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故事】“我們辦的不是案子 是他人的人生”

【法治故事】“我們辦的不是案子 是他人的人生”


去年2月,在2019年全省員額法官(刑事審判方向)第一期培訓班上,省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王樹江為學員帶來第一堂課——《敬畏生命 尊重自由:談如何防止冤假錯案》。“我們辦的不是案子,是他人的人生。”課堂上,王樹江一語指出防止冤假錯案的重要性,並結合自身34年的審判工作分享了5點思考。


如何防止冤假錯案?

院長提出5點要求


【法治故事】“我們辦的不是案子 是他人的人生”


課堂中,緊緊圍繞“如何防止冤假錯案”,王樹江對全省刑事審判法官和刑事審判工作提出5點工作要求,首先,法官必須養成敬畏生命、尊重自由的理性。“法官的職責要求我們不能在懲罰犯罪時,使自己犯下凌辱和蔑視生命、自由這一更大的罪。”王樹江闡釋說,為此,法官要有崇法的精神、智慧的頭腦、中立的態度、清廉的操守和矜謹的情懷。


“法官要明確自己的職責定位、敢於堅持原則性,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王樹江提出了防止冤假錯案的第二點思考。王樹江專門提到了《憲法》第140條的內容,即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以保證準確有效地執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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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王樹江提出第三點思考,即法官要牢固樹立證據裁判意識,將冤錯案件擋在證據“確實、充分”的大門之外。“證據問題是刑事訴訟的基礎和核心。”王樹江指出,法官必須始終堅持證據裁判意識,把握證據標準、充分發揮審判決定性把關作用。在談到證據審查,王樹江提醒,法官在審判中要以審判為最終目的並樹立獨立審查主體意識。


法律職業共同體的建設是王樹江長期關注的內容。“真正落實控辯式審判要求,充分發揮律師的作用。”王樹江指出,律師是法律共同體的重要一員,是實現公正審判,有效防止冤假錯案的無可替代的重要力量。控辯式審判旨在均衡、制衡控辯雙方,使雙方在平等、均勢的情況下履行職責。


“必須堅持居中裁判原則,嚴守法官的中立。”談到最後一點思考,王樹江的表情比之前更加嚴肅。“因為我們辦的不是案子,而是他人的人生。”王樹江強調,“法官要理性思考,冷靜面對,默默堅守;要善於發現,勇於質疑,敢於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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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有哪些?

學員紛紛說收穫


據悉,省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全體參訓學員、省法院從事刑事審判工作的全體同志等共計160餘人到四川法官學院參加了此次學習。各中級法院院長,分管刑事審判工作的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專委、委員,從事刑事審判工作的全體同志在分課堂參加學習。


“王樹江院長提到的以證據裁判為審判基礎、在裁判中保持中立思想這兩點讓我印象深刻。”當了20餘年法官的省法院刑庭庭長高峰告訴記者,這次授課提醒他,在今後案件的辦理時要牢固樹立證據裁判意識,防止冤假錯案的發生。


“成都市青羊區法院刑庭法官蔡茂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結合審判工作,她發現律師作用的發揮還有潛力可挖,庭審中,控辯雙方的均衡和制衡還需加強,“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將在排除預斷上下功夫,以更加中立的態度去傾聽控辯雙方的意見。”
“和蔡茂有同感的還有來自省法院刑一庭四級高級法官李樂,她告訴記者,這堂課內容深廣,引人深思。作為刑事法官,要始終維護中立形象,認真落實庭審實質化的要求,充分聽取檢辯雙方的意見,避免“案卷中心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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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白宗釗主持此次培訓,並在課堂最後作總結髮言,他號召,全省從事刑事審判的法官要做好源頭預防,要深刻領會本次課程的實質和要義,將所學應用到今後的工作中,推動全省刑事審判工作再上新臺階;全省法院幹警要切實增強學習培訓的責任感、使命感、緊迫感,切實通過培訓提高素質能力,努力實現“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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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夏菲妮 文

省法院姜鄭勇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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