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擊發佈會」市公安局:妨害小區封閉及交通管制,嚴厲打擊

根據齊齊哈爾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下發的5號《公告》、7號《公告》以及2月9日齊齊哈爾市公安局發佈的《疫情防控期間嚴厲打擊違反交通管制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要求,自2020年2月5日零時起,齊齊哈爾市在龍沙、鐵鋒、建華區實施交通管制,禁止一切無關車輛上路行駛。


「直擊發佈會」市公安局:妨害小區封閉及交通管制,嚴厲打擊


2月6日起

對全市所有小區實行封閉管理


一、違反交通管制情況

5號《公告》發佈以來,部分私家車駕駛員置若罔聞,給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嚴重影響。市公安局加大了打擊力度。


截止目前

全市公安機關共處理

違反交通管制規定15人

行政拘留6人

警告9人


2月8日,違法行為人趙某、李某擅自駕車在交通管制實施範圍內行駛,被龍沙交警大隊執勤民警查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派出所對趙某、李某二人進行警告處理。


同日,違法行為人鄭某在沒有通行證、證件和證明的情況下,擅自上路。被龍沙交警大隊執勤民警查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派出所對鄭某進行警告處理。


二、違反小區封閉管理情況

按照7號《公告》要求,全市所有小區實行封閉管理。市公安局對拒不配合不聽從工作人員管理、勸阻、聚眾鬧事或破壞相關封閉設施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目前

全市公安機關共處理147人

行政拘留83人

警告64人


2月7日,鐵鋒公安分局東湖派出所接到報警:轄區居民李某、王某在出入其所居住的小區時,不聽工作人員勸阻,擅闖小區隔離防護欄,並毆打社區工作人員。東湖派出所對認錯態度誠懇的李某給予教育訓誡的行政處罰。對擅闖小區隔離防護措施並毆打工作人員的王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和第五十條之規定,給予行政拘留20日並處罰款的處罰。


2月8日上午10時許,鐵鋒公安分局扎龍派出所接到報警:某小區一老人不服從社區管理強行外出,欲外出到附近酒廠購買白酒。小區保安和社區工作人員反覆勸說,並告知該酒廠已經主動停業多日,李某仍不聽勸阻,並辱罵工作人員,強行外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對李某不執行政府緊急狀態下的不正當行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警方提示廣大市民:


5號《公告》明確要求:

龍沙、建華、鐵鋒區實行交通管制,除參與疫情防控、醫療救護、生產生活保障、應急管理和運輸醫療物資、生產生活物資車輛和出租車,以及允許開工的企業職工上下班、市內居民購買生活必需品、就醫和必要因公出行用車外,其他車輛一律禁止上道通行。中心城區各鄉鎮、村屯(社區)居民住宅小區只保留一個出入通道,小區內車輛出入一律登記、不必要出入的人員和車輛一律禁止、嚴格管控,保證防疫、救急、運輸物資等車輛通行,外來車輛禁止通行。堅決嚴厲打擊機動車、電動車非法運營行為,一經發現從重處罰。公安機關成立管制督察隊,監督各項管控措施落實。對違反上述規定、不服從配合管制工作的,一律依法依規嚴厲懲處。


7號《公告》明確要求:

全市所有居民小區、單散樓房全部實行封閉管理。嚴格控制居民出行。嚴格實行出入登記制度。所有居民小區實行24小時值守,在小區出入口設立疫情防控體溫檢測點,對進出小區所有人員車輛進行登記,並對人員進行測溫。同時,建立有獎舉報制度。對積極反映有價值防控線索的市民予以獎勵。提供的線索經查證核實後,每條線索獎勵100元。對拒不配合不聽從工作人員管理、勸阻、聚眾鬧事或破壞相關封閉設施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下步工作安排


全市公安機關將進一步落實公告要求,對違反5號《公告》、7號《公告》精神,妨害小區封閉以及交通管制的行為嚴厲打擊。


發現一起處理一起

絕不姑息


同時公安機關將對疫情防控期間有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向徵信平臺進行推送,並由市營商局進一步處理。

(看齊記者:宋喜雪、李爾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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