

2、管好人。所有來自其他地區的來滬、返滬人員,在達到防疫防控的隔離期要求後才可上崗工作。密閉空間內、集中作業部門員工必須配帶口罩操作。

3、清潔。保持生產、辦公環境整潔,鼓勵關閉中央空調,定期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清新;對廠區、辦公區域進行定期消毒,對於特殊區域(食堂、宿舍等)增加消毒頻率。

4、優制度。鼓勵企業實施靈活班制,如在家辦公、彈性班制、輪班制等,減少員工聚集;加強飲食管理,有食堂的鼓勵錯峰用餐,避免“面對面”方式就餐;無食堂的,聯繫有資質、合規的餐飲企業進行配送。


企業復工報備流程

1、企業申報。向所在鎮(街道)、園區遞交復工申請(一式四份,法人簽字、加蓋公章)。申請材料包括:《青浦區生產企業復工審核報備表》(詳見附件),復工方案,相關說明材料。

2、屬地審核。鎮(街道)、園區審核應當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在收到企業申請材料後到企業現場進行核查,符合有關要求的,經鎮(街道)、園區主要領導簽字、屬地部門蓋章同意後報送區經委。

3、區經委備案。收到鎮(街道)、園區審核同意復工的材料後,對符合防疫防控要求的予以備案。

復工企業應履行主體責任,在回覆生產的同時,將防疫防控措施做到“三個全覆蓋”,即人員管理全覆蓋、防疫過程全覆蓋、生產環節全覆蓋。

(聯繫人:項目管理科 徐君 69215333)


各街鎮(園區)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提示】必讀!青浦區生產企業復工須知來了!


資料:青浦區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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