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領證生活了4年,雙方名字的商品房,分開女方該不該爭取點錢?

微笑世界之窗


這種情況下,女方要求和男方分開,並且不要孩子的撫養權,很大程度上可以看得出來分手的,主動提出方是女方,男方可能並沒有很大的過錯,可能只是女方對於這個男人膩味了。


男方願意撫養孩子,可見這個男人是很有責任心的。沒有責任心的男人,不可能會把自己的孩子留在身邊,畢竟帶著個孩子想再找一個伴侶是比較困難的。

像你們這種情況,孩子留在誰的身邊,誰的生活就會遇到很大的困難。他一個男人又要帶孩子,孩子又很小,同時還要工作,可能還要付房貸,在這種情況下你覺得女方要錢是一件忍心做的事情嗎?

如果非走不可,這個時候女方如果能夠淨身出戶,算還是有一點人性的選擇。但是在我眼裡女方如果要和男方分手,在有孩子的情況下,如果女方比較有人性一點,應該不會願意拋棄自己的孩子的。不管分手是什麼樣的原因,一個女人十月懷胎,那麼痛的生下孩子,卻願意割捨掉自己身上掉下來的這塊肉,多多少少會讓人覺得有一些冷血。

結沒結過婚,實際上只是一張紙,這代表了一種生活的形式而已。兩個人共同買了房子,寫上了自己的名字,同時還有孩子,這樣的生活方式實際上和結婚沒有什麼區別。

女方既然不想要孩子,並且要追求以後自己的瀟灑生活,那麼,看在孩子還要成長,成長的過程中,教育還需要錢的份上,我覺得不要那點錢,可能還好一點。

這種情況下,因為孩子的存在,孩子在誰的手上誰才是弱勢群體。身上掛著這個小秤砣,所以就好像缺了一條腿一樣,走到哪都不方便。生活在一起4年,念在以前的感情的份上,就算雙方中有一方有什麼重大的過錯,看在孩子的份上,給對方留一點活路總是好的。


外語那點事






新視界4208


為什麼不該?女性始終是弱勢群體,要為自己爭取,該是你的,是你名字的,該要就要,沒有什麼難為情的,不要被現實打倒,要為自己爭取!


尒東


雙方在沒領證的情形下養了孩子,並且以後孩子男方自己養,當年是你放棄了能被法律保護的個人權益,現在男方又沒強求你以後拿孩子的撫養費,還想分點錢,男方給你是念及情分。


清泉氵


應該


用戶6174492730891


要。但需扣除撫養費。


你有要一半房產的權利;同時你有支付撫養金的義務。


民間奇譚



顧小毛1


房產證上是你們倆名字,財產歸屬你們倆。是否是夫妻可以不論,如果鬧矛盾要把房子買掉,需要雙方同意才能交易掉,有一方不簽字買賣一定不成,如果雙方同意買掉原則上對半平分。


國良7786


既然你名字上了產證,如果沒有約定份額,你就有一半產權,即便你沒有出資,也視作對方的贈與。但要分割房產先要扣除放棄撫養權一方應承擔的撫養費。


啤酒69504051


當然要去爭取一下了。憑什麼自己也淘錢買的房最後落到他手裡。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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