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要懂:在孃家,你總空手回去,會被嫌棄的”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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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結婚就以為著你是成年人了,要有自己獨立的經濟,獨立的人格,獨立的責任和義務。所以無論你是和孃家還是和婆家都要禮尚往來。你敬我一尺我還你一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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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結婚以後在孃家也就變成了親戚,身份的轉化迫使自己身居一個尷尬的位置,從此不能參與孃家的很多事情,而且每次登門拜訪時必須要帶上禮品。

鄰居李阿姨家有一個兒子兩個女兒也都已經成家,兒子和大女兒結婚,幾乎沒有什麼負擔生活條件相對比較好。

小女兒四年前結婚,就在結婚第二年生了一對雙胞胎兒子,生活上的負擔相對較重。

兩個女兒也都離得很近所以都會經常回來看望父母,大女兒家庭條件好每次登門都是大包小包,父母看到自然是滿心歡喜。

小女兒除了要養兩個兒子還有房貸,父母有時也會幫襯接濟,時間長了哥哥姐姐都對小妹有意見,中間兄妹三個也為此吵過幾次,現在關係處的並不怎麼好,父母年齡大了只能是看到眼裡也不好多說什麼。平時小女兒回來看望父母雖然也帶禮物,父母覺得小女兒負擔重,在離開時會把家裡的東西讓小女兒拿走一些。有一次兒子看到父母給小女兒拿東西,就說了父母一頓,從此小女兒很少再回孃家。

其實回孃家給父母帶禮物或多或少,父母都不會說什麼,老人也都希望每個孩子都能幸福。很多時候之所以會被嫌棄,大多也是兄弟姐妹時間長了變得生分才會嫌棄,也應了那句話人窮不要走親戚一樣,除了會讓人反感嫌棄還會讓自己遭受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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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在理。在現實生活中的人們,都自覺不自覺地遵循"等價交換"的潛規則。即使是血緣至親關係也不例外。出嫁前後的女兒,在孃家人眼裡的位置是不一樣的。出嫁前女兒與孃家是利益共同體中的一員;出嫁後的女兒已經是婆家利益共同體中的成員了。不同的利益共同體之間的交往與合作,需要遵循等價交換規則。自己以為靠親情就可以滿足交往之需的想法,偶爾一次兩次還有可能。再想繼續下去,就不受待見了。希望出嫁的女兒明白這個道理,免得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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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被誰嫌棄?最主要的不是父母,而是嫂子或哥哥,弟媳或弟弟,如果長期在孃家,涉嫌啃老,如果老人肥胖,有啃頭,等於爭哥嫂或弟弟及弟媳的食,爭不好就會掐。如果老人消瘦,為了使老人更好地活下來,哥嫂及弟弟弟媳就要不斷地“出血”給老人“輸血”,這種“出血”除了在別人眼裡顯得孝順外,是無償的,長時間高頻率地給老人“獻血”,如果是羸弱的身軀一般也是受不了的,所以姑娘總空手回孃家,不受待見,走時再拿走一些東西更不受待見,十個女兒九個賊。再說了為了討孃家侄兒(女)的歡欣或受歡迎,也不能總空手。另,站在父母的角度,別人都顯擺女兒時,他們也不好顯擺,也感覺沒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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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我們能否接受,這都是人之常情,也在情理之中,長大後我們都必須面對殘酷的現實。親身經歷告訴我們,大家對你的態度幾乎全都是圍繞金錢而定論的!如果你沒錢沒房沒車,回家又沒買東西,你的晚輩子估計連喊都懶得喊你一句!而你突然飛黃騰達、平步青雲,帶點東西回家過年,你嫂子的臉上定是掛滿笑容,定會讓孩子多喊你幾聲!

總之,一個結論:回孃家絕不能兩手空空,這是個錯誤而愚蠢的決定!兩手空空自己也不好意思,肯定也會被嫌棄的!雖然父母永遠都歡迎你,但要注意,現在大當家的換了,主要看嫂子的態度啊!嫂子熱情,你才好意思吃吃喝喝,嫂子板著臉,你哪裡還有心情動筷子!

人生苦短, 一個女人如果婚後生活不盡如意,婆家百般刁難,連個訴苦的地方都沒有,那麼,孃家便是這個世界上唯一溫暖的地方!孃家肯定是要多回去的!但是東西肯定是要多買,多多益善!(圖片來自網絡,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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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差不多的,必定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但是,在特殊情況,或者是當女兒的能明白真正的做人道理,為人處事,偶爾回去陪孃家父母小聚小聚,孃家父母還是不會在乎的吧!


情第一錢第二


對!回孃家,必須要帶上點禮物,孝順一下父母,另外特別是有弟弟妹妹的,也要多帶點禮物給他們,那麼你會受到歡迎!

否則,每次空手而歸,來蹭飯,是會被討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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