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調查,女記者混入精神病院,10天后,她帶著滿身傷痕離開

在1885年匹茲堡《快報》上,曾有這麼一段話:體面的女人,只能深居簡出,等待男人們來娶。如果哪個女人不幸沒能嫁出去,她只能待在父母或親戚家中,當一個不要報酬的管家或做一個保姆。可以看出,即使是19世紀末的美國,社會對待女性同樣不公,她們沒有和男人平等的地位、平等的權利,甚至沒有發出“吶喊”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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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麗莎白·簡·科克倫,出生於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科克倫的米爾斯,她是一名偉大的作家,也是一名力圖“求真”的記者。她曾在遍地老鼠的制瓶廠裡連續工作14小時,只為了書寫車間女工們的疾苦;她曾前往墨西哥實地考察,通過報紙訴說墨西哥婦女的遭遇。在她成為《世界報》的記者之後,便立即準備前往紐約的一家精神病院,收集那裡的第一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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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要進入精神病院,首先就要成為一個精神病人。1887年,科克倫站在家裡的鏡子面前,不斷調整自己的神態表情,她要模仿精神病,並讓自己的臉部肌肉逐漸適應。隨後不久,她住進了一家名為“娜麗·莫雷諾”的家庭旅館,並故意在當晚製造事端,讓其他房客畏懼她,厭惡她,直至有人忍不住報警,最後把她送進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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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克倫被房客們集體起訴了,當她站在法庭上時,她聲稱自己對當晚發生的事情一無所知,什麼都不記得。幾名醫生當庭便對她進行了檢查,他們都認為科克倫患有精神病,而且“沒救了”。因此,法官在充分考慮醫生們的意見之後,決定把她送到布萊克韋島。科克倫開心極了,因為那裡正是她的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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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精神病院之後,科克倫被嚇了一大跳,只見遍地的食物垃圾,到處亂爬的蟲子,生硬的麵包和灰色的肉。科克倫忍著嘔吐的感覺,一直被帶到自己的房間——只有一張破爛床。科克倫發現,精神病院裡的醫生們不但毫無醫學常識,甚至還十分暴力,他們勒住病人的脖子,往她們的嘴裡不斷灌入藥物,完全不理會正在痛苦哀嚎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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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自從科克倫踏入這裡的那一刻,便不再裝瘋賣傻。可是她很快發現,如果不承認自己是一名精神病,反而會加快她成為精神病的步伐,她表現得越正常,醫生和護工們越認為她有病。科克倫曾親眼見過一個精神完全正常的女人被醫生帶走,他們強制那個女人在直背長椅上從早晨六點坐到晚上八點,不能動,也不能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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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克倫也遭受過同樣的待遇,只不過她知道,再過幾天就會出去。最終,在《世界報》律師的幫助下,科克倫離開了精神病院。前來接她的同事們,都看到了她滿身的傷痕與破爛的衣服,然而科克倫卻笑了笑,說這算不了什麼。幾天以後,科克倫寫下了精神病院的種種黑暗,並在後來出版的《瘋人院十日》一書中進行了詳細表述,在社會上掀起了軒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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