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發佈10項措施進一步加強和嚴格疫情防控

玉溪發佈10項措施進一步加強和嚴格疫情防控


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嚴格疫情防控 10 項措施的通告


為堅決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疫情防控政策規定,決定進一步加強和嚴格疫情防控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全體市民應當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出臺的疫情防控各項規定。

二、實行屬地管理、屬地負責,全市範圍內一切單位和個人應當服從所在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疫情防控的管理。

三、全市範圍內所有村莊、社區、小區、工地、單位實行封閉式管理,執行“一測三問”制度。“一測”即進入人員一律測量體溫;“三問”即核查登記外來車輛、人員,問清來源去向、問清健康狀況、問清是否從疫情重點地區返回或有無接觸史。對發生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的村莊、社區、小區、工地、單位等場所採取嚴格管控、嚴格消殺措施。

四、所有單位應當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有物業管理的小區,小區物業公司應當履行疫情防控責任;村莊、社區、無物業小區,按照屬地原則由村(社區)幹部、社區民警、網格員、志願者組成專門隊伍,落實疫情防控措施;房屋出租者應當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誰出租、誰負責。

五、所有學校實行校園全封閉管理,校外無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學校。學校圖書館、體育館、學生活動中心等場館一律關閉。

六、工地應當做到施工作業區、生活區與外界全封閉圍擋,各出入口使用期間,嚴控無關人員進入工地。

七、外出返玉人員應當在返回後12 小時內向所在單位、村(社區)申報登記。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的,實行集中隔離;與疑似、確診病人有接觸的,採取隔離醫學觀察。

八、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應當按規定關閉。超市、藥店、農貿市場等經營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殺,進入人員佩戴口罩、測量體溫。所有公共場所和單位中央空調一律關停,所有電梯及其他小型封閉場所每日實施預防性消毒。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

九、出現發熱、乏力、咳嗽等症狀,應當到指定醫院發熱門診就診,並第一時間向單位、村(社區)報告。零售藥店出售退燒、咳嗽類藥品,應當實名登記,按時上報當地疾控部門。

十、不串門、不聚會、不走親、不訪友,勤洗手、少出門,外出一律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護。廢棄口罩準確投放到專用收集箱中。“紅事”緩辦、“白事”簡辦,並報單位、村(社區)備案管理。

對違反本通告規定,拒不配合執行體溫檢測、隔離等管理措施,造成疫情傳播、擴散或者有傳播、擴散風險,故意隱瞞實情、造謠傳謠、嚴重干擾疫情防控,或者違反規定洩露個人信息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上述管控措施解除時間視疫情防控形勢另行通知。


玉溪市委市政府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 年2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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