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人交往,需要緣分。
佛說:緣深則聚,緣淺則分,萬法隨緣,不求則不苦。
與你無緣的人,註定不是一路人,等是徒勞,怨也是徒勞;即是兩個人在一起,結局還是要分道揚鑣,愛無用,求無用,恨無用。
緣分,是上天的安排;是命中的註定,是前世的虧欠;不用用力的去追逐,去苛求,去強迫,緣分是相互的吸引,隨意。
遇見所有遇見的,擁有可以擁有的,忘記需要忘記的,才能換來歲月靜好,現實安穩。
遇見,皆是註定。
有緣的人,冥冥之中有一條莫名的線牽著走,即便是千山萬水,也會跋山涉水相見;即是隔海重洋,也會漂洋過海來見你;即便是一瞬的誤解,也會掏出真心相待。
真正的緣分是朝朝暮暮,平平淡淡的相守,相知。
人生路上,你遇見誰,誰又和你再見,早已是註定好的。
不是你執著就可以改變的,不是你糾纏就會有結果的,有緣,無緣,是不由自主地;得到失去,不是你能決定地。
無緣的人,付出再多也是看不見,情誼再深也會消散,時間再長也會了斷。
緣來緣去,緣走情滅,一切都是天意。
緣來,要珍惜;緣走,隨它去。得到是緣,失去無緣,相見有緣,離別無緣。
與無緣的人,不用心存幻念,緣來緣去,不由己;得到失去,不由你。
我們都在錯過中生活,也都在錯過中幡然醒悟,許多人是我們命中註定的過客,不必強求,何必強求。
和無緣的人,苦苦糾纏是沒有用的,放手是最好的選擇。
苦苦糾纏,卑微挽留,對一個與你無緣的人,是毫無作用的,你要做的,是在知道他要走的時候,讓他離開。
有時候,不必遺憾,有些人,只是你人生中的過客,他帶給你短暫的心痛或者快樂,最終的離開,是因為他註定是錯的人。
無緣的愛,糾纏毫無意義。
要走的人,你的糾纏毫無意義;緣滅的愛,強留也留不住,還會讓你失去了愛情裡最後的尊嚴。
有的時候,有些人明明知道自己和對方已經沒有可能繼續走下去了,但是不甘心,捨不得,還想再去努力一下,覺得對方可能會被感動而留下。
這樣的勉強,到最後,會讓自己受到更大的傷害;面對要走的人,你的糾纏對別人來說是一種負累和騷擾,還會讓對方更加的瞧不起你。
選擇放手,你的愛情裡,並不是非他不可;與你無緣的人,就放下吧,別糾纏,糾纏到最後與其讓自己失了尊嚴,還不如給自己留一份好聚好散的體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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