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三證”不得出入居住地!保定白溝發佈最新通告

2月9日,記者從保定白溝新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2月8日該辦公室發出通告,自2月11日起,無“三證”(“村民出入證”、“居民出入證”和“防疫通行證”)人員一律不得出入居住地。

無“三證”不得出入居住地!保定白溝發佈最新通告

具體內容包括:

一、在前期管控基礎上,自2月11日起,除孕檢孕產、醫學搶救、火災爆炸等緊急情況外,無“三證”(“村民出入證”、“居民出入證”和“防疫通行證”)人員一律不得出入居住地(包括村街、小區及白溝行政區域內其它自建房屋)和白溝新城出入口檢查點。

二、“三證”辦理

1.在33個村(街)居住人員可申請辦理“村民出入證”,一戶一證,由各村(街)委員會負責辦理及發放。

2.在77個居民小區居住人員可申請辦理“居民出入證”,一戶一證,由社會事務辦公室負責集中辦理,有物業小區的由物業小區負責發放,無物業小區的由所屬社區負責發放。

3.有防疫工作任務的人員可申請辦理“防疫通行證”。工作地點在白溝的由所屬單位負責辦理及發放;工作地點不在白溝,但在白溝居住的,由防疫工作人員所屬單位開具證明後到居住地所屬村(街)委員會、物業公司或社區申領“防疫通行證”。

三、“三證”權限

擁有“村民出入證”或“居民出入證”的家庭,每2日可由1名身體健康的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1次,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外出登記後,該家庭所有成員再於登記日所屬區間日期持此證申請外出無效。擁有“防疫通行證”的人員可根據防疫工作需要,在居住地和檢查點出入和通行。

(燕都融媒體記者李連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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