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职!韩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城大队二中队队长高晓东违反疫情防控“十个严禁”纪律要求被处理


撤职!韩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城大队二中队队长高晓东违反疫情防控“十个严禁”纪律要求被处理

昨天(2月7号)傍晚 ,渭南市纪委监委通过官网——西岳清风网,通报了查处的韩城市高晓东违反疫情防控“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典型案件。据通报,2月4日,韩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城大队二中队队长高晓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驾乘制式行政执法车辆前往自己居住小区办私事。逃避小区出入防疫登记检查。事后在组织调查时,心存侥幸,采取串供等方式隐瞒其公车私用、不接受防疫登记检查的事实,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韩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在疫情防控中存在政治站位不高、纪律要求不严、干部监管失察失责等问题,依据相关规定,韩城市纪委监委责令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作出深刻检查;给予负主要领导责任的新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王永杰诫勉谈话处理;给予高晓东撤职处分。

撤职!韩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城大队二中队队长高晓东违反疫情防控“十个严禁”纪律要求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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