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院發佈通知: 嚴格依法審判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


湖北高院發佈通知: 嚴格依法審判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

為嚴格依法審判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類犯罪案件,切實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取得決定性勝利,維護經濟社會大局穩定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2月11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發佈《關於嚴格依法審判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級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妥善做好與疫情防控工作相關的各項審判工作。

《通知》強調,全省各級法院要全面提高政治站位,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充分認識做好湖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始終牢記人民利益高於一切,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嚴懲抗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犯罪,暴力傷醫犯罪,製假售假犯罪,哄抬物價犯罪,詐騙、聚眾哄搶犯罪,造謠傳謠犯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失職瀆職和貪汙挪用犯罪,破壞交通設施犯罪,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堅決維護全省社會大局穩定。各中基層法院主要負責人要將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的審判工作作為當前最重要的政治和工作任務,牢牢抓在手中,要按照“三同步”的要求,做到親自部署、親自上陣、親自督促,確保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通知》要求,全省法院對於公訴機關指控的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類犯罪,要嚴格依照刑法的相關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在全面查明事實的基礎上,區分違紀、違法與犯罪的界限,依法準確定罪,準確把握嚴與寬的尺度,嚴守法定程序,堅持文明司法,堅決守住法律底線。同時,全省法院還要加強與公安、檢察和司法行政部門的溝通、協調,必須在當地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做好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刑事案件的審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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