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社區、小區及道路交通管控工作的通告


【權威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社區、小區及道路交通管控工作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主城區(指桃山區、新興區、茄子河區、開發區)各社區、小區及道路的交通管控,規範各卡口、管控點的查驗行為,經市防疫指揮部研究決定,通告如下:

一、從2月11日7時起,全市疫情管控期間,對以上主城區道路《通行證》實行統一發放管理,原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工作指揮部及三區、開發區管委會、市市場監管局所制發的通行證全部作廢,各區、各單位從即日起根據需要向指揮部申請換髮新證,由市交警支隊審核、換髮新證。本通行證只能用於工作用途,嚴禁用於私人事務,各區、各單位具體發放情況要報指揮部備案。勃利縣仍按其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通行證》管理辦法執行。

市交警支隊聯絡人:

郝屹 15804648000

二、道路執勤管控單位和各社區、小區管控人員對出入車輛,只需檢查由市指揮部發放的《通行證》和單位證明(單位證明中應標明駕駛人姓名,駕駛車輛牌號、所屬單位、居住地址等並加蓋公章)。管控人員不得隨意增加查驗項目,公安、消防、衛生、市場監管等部門執法檢查除外。

三、醫護人員憑單位制作的胸卡、胸牌或單位出具的身份證明,公安幹警(含輔警)憑《警官證》或登記警號或單位出具的身份證明,可以駕駛車輛出入小區及上下班。

四、應急救援、防疫等部門工作人員可憑工作證或單位出具的身份證明駕駛車輛出行執行公務。

五、對運送防疫物資車輛、運送生產生活物資、貨車(含廂式貨車)、通勤客車、120急救車、快遞車(以及能證明快遞身份車輛)、送餐車、應急搶險、維修保障、道路救援、垃圾清運車、市政工程、殯葬車輛、出租車等無需辦理通行證,直接通行。

六、各進出城卡口查驗、登記、體溫檢測等管控措施仍按現行辦法嚴格執行。

七、對需出城赴外地復產復工復學的,可以憑訂票信息、身份證、單位復工復學通知或由所在社區開具證明,允許自駕出城或送站送行,送行人員返城時參照本通知第六款執行。

八、外籍人員進入本地區,原則上予以勸返,確有特殊原因者,嚴格實行相關隔離措施。對過境我市車輛由市交警支隊根據具體情況集中時間點派出前導車集中引導車輛過境,中途不許停留。

九、勃利縣域交通管控及其社區、小區管理按該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公告執行。

十、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交通管控組負責解釋。對道路交通管控中出現問題,由交通管控組統一協調,各卡口管理人員要服從指揮。

交通管控組聯絡員:

朱玉哲 16604640505

蔡雲峰 18346460571


七臺河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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