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中的一些人嚴刑拷打招供之後真能保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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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根據題主所問的問題來看,被敵人俘虜的方式應該分為兩種,應該是按照正面戰場和敵後戰場來區別的。

第一,正面戰場被俘

在戰場上,雙方成千上萬人混戰在一起,獲勝的一方在打掃戰場的時候,往往能夠俘獲一些對方受傷但是還沒來得及撤退的士兵以及軍隊主官,一般俘獲的士兵因為所知的情況有限,所以一般情況下只會被關入戰俘營,當然按照國際公約法來看,這部分士兵理應受到合理合法的優待,一般在戰爭結束以後還會被放走。

而如果是軍官的話,那麼就要重要的多,因為他往往掌握著對方高等級的軍事機密,比如戰役局部佈置,甚至於部隊自上而下的將官等等,對於未來戰爭局勢有著預判的。

不管如何這些人其實按照國際公約法,都應該受到合理合法的優待,但是戰爭中,所出現的意外太多,如果被俘人員不肯說出情報,自然也是會遭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二戰時期,雙方關於戰俘人員的待遇可以說是天差地別,在這一點上尤其要說道抗戰時期,日軍在對待我軍被俘士兵時候,一般都會集中處決,而少部分人員則是會被強迫修築日軍工事,如在南洋著名的巴丹死亡行軍。

即便是現代戰爭,如早些年的伊拉克戰爭中,美軍還時常傳出虐囚的醜聞,這時候對於俘虜的嚴刑拷打,就不僅僅只是涉及請報上,純粹就是為了本身變態的獸慾,再這樣的情況下,不但很難保證人格上的待遇,甚至被凌辱致死,也可能會默默無聞,因此也不存在像題主所說的那樣,只要能夠說出什麼信息,就能夠保全性命。

美國近些年來也出臺了各種法案,如證人保護法案,為得就是在恰當獲得情報以後,能夠充分保障人權,但究竟是不是具體執行了,暫時仍不清楚。

第二、敵後戰場被俘

在各種影視劇當中,經常會見到我方將士在敵後戰場蒐集情報,為正面戰場提供便利條件的特工人員,在被敵人抓獲以後,受盡嚴刑拷打和屈辱,卻始終不說出情報,被敵人所殺害,這樣的人往往能夠得到我們的尊敬,如著名的抗日誌士趙一曼,渣滓洞、白公館的江姐等等,但也並不是沒有叛徒的存在。

在土地革命時期,中國共產黨在敵後上海建立了統一的黨組織,就在敵人的眼皮底下,由於嚴謹的作風,敵人始終摸不著頭腦,但是一個人的叛變,卻使得黨組織不得不轉移陣地,此人就是顧順章。

顧順章是中共的早期領導人之一,可以說有著重要的地位,事實上顧順章由於個人生活作風腐化,加上對黨組織處理意見不滿,早就心生叛變,此人在被捕以後,還不等嚴刑拷問,隨後就供出大量的機密情報,致使上海黨中央地下黨組織損失慘重,就連周恩來也險些被敵人抓獲。

但顧順章此後並未得到很好的下場,隨著他的作用逐漸的消失,國民黨反動派也對他心生厭惡,偏巧他也不識趣最後被關進監獄中悽慘死去。

塗孝文,中共川東臨委副書記兼下川東地工委書記,由於被冉益智的出賣,此人被捕,在熬不住酷刑的前提下,將所知的機密情報供出,由於它是所在地區的領導,以至於使得當時重慶地區的地下黨組織遭到刨根式的破壞,包括江姐在內的一大批地下黨成員被捕,但事實上重慶地區除了少部分高層叛變以外,其他黨員也都堅守本心,雖然受到敵人無數酷刑,但卻並未屈服,最終英勇就義。

塗孝文本身作為一個叛變革命者,事實上並未走出監牢,只是被格外的優待,但在看到自己曾經的同志堅貞不屈以後,他也感到懊悔,隨即拒絕供述,因此被敵人打入監牢,後來一起被處決,而出賣他們冉益智曾被國民黨視為有功之臣,授予中校軍銜,但在重慶即將解放的時候,冉益智隨即也被作為是棄子,解放以後被捕,1951年槍決由此可見叛徒基本上也是沒有什麼好下場的。


漫步史書


相信大家已經看過無數個這種片段,某人被敵人捉住之後酷刑拷問,敵人不停的使用各種酷刑逼供犯人,同時還會告訴犯人,如果交代一切,那就能給你一條命,一般影視劇中被拷打的人會選擇繼續堅持或者是說出秘密,那麼在真實的歷史中,假如說遇到這種情況,被敵人捉住嚴刑拷打,招供真的能夠保命嗎?

別以為這是電視劇裡面演的,現實中這樣的事情可不少,一般來說招供之後最多也就是短時間內不用受刑,等到時候到了,這個人也會被殺的。因為他們也需要一段時間來驗證這個招供之人說的是真是假,萬一是假的,直接殺了豈不是有點浪費,肯定要驗證完畢,確定這個人說的都是真實有用的在處理。

正常情況下,招供之後只有死路一條,因為既然有人逼供,那麼則說明這個人是有價值的,而他的價值也就在於他所知道的消息,如果他將這個消息說出來了,那他就沒有任何的價值了,既然沒有價值,那肯定是殺了省事,否則留著幹什麼?難道還自己花錢養活這個人嗎?所以說招供之後的人基本都是死路一條。

當然如果這個人招供之後還有價值,比如可以為自己所用,發揮更大的作用,這種人招供之後便不會被殺,反而會被好吃好喝伺候著,留著有用。但是這樣的人,其實敵人也是不信任的,因為他既然能出賣之前的人,那肯定也會出賣自己,所以他們不信任這種人,如果不是必須得留下來的話,還是要除掉。

總而言之一句話,招供之後是不能保命的,大多數人都會選擇將其殺掉,只不過是時間的長短不同罷了,能夠保命的人,不是還有價值就是身份特殊,普通人如果在戰場上被俘虜,不招供可能還有機會,但是說了死的幾率會大大增加。當然在真正的戰場上,敵人也不會閒著沒事去審問無名小卒的。

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以史為鏡可以知興衰 喜歡歷史的讀者們不妨關注歷史雜貨鋪,如果有不對的地方歡迎指出,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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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了以後,少捱打甚至不捱打,都是有可能的,至於能不能保住性命,就要看命了,其中最大的不確定因素,就是實施嚴刑拷打的審訊者。

用大家都熟悉的《亮劍》來舉例,叛徒朱子明在剛被俘的時候,也曾經想過不屈服、當英雄。於是三本就和他講故事,說最殘酷的刑罰之一,就是凌遲,那用鋒利的小刀,把人的肉一刀刀割下來,割上幾天後,才把人痛死、割死。在《亮劍》中,日本人剛講完了這套刑罰招數,朱子明就招了。

其實大家都是老實人,還不知道專業審訊者的厲害。在唐朝的時候,職業審訊專家周興和來俊臣等人,就明白放出話來,說沒人可以受得了他們的酷訊,只要這些酷吏願意,隨便就可以讓人招供,而且完全按照酷吏的意思來招供,別說是承認謀反,順道還能承認個滅族的罪名。

大名鼎鼎的狄仁傑,剛被抓到詔獄時,沒等對方用刑,就立馬就承認了自己謀反的罪名,狄仁傑還極度的配合來俊臣,寫下了誠懇過頭的認罪狀,因為態度誠懇得實在嚇人,讓武則天都覺得不舒服,於是狄仁傑才保住了性命。

看看英雄的樣子,想做個英雄,容易嗎?

很多國家的軍隊組織,也知道大部分的被俘虜人員,遲早都會招供,於是只要求自己的被俘人員,能儘量的推遲招供時間,避免自己招收更大的損失,比如在電影《哈特的戰爭》裡,就重現過這一情節。在德國人的酷刑中,一個年輕的美國軍官,看著自己的裸露的雙腳,正在冰雪中一點點的爛掉時,招了。

上圖中,這位豪氣萬丈的軍官,面臨酷刑時只熬了很短的時間。

這些在戰爭中,善於酷刑的審訊官,一旦被敵方抓獲,嘿嘿,有一遍文章中曾經提到,在日本戰敗後,美軍戰俘和審訊官換了個位置,那些日本審訊官只活了很短的時間。

刑訊逼供只適用於短時間獲得情報,副作用卻很大,有些殺降的味道。一旦有刑訊逼供或者是殺降的情況,對方就會用此教育自己人:以其落到敵人的手中,那也是個死,還不如把命拼了划算,還能做個烈士。

就因為刑訊逼供的副作用太大,受審訊的一方覺得反正要死,還不如提供假情報算了;或因為痛的受不了,嘗試配合著,說些對方想聽的話。曾經有個關於洛杉磯警察的笑話,說洛杉磯警察局才是真正的馬戲團,他們非常善於毒打浣熊,能打到熊承認自己是一隻兔子。

所以說刑訊逼供,只能獲取有限的情報,並不是真正獲取情報的好辦法,高明的審訊者,都是設法誘降敵人。可是,這隻適用中高級俘虜,對大部分低級的戰俘,面對酷刑前,還是先編好故事吧。

頂住!你行嗎?


圓窗觀點


皇帝不稱朕,專注史評與時評

答題之前先吐個槽,國產神劇裡,經常會出現審訊犯人的場景(如本題題圖)。我要吐槽的點就在這裡,大家看題圖,那白衣女子,衣衫整潔,導演甩了幾把番茄醬在上面,就說是捱打了。如此她肯定是不招的,連衣服都沒打破,更沒傷及冰雪肌膚,這要是都招了,骨頭豈不是太軟?

(女犯人受刑時,不單要褫去衣服,還得剪去頭髮,像神劇裡這樣的黑髮如瀑的,就是亂“搞”!/皇帝不稱朕)

刑訊逼供,屬於肉刑,就是令肉體痛苦、肢體傷殘之刑。先秦時期,肉刑就是常見的刑罰(如砍腿、去髕骨、閹割等),只到漢文帝時才正式下詔廢除。但肉刑在歷代還是存在下來,在司法實踐中運用得非常普遍,好比百姓上了公堂,先打三百“殺威棒”,有罪沒罪,先讓你吃點苦頭,變“老實”了再審;審不了兩句,堂上老爺認為你“還不老實”,馬上從籤筒裡抽出一根紅籤,往下一扔,喝道:“若是本老爺不動刑,諒你也不肯招。來呀,給我重打三十!”兩旁差役便將犯人按倒在地,脫去褲子,舉起巨大的水火棍,照那“墩子”上拍去,只一下便皮開肉綻,血肉模糊……

肉刑的慘烈,在古書中多有記述,比如“掌嘴”,不是拿巴掌扇,而是用一塊橫頭短木,照著臉頰打下去,一“掌”就能把人半邊臉的牙齒打落,甚至造成臉骨骨折。還有夾木,給人夾上(分夾手指和夾小腿),兩邊使力一拉,頓時指骨、腿骨斷裂,厲害的會造成終身殘疾。

當代社會已經廢除肉刑,刑訊逼供屬於違法行為。但新加坡保留了鞭刑,聽說新加坡的鞭刑,一鞭子下去,著力處,屁股肉就像豆腐變成豆腐花。一些人耐受力差,一次只能挨一鞭,要等傷好後再挨第二下……

看看,這還是公堂上“行法”,殘酷即如此,一個人若是落入特務機關,人家必要撬開你的嘴,什麼手段使不上?用鞭子打、用烙鐵燙、坐老虎凳、拔指甲,還僅僅是熱熱身。你要相信,人類之間互殘時,想象力是沒有邊界的。說出一樣來,都能嚇死人。

用刑時可有一樣,便是“去衣施刑”。

犯人若穿著厚厚的衣服,一是打不疼(還要起到羞辱的效果),二是沒幾下子,囚服破成了布條,還能讓犯人自己買去?到底得獄方給他(她)置辦。獄方不心疼人,絕對心疼衣服。可抗日神劇裡,犯人受刑,全是穿著衣服,上下乾淨不說,連個破洞都沒有,這挨的是“按摩打”呀!這都是神劇之“神”而不真實處。

另外一個值得吐槽的地方,是經常有女特務(包括日軍、國軍和偽軍)審訊犯人(題圖正是如此)。

女特務往往年輕貌美,她們出來,是為了色誘犯人?

色誘這一招一般不會輕易使用,一旦用出來,總是為了對付那些地位高、不便輕於動刑,以後還有重大利用價值的人員。對這類人,宜攻心為上,用美色炮彈轟開他的心門。

而一般角色“進去”了,他自然知道要在鬼門關裡走一遭,能不能扛住,已有激烈的心理活動。等提人過堂時,把審訊室的傢伙一亮,他是馬上招,還是熬一熬再招,還是決心不招,立馬就見分曉。

我記得曾去重慶渣滓洞參觀,見到復原的刑訊室,看到那幾樣刑具,雖然“置身室外”,已覺腳後跟發涼。我想,看到那些冰涼的濺著血汙的刑具,還能堅決不招的,不管他能熬多久,都是膩害角色。而多數人,可能“聰明點”,知道終是扛不住,立刻就招了,或要面子,決心熬一熬,結果上了刑具,不到半分鐘,就徹底放棄了。

但總有一些人,一身鐵骨,或者有其他不可招的理由(比如害怕招了,做了叛徒,家人會遭到己方的追殺),硬是能咬碎了牙死扛。這種人雖然少,但往往價值大。

我們知道,刑訊很容易致人死亡,對這些硬漢(或女鐵人),在硬攻之外,有必要採取一些輔助性的軟化措施,比如告訴他,你招了我給你保密,不止保密,還給你出路,你願意做官,有官做,不願做官,給你金條,如果既不願做官又不願要錢,我們保證把你和家人送到一個沒人知道的地方,從此“蒸發”,開始新生活(就好比美國的“證人保護計劃”)。這都屬於攻心之術。人是理性動物,你啟發他用理性思維,他想的越多,心思越活泛,就越容易動搖。而如果一味上刑,可能反而把他逼到死衚衕,甚至一不小心把他打死了。

刑訊逼供是“公刑”,承諾一方代表很權威的組織,他既然答應了,往往能夠守信。守信對他來說,代價較小,卻有利於迅速取得口供(有時候一些重要的情報,稍微晚一兩個鐘頭,都可能失去價值,必須爭分奪秒),而且守信還能起到“優待俘虜”一樣的示範作用,以利於將來對俘獲的情報人員的軟化和爭取。

可以說,一個戰士若不幸落入敵人之手,真是比戰死還要不幸。戰場上,一顆子彈就成英雄,而面對數十種可怕的刑具,英雄卻難當啊!(皇帝不稱朕答題)


皇帝不稱朕


這個問題,縱橫年輕的時候也思考過,從我們老百姓的角度來說,到底招還是不招是個問題,不招的話,有沒有意義?招了的話,會不會也保不住命?長大後,才發現我想多了,在嚴刑拷打下,幾乎不可能有人不招,無論是多麼堅毅的人,在嚴刑拷打下,都會招供,換句話說,大家都怕死,即使不怕死,還是會害怕折磨,這是本能。

現在的影視劇,為了表達一些愛國主旋律,或者突出人物的光輝形象,被俘後依然能夠堅持住酷刑拷問,實際是脫離現實的藝術創作,脫離現實生活的創作,逐漸形成一種文化欺騙。

縱橫前一陣子寫了很多抗戰時期的影視劇,只要角色經受住了嚴刑拷打,沒有背叛組織的,基本都是類似手撕鬼子傳奇抗戰劇,而沒有經受住嚴刑拷打的,就招供的,則會有一部分精品抗日劇。

以《亮劍》來說,李雲龍大婚那天之所以會被山本特工隊偷襲,就是因為獨立團保衛科幹事朱子明的出賣,朱子明為什麼會叛變,在原著小說中和影視劇中是不一樣的,在原著小說中,朱子明被俘後,並未受到嚴刑拷打就招供了,而電視劇中,為了塑造更鮮明的劇情,在山本一木對朱子明的審訊中,以凌遲的相威脅,最終使得朱子明的心理防線崩潰,選擇了叛變。

後者的劇情,現在已經淪為各種影視作品審訊時的家常便飯,不把凌遲那套傢伙事拿出來都不好意思說自己會審訊。

《亮劍》這部作品的優秀性是不言而喻的,朱子明的叛變其實是再正常不過的了,沒有人叛變,抗戰期間幾百萬偽軍、漢奸是哪裡來的?

一向以敢於反映真實歷史的電視劇《風箏》中,因為強調信仰,所以,沒有信仰的人抓到後就會招,而有信仰的人,無論如何是不會招的,縱橫沒有經歷過那樣信仰的時代,所以總會感覺有些不真實。劇中的小boss江萬朝其實是一個比較適合探討的人物,江萬朝本身就是老人,並且擁有著堅定的信仰,這樣的人,應該說無論如何也不會背叛組織。

可是,最後他還是叛變了,江萬朝坦白的時候說,他受不了敵人對他的妻子實施酷刑,其實他撒了謊,受不了酷刑的人是他。

在這裡縱橫要說一句,江萬朝絕對是一個擁有堅定信仰的戰士,之所以最後背叛組織,就是因為在軍統的審判室中,他無法不招供。

再來說說,他們招供或者背叛組織後,會不會保住性命!

幾乎大部分的影視劇,只要是弘揚正能量的,基本都會告訴我們,叛徒最後下場都沒有好下場,反倒是沒有招供的,最後會得到人們的銘記和尊重。事實上,我們現在記得的被抓之後沒有背叛的英雄有幾個?當然,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在侵華戰爭期間,中國出現的漢奸至少在三百萬人以上,比侵華日軍的數量還要多,這些人在背叛國家之後,侵略者要了他們的命了嗎?

侵略者遠比我們想象的還要噁心,他們不但不會殺了那些招供,或者背叛的人,反而會以禮相待,因為背叛國家的人已經沒有了後路,能夠走的就是和他們一條道走到黑,是最忠於他們的漢奸走狗。

從另一方面來說,宣傳漢奸走狗的賣國行為得到了日本的讚賞後,重賞之下必有勇夫,會有更多的人當漢奸。

這些人被策反背叛後,又會被派回來當臥底,比如朱子明和江萬朝,都是這一類的代表。

很多歷史都是黑色的,被俘虜之後,就是任人宰割,我沒有辦法去告訴大家,假如有一天我們被俘虜後,該怎麼去做,我只能告訴大家,歷史的真相就擺在那裡,謹記歷史的方式就是不讓歷史的悲劇重演。


史論縱橫


並不能保命,試想在戰場上把你俘獲了,對你嚴刑拷打,那麼這一方並不是仁義之師,多半是四處踐踏的侵略者,既然是侵略者它就不會跟你講什麼仁義道德善待俘虜,壞事已經幹出來了,已經破壞了那麼多東西,殘害了那麼多生靈,它還會在乎一個前不久還在對面和自己作戰的俘虜嗎?



如果侵略者的戰爭打贏了,那被俘獲的人存在還有還有什麼意義呢,你說出了你知道的信息,你的價值就已經摺去了一大半,剩下的價值就是被侵略者當槍使,一旦戰爭結束,殘暴的侵略者贏了,那你就是“鳥盡弓藏,兔死狗烹”,如果侵略者輸了,侵略者雖然不太可能對你下手殘害,可是對於自己人誰還會相信你。

對於叛徒不管是哪一方都會被人瞧不起的,從道義上講背叛是不對的,背叛戰友背叛同胞都是非常無恥的行為。而如果因為嚴刑拷打就說出了一些機密信息,那葬送的就不僅是叛徒,很可能是更多人的生命,使一片美麗的土地變為廢墟。



自古以來哪個叛徒得到好的下場了,間接地殘害了更多的人。《亮劍》裡的朱子明叛變了獨立團,這個情節相比大家已經很熟悉了,他投靠了日本人以後結果呢,被山本編入特工隊當一個士兵,說白了是當槍使,戰死了都不會有人懷念你。與其這樣為什麼不與敵人死磕到底呢,反正都是戰死,當了叛徒身後揹負罵名,自己心裡過意不去,子孫難以抬頭。


鍋蓋頭司令


大家好,我是錟錟,本文1006個字,閱讀時間大約3分鐘

今天我們要聊的話題是“在戰爭期間嚴刑拷打招供之後能否保命。”

去當大家在電影和電視劇裡看到敵人捉住囚犯進行嚴刑拷打的時候,往往都會威逼利誘,步步逼近,在折磨玩一頓犯人之後,就說上一句“要是你把事情說出來就饒你一命。”那麼根據劇情的需要,有的堅持死活不說,有的則是被逼無奈說出了真相。那麼真實的戰爭當中招供了是不是就能保命了呢?錟錟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聊一聊。

1.國際公約

首先,從國際公約的限制當中,戰爭裡面是不允許虐待和殺害已俘虜的敵方士兵的。但是大家都懂得,一旦打起仗來誰還管這些沒用的公約啊。該殺殺,該虐虐。所以我們首先要排除沒有威逼利誘,虐待等這種逼供行為出現的可能。特別是像日本這種毫無廉恥的國家,在二戰的時候就用了非常殘忍的方式拷問戰俘。

2.全敗之舉

對於戰俘來講,在被俘虜期間被嚴刑逼供的話,會出現這些情況(1)招供了被殺害。(2)招供了,活到了戰爭結束。(3)不招供被殺害。(4)不招供活到了最後。這四種情況只有最後一種情況是最好的,為什麼這麼講,聽錟錟一一分析。首先,我們來講最慘的一種,就是招供了被殺害,為什麼它是最慘的呢?原因就在於只要戰俘招供就是在叛國,只要是被嚴刑拷打都是有記錄的,一旦戰爭結束,來清理這些資料的時候發現你有招供的情況,那就是在叛國,即使活下來了,但如果給國家帶來巨大損失的話,回國之後依舊會被以叛國罪論處。

而如果即招供了,又被殺害的話,那簡直就是全敗之舉。而如果運氣好,在拷問期間,堅持住了,沒有招工,但最後卻活下來戰俘,應該是最幸運的,畢竟活著才是王道。

3.一般拷問什麼人

在戰場上時間就是生命線,所以一般拷問的戰俘都不是無名小卒,或者說普通士兵。一定都是擁有特殊身份或者擁有重要情報的士兵。而往往這部分人都是接受過專業的反審訊訓練。想從他們嘴裡撬出點兒有價值的情報可以說是難上加能,當然也不排除承受能力差一點的。

而對於那些身體承受能力強的人來講,敵人一般都會採取一些心理戰術來攻克他的心理防線。從而套出有價值的情報。

所以錟錟認為,在戰爭時期,在嚴刑逼供,如果招供的話,活下來的可能性依舊不高。畢竟子彈是不長眼睛的,人性是脆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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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源於網絡,如有侵權聯繫作者刪除)


LongTime常錟


我想不管招不招供,其最終下場一般都是死!

戰爭時期,特務人員拷打俘虜那是很常見的事情,其目的就是為了從敵方俘虜的口中獲得有價值的情報,而且該俘虜在對方陣營裡的職位越高,影響力越大所受的刑罰會越重,越殘忍!


但是一旦招供了,那麼該俘虜的最終下場基本就是死,俗話說:“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良狗烹”,這句話用在這裡也很合適,你把有價值的情報都招了出來,那你就沒有價值了,留著你這種沒氣節的人還有什麼用?當然也有特例。

比如李士群,抗日戰爭時期民國十大漢奸之一,他早年是共產黨,後來投靠了國民黨,上海淪陷後,他因不堪日本人的拷打就當了漢奸,並組建了臭名昭著的汪偽政府76號特務組織,該特務組織從1939年至1943年不足四年時間內製造了三千多起血案。可以說李士群算是被敵人嚴刑拷打招供甚至投降後混的還很不錯的,最後還是被軍統利用他跟某些日本人的矛盾才暗殺掉了。


但是像李士群這種遭受嚴刑逼供後才投降的敗類是少數的,戰爭年代更多的是以下這兩種人,一種是不管遭受多殘忍的酷刑依舊不肯就範的英雄。像趙一曼,江姐。趙一曼在獄中被日本人先後動用了鞭打,老虎凳,灌辣椒水,電刑等十幾種酷刑,依然不投降,不吐露一句情報,最後日本人對她無可奈何,只能將其處死。而江姐也是如此,面對國民黨反動派的嚴刑拷打,拒不交出情報,最終被殺害於渣滓洞。

而另一種人就是像顧順章,向忠發,汪精衛這樣的敗類,這三人又是三種不同命運的代表。顧順章是屬於被抓後還沒遭受嚴刑拷打,威逼利誘就立馬招供投降並且因為有利用價值而尚能一段時間內保住性命的。顧順章本來是共產黨秘密特務組織中央特科的負責人,所以他掌握著大量共產黨的機密,他的叛變使得中共地下黨遭受了很大損失,像惲代英,蔡和森都是因他而死,然而在顧順章被利用完後,蔣介石就把他殺了,畢竟這種人誰都不喜歡,讓他活著只是為了利用他而已。向忠發則是那種被抓後立馬投降,但提供不出任何有價值的消息就被處決了的。這事兒說來也真是巧,向忠發是因為顧順章的變節而被捕,在他之前顧順章早就把有用的情報交代完了,向忠發自然就沒了利用價值,於是被捕後蔣介石不顧向忠發的苦苦求饒而將他槍殺。而汪精衛則是那種還沒被抓就自己主動送上門,甘願為敵人馬首是瞻的叛徒。這種人更沒有什麼好談的了,不管是死是活最後終要接受人民的審判和唾罵!



所以最後我想總結一句,戰爭年代遭受酷刑後招供的人大多還是會被處死,這就是戰爭年代的殘忍與現實。


鹹魚閒聊


歷史上有很多先例告訴我們:在嚴刑拷打之後,就算是招了供,那也是未必能活命的。


大家都應該知道,尤其是戰爭時期,用各種酷刑來使人招供這種事情是常見的,挑腳筋、老虎凳、辣椒水……想想都覺得血淋淋的。而往往經過了這些酷刑之後,其實不管到底有沒有招供,那都是沒有好下場的。


就拿革命小烈士張晶麟來說,19歲的她被日軍抓到之後,他們用竹籤扎她手指,雙手血肉模糊,直到昏死過去。把燒紅的烙鐵按在了她的臀部,用各種辦法把她折磨了三天三夜,幾乎不得休息。三天這樣的酷刑之後,這個女孩還是隻有一個回答:不知道!最後,敵人就將她押到了山坡上處死了。但是,就算最後她選擇了招供,身上的重傷還是會將她推向死亡。


即使被嚴刑拷打之後活下來,,也只是極少數人,那種欲死又不能死的痛苦是我們常人無法想象的。而且,根據不完全統計,在戰爭中只要是被抓走做俘虜,那麼活命的機會就基本很小了,更別說要經歷這麼痛苦的酷刑了。


巴塞電影


事實上很多人招供並非是想保命,而是為了能夠痛快的死。這一點從李秀成身上就可以看出來。李秀成被浮後,曾國荃痛恨李秀成死守天京,久攻不下。他“置刀錐於前,欲細割之“又“叱勇割其臂股”,而李秀成“殊不動”,惱羞成怒的曾國荃親自動手,“短衣握錐,獨身走出”“遍刺以錐,血流如注”。李秀成寫出了個人生平自述。換來的結果並不是活命,只是痛快的死而已。而其他被俘的太平天國將領就沒這麼幸運了,包括石達開、陳玉成、洪天貴福等,不但受盡酷刑,而且最終都被凌遲處死,所以很多人招供僅僅是為了痛快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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