緹縈上書救父:漢文帝廢除肉刑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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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望著哭成一團的五個女兒,淳于意不禁長嘆到:“可惜我沒有男孩,如今遇到事,一個有用人的也沒有。”

正在老淳感嘆之時,小女兒緹縈抹掉眼淚,倔強的挺直了身板:

“孩兒雖是女兒身,但如今也要做出一番事業,請父親允許女兒隨行,到長安上述皇上為父親伸冤。”

事情還得從前幾天的一場官司說起。

淳于意曾任齊太倉令,為官時是一位百姓心目中清廉的好官。後來為了自己的醫術愛好辭職創業,研究醫術四處遊歷給人治病。

可人有失手,馬有失蹄,前段時間為一貴婦治病時,因其早已病入膏肓,病重去世,被其人家告上官府。

那昏庸的官吏聽完事情緣由,判他有罪,按刑法得接受“肉刑”之罰。

不過老淳人家好歹是做過官的人,雖說被判處了“肉刑”,那也得被押送長安去受刑。

這才有了剛才那一幕

老淳聽女兒如此一說,心中深感欣慰,不過這到長安有路途艱險,剛才也就是發發牢騷,怎捨得真讓寶貝女兒冒此風險。

但拗不過女兒以死相逼,只好讓女兒同行一起去長安。

“向皇上伸冤希望及其渺茫,此次一別恐是與家人再無相見之日了吧,只望小女兒到時能安全歸來。”

想到此處,老淳心頭不由的又一陣酸楚。

緹縈上書救父:漢文帝廢除肉刑的契機

二、

“肉刑”是古代殘害肢體肌膚、破壞身體機能的刑罰。

這些刑罰帶有明顯的原始、野蠻色彩。據史書記載有墨(臉上刻字)、劓(割鼻)、刖(斬足)、宮(割勢)等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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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殘酷的刑罰從夏朝開始出現,商周時期均有發展,到秦朝時更為風行。

這些刑罰在漢朝初期採用。

如此看來,老淳此去很有可能下半輩子成為殘疾人。

三、

一到長安城,緹縈便忙活了起來,請人代擬奏章,又通過四處打點,經過重重阻礙終於將伸冤奏章遞到了漢文帝面前。

看到緹縈奏章裡對刑罰的嚴苛和自己願做官府奴婢替父親贖罪的陳述,漢文帝感到十分震撼。

要知道那是官府的奴婢生活可是身份悲慘,需要沒日沒夜的勞作,沒有絲毫的人生自由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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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是女孩的孝心感動了寬仁賢德、愛民恤民的漢文帝,也許是他認識到了嚴苛的刑罰不利於經濟的發展、社會的穩定,

總之最終結果是,漢文帝免除了老淳的刑罰,也沒有讓小女兒替父贖罪。

四、

老淳一家逃過了一劫,可事情並沒有結束。

第二天,漢文帝就下令修改了自秦以來嚴酷的刑罰,廢除漢代初年還保留的黥(刺面塗墨)、劓(割鼻)、刖(砍斷腳趾)三種肉刑。

修改後的新刑律規定:

黥刑,改為遞去頭髮,以鐵束頸服刑四年;劓刑,改為打三百板子;斬左趾,改為打五百板子。

對於那些犯斬右趾以及殺人自首、官吏貪贓枉法、監守自盜等罪,於判刑之後又犯笞刑罪者,一律棄市處死。

而對於判處其它各等徒刑,在一定年限內無逃亡等行為的,則可相應遞減刑罪,直至釋放免刑為庶人。

緹縈上書救父:漢文帝廢除肉刑的契機

五、

漢文帝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廢除肉刑的皇帝。

廢除肉刑,既順應了民心,又為農業生產保全了更多的勞動力,有利於自身的統治,合乎歷史發展的潮流。

而少女緹縈為救父不畏艱難和強權,勇敢地上書皇帝,又為漢文帝廢除肉刑提供了契機,最終促成了肉刑的廢止。

廢除肉刑是中國刑罰史上著名的改革措施。

它是刑罰制度發展過程中的一項重大歷史進步,也是刑罰制度從極端野蠻殘酷向相對寬緩人道逐漸過渡的一個劃時代的重要里程碑。

緹縈上書救父不僅成為中國孝道的典範,而且對於推動古代法律制度的改革作出了巨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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