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融安县长安镇4名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的通报

关于融安县长安镇4名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的通报

1月24日,自治区、柳州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之后,融安县也同时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并印发了《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停止操办各类酒席的紧急通知》。但是,由于长安镇、安宁村相关党员干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导致2020年1月28日,安宁村同一天发生2起操办婚丧宴席导致村民大规模聚集问题。经查,塘岭口屯村民操办丧宴约15桌,黄家屯村民操办婚宴约20桌,对疫情防控造成不利影响。经融安县纪委研究并报融安县委批准,对履行疫情防控职责不力的4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其中:安宁村党支部书记黄玉秀作为塘岭口屯包片村干部,不仅未及时劝阻村民操办丧事宴席,还亲自参加宴席,对塘岭口屯村民聚集问题负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安宁村村民委副主任覃仙海作为黄家屯包片村干部,未及时有效劝阻村民操办婚宴,对黄家屯村民聚集问题负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长安镇包村副镇长李海学、安宁村村民委主任梁晓花落实宣传、检查责任不到位,对该村发生2起操办宴席问题负领导责任,2人均受到组织诫勉。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精准监督、有效监督,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一律从严从快查处,并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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