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稅務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發展20條措施


  

一、以最強的舉措,全力支持企業生產經營

  1.嚴格落實延長2020年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的決定。對因受疫情影響辦理納稅申報困難的納稅人,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等方式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延期納稅申報。

  2.對因受疫情影響,確有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符合條件的,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

  3.在疫情期間,按當地政府要求停業的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可通過電子稅務局直接辦理停業手續,停業期間不予徵收稅款。

  4.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銷售行業以及受疫情影響相關行業,符合《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及《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明確部分先進製造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的公告》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辦理期末留抵稅額退稅的,開通綠色通道,加快審核進度,縮短審核時限,並第一時間聯繫人民銀行及國庫優先為相關納稅人辦理退稅。

  5.對全省在查的與疫情防控相關的醫藥、醫療器械生產流通及服務企業、醫療機構,暫緩稅務稽查。除檢舉、交辦、轉辦或其他需要開展稅務檢查的案源案件外,在2020年6月30日前暫不組織實施稅務稽查。

  二、以最優的服務,營造安全高效的辦稅繳費環境

  6.全力引導“非接觸式”辦稅繳費。發佈《關於防範新型冠狀病毒的辦稅服務提示》,引導納稅人繳費人使用電子稅務局、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自助設備辦稅等“非接觸式”途徑辦稅繳費。引導繳費人通過社保費繳費客戶端辦理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費申報繳費,通過“城鄉居民社保繳費”微信小程序辦理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申報繳費。

  7.全面提供郵寄配送業務。對納稅人網上申請領用發票、代開發票業務提供郵寄配送業務。對納稅人網上申請辦理業務,提供文書郵寄送達業務。通過郵政網點為納稅人提供發票代開、城鄉居民社保繳費服務。

  8.簡化稅控盤解鎖方式。2月份將發票系統2.0版稅控設備解鎖方式由申報比對通過後解鎖,調整為發票數據上傳(抄報稅)後解鎖,確保納稅人正常開票不受影響。

  三、以最實的政策,保障全省各行業打贏抗疫阻擊戰

  9.全面落實蔬菜和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免徵增值稅等基礎民生政策,全力支持保障促進民生保障物資生產、銷售、流通成本降低,全力支持保障物資供應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

  10.對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包括自有和承租)專門用於經營農產品的房產、土地,暫免徵收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11.對企業購買口罩、酒精等疫情防控物資的合理支出,受疫情影響停工、停產等發生的資產損失,以及員工隔離、治療、觀察期間的工資薪金支出,按規定全面落實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

  12.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取得的政府補助,符合條件的可作為不徵稅收入。

  13.全面落實好一線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按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津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政策。

  14.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所需疫苗藥品、醫療器械的科研攻關,輔導有關企業落實好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低稅率、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技術轉讓所得減免、技術成果投資入股等企業所得稅政策。

  15.全面落實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高新技術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可在10年內彌補,全力支持企業渡過難關、恢復生產。

  16.對因疫情原因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依法辦理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

  

17.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於慈善活動、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結轉以後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18.全面落實好個人有關疫情防控公益捐贈的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鼓勵社會各界傾情傾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19.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配合相關部門落實好對捐贈用於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及時為已徵稅進口且尚未申報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的出具相關證明,確保政策落實落地。

  20.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教育、民政和其他社會福利、公益事業,不予徵收土地增值稅。

(來源: 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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