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竣工驗收能走在消防驗收前面嗎?

leslie_cheung


2019年以前的話不能,從2019開始政府政策開始有所變化,現在部分地區消防驗收可以和竣工驗收一起搞。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國辦發〔2018〕33號)的要求,部分地方政府已經開始試點,將消防驗收、人防驗收納入最終聯合驗收的範疇。

而且今年3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等相關文件,除了25米高的醫院、100米高層、5萬平方米的單體建築、2500平方米兒童老年場所、甲乙類多層廠房或倉庫外的其他建築都不需要消防驗收了。這點貌似還沒有完全推行下來,不過中央有指示,那也是遲早的事。


百聞行走


按照《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和《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規則》,申請消防驗收必須在建設工程竣工後提出。只有工程竣工了才具備消防專項驗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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