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魁魁:“流水線”作畫的再思索,範曾為什麼能贏?


劉魁魁:“流水線”作畫的再思索,範曾為什麼能贏?


關於著名書畫家範曾先生的“流水線”作畫事件終於隨著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二審終審判決而塵囂落定。曾經在網絡、媒體、報紙上一度高調的郭慶祥先生最近也失去了蹤影,而範曾的畫卻愈來愈貴了,“2012胡潤藝術榜”日前公佈。憑藉去年一年作品成交總額9.4億元的成績,範曾蟬聯中國“最貴在世國寶藝術家”的頭銜。其中範曾1997年所作《八仙圖鏡心》由北京九歌以6,900萬元拍出。那麼我們就此事件中的箇中細節再作一次總結性的梳理:範曾為什麼能贏?

一,所謂的“流水線”作畫是否存在,又是否可行?!

因為中國宣紙的特性,決定了書畫家在宣紙上創作的時候只能加不能減,你只能不斷的往上畫,而不能像油畫,水粉那樣可以覆蓋或用水沖洗,這樣就決定了畫家在創作的時候即便是大師,他也不可能不出錯,一旦出錯了這畫就要不得了,所以很多畫家、書法家,畫某一個題材或題寫某一個詩詞的時候,即便是不出錯,但也不是張張非常滿意,所以就不斷地畫,可能二三十張才能出一張精品。作為書畫家來說,根本不可能出現完全一樣的畫或書法作品,尤其是寫意畫,因為完全是信手揮寫,他就是想一模一樣也不可能。

劉魁魁:“流水線”作畫的再思索,範曾為什麼能贏?


中國的國畫實質上就是一個“流水線”創作的過程,甚至都不能稱之為創作,而是不斷的複製自己的過程,這也許是中國國畫的固有弊病吧。沒有一個藝術家不重複自己。徐悲鴻畫馬,齊白石畫蝦,黃胄畫驢,都是不停地重複,只有這樣才能體悟筆墨,才能不斷精進。以範曾的《老子出關圖》為例,這是他創作最多的畫作。他曾一次創作十幅,而每幅的整體構圖、佈局編排、人物向背均絕少雷同,或老子騎牛獨走,或童子尾隨而行,形態狀貌也多有變動。若讀畫者不仔細觀察,只是粗淺瀏覽,就會覺得似乎大同小異,無從體悟畫家用筆的獨到之處。一個人老想突破,他絕突不破。變不變化對一個畫家不重要,畫好畫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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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所謂的範曾“流水線”作畫當然存在,而郭慶祥所撰《藝術家,還是要憑作品說話》等文章對範曾的批評實在是對中國畫的不瞭解。郭慶祥只是一個畫商,而卻不能稱其為收藏家,他只懂買進賣出,而不瞭解國畫藝術的創作規律。他的批評內容是不科學的、錯誤的。那麼,他可以進行批評嗎?


二,郭慶祥是否可以批評,範曾告的對不對?!


在郭文中有這樣一段文字:“當年,有朋友找到我,希望我收購200張他(範曾)的作品。那時候,這個畫家境遇不順,希望賣掉些畫渡過難關。當時的價格是每平方尺4000元,不那麼離譜。我隨即打了200多萬過去···”從此可見,郭慶祥和範曾二先生在上世紀90年代就有過交鋒,具體的說是經濟糾紛。那麼,郭慶祥所一直標榜的自己是所謂的“純粹的”藝術批評的說法,就難以服眾了。不得不令人認為這是一種刻意的、惡意、蓄意的打擊報復,與純粹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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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慶祥

郭文中,使用“逞能”、“炫才露己”、“虛偽”等貶損他人人格的語言,與文章所談論的基本事實並無直接、必然聯繫,已超出了評論的合理限度。正常的文藝批評應該是對事不對人,你可以認為範曾的畫一錢不值、毫無欣賞價值,而惡意的貶損他的人格,必定是使人難以接受的。此文的貶抑造成了範曾的巨大痛苦,已構成名譽侵權。

眾所周知,郭慶祥是所謂的中國國畫“收藏大鱷”,他的成名據說是因為成功的“包裝”了著名畫家吳冠中先生,而在近年,吳冠中先生和範曾先生的國畫作品一直在大眾的眼前比權量力,爭風吃醋。在吳冠中先生辭世後不久,郭慶祥就開始放肆的攻擊範曾的書畫作品及人品學養。如此的行為,不禁使大眾浮想聯翩。郭慶祥先生作為國畫的收藏家,與國畫藝術家是有直接經濟牽連的,至少,我們認為以郭慶祥先生如此的身份是不適合進行此方面的文藝批評的。

網絡媒體上關於範曾的反面評論也有很多,不只郭文一篇,而為什麼範曾先生單單隻狀告郭慶祥先生一人,實在很有意味。因為郭慶祥首先批評的內容不對,其次批評過界,再次,他本身就不適合批評。此所謂範曾能勝訴的中心原因。那關於多年前的經濟交易,我們又當如何看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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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範曾是否粗製濫造,郭慶祥是否經濟受損?


郭慶祥先生當年花了200多萬購買了範曾200多幅書畫作品,聲稱題材與技法嚴重雷同,像是一個模子裡刻出來的。我們說,藝術規律不是設計,藝術不可以自己設計自己的途徑,不可能想什麼時候達到什麼水平就達到什麼水平,不能強求,要順其自然。範曾在兩個月中就做好了200幅畫,短短的兩個月,風格當然不可能有很大的變異,題材與技法相同自然可信可諒。

而這200幅畫,國畫界通常稱為“行貨”,就是你付給多少錢,我給你畫多少錢的畫。不可能像通常的藝術創作一樣,每一筆都是嘔心瀝血之作。因而,也是這些“商品畫”價格不高的緣故。郭慶祥求全責備,對藝術家要求太苛。怎能不使人心生惱怒,退一萬步說,郭慶祥先生為何在沒有作品的狀況下就決定訂畫並且付錢,這本身也是抱有一種投機的心態。而投機是有風險的。而在購畫後的數年裡,一來二去,郭慶祥也將手中的“範曾作品”銷售一空,經濟上並未有實質上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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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事件,只是算經濟糾紛而已。只是買家對賣家的服務態度有所不滿,賣家的創作略顯倉促而已。商品經濟,無關乎藝術家的創作思想。

此次糾葛長達兩年的名譽侵權官司給我們幾點思考:1、要有充足的知識儲備,提倡科學的批評;2、批評要把握尺度,不能貶損相關人的人格尊嚴。3、批評者要擺正自己的所處位置,要提供純粹的文藝批評。4、名譽受侵權,要敢於利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利益。5、公眾人物要有容忍的胸懷,樂於接受不同的意見和建議。6、法律要進一步健全對批評與名譽貶損分水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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