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險,你買對了嗎?(之一)

重疾險,你買對了嗎?(一)

一、我國重大疾病保險ABC

1995年重疾險引入我國,經過20多年的發展,重疾險從最初的的只有7種病種,發展到現在的100多種。

重疾險分為以下幾種:必含重疾險、行業定義重疾險和保險公司定義重疾險。

必含重疾

在我國,只要是標榜為重疾險的產品必須包含以下6種高發重疾:

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重大器官移植或者造血幹細胞移植、心臟搭橋術和終末期腎病,這6種重疾佔到所有重疾發病率85%以上。

行業定義的重疾

19種,這是保險公司可以自己選擇是否添加的重疾險,但是必須採用行業統一理賠標準。

以上兩種合起來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25種重大疾病,這25種重大疾病佔到了所有重疾發病率的95%以上。

保險公司自定義的重疾

顧名思義,就是由保險公司來確定理賠標準的重大疾病。25種重疾之外的重疾都是由保險公司自己定義的。不同的公司理賠標準不一樣,就會出現相同的疾病,這家理賠那家不理陪的情況。

比如說胰腺移植,比較A/B兩家保險公司的定義:

A公司定義:

胰腺移植:指因胰腺功能衰竭,已經實施了在全身麻醉下進行的胰腺的異體器官移植手術。

B公司定義:

胰腺移植:指因胰腺功能衰竭,已經實施了在全身麻醉下進行的胰腺的異體器官移植手術。

單純胰島移植、部分胰腺組織或細胞的移植不在保障範圍內。

可以看到B公司設置了除外責任,“單純胰島移植、部分胰腺組織或細胞的移植不在保障範圍內”,降低了理賠概率,A公司秒殺B公司。

這裡的關鍵看保險合同中的條款如何界定,所以說保險都是內行看條款,外行看公司看規模。

二、重疾險形態

重疾險從產品形態上看分為以下幾類:

純消費型重疾險、儲蓄型重疾險、返還型重疾險

純消費型重疾險,不帶壽險責任,只理賠疾病,簡單理解為只保病不保死。

純消費型重疾險又有兩種:終身型和定期型,定期型純消費重疾險最便宜,適合家庭經濟條件一般,買不起其它重疾險、或者有了一定重疾保障還需要再加保的朋友。詳情瞭解fengchh05

儲蓄型重疾險,帶壽險責任,有病賠錢,沒病養老或者傳承財富給到受益人。這是目前國內主流重疾險,大部分重疾險都是以這種形態出現。比如平安的平安福、國壽的國壽福、華夏人壽的華夏福、百年人壽的康盛保、光大永明人壽的童家保(尊享版)、恆大人壽的萬年康等。

返還型重疾險,在一定年限可以返還前期所繳保費的重疾險,一般比較貴,畢竟你想要保障又想要保費,必然會多付出成本,這類保險一般適合少兒購買,返本金還所額外付出的成本很少。

從重大疾病賠付的次數上來說,又分為單次賠付和多次賠付。

重疾險單次賠付,即賠付一次保險合同就終止。

重疾險多次賠付,一次重疾賠付後,現金價值降為零(沒有了身故金),但保險合同依然有效,同時一般會豁免後期保費,保障依然有效。

目前有2次、3次、5次、6次賠付,一般是分組賠付,一組賠付一次,每一次賠付保額的100%。以5次賠付為例,假如買了50萬重疾險,那麼就是每次賠付50萬,理論上可以累積賠付5*50萬=250萬。

分組越多越好,但最好的是不分組多次賠付,當然保費也會更貴一些。

這裡我們可以看出來,重疾險的多次賠付明顯優於單次賠付。

輕症和中症

重疾險是有嚴格的理賠條件的,條件達不到,即使病情很嚴重,仍然拿不到理賠金。

於是輕重和中症就應運而生,重大疾病放鬆理賠要求就是輕症或者中症。

輕症概念其實出現很早了,具體時間無從考證;2017年大童保險經紀公司聯合光大永明人壽推出國內第一款含有“中症”的重疾險“童家保”,一時間為業界紛紛效仿;2018年11月,大童攜手百年人壽定製含國內首款含有“前症”(重疾的苗頭)的重疾險“童佳倍”,然而因為預期賠付率過高2019年2月份就被迫下線。

但是對於輕症和中症,國內目前沒有統一行業定義標準,對於同一種疾病,各家理賠條件不盡相同,所以這也是國內重大疾病保險的一個重要看點。

一般主要看輕症或者中症中是否包含6種重大疾病對應的輕症或者中症,以及具體定義的理賠條件,還有所佔重疾的理賠比例。之前的平安福屢屢遭受詬病的原因之一,就是平安福的輕症中不包含高發輕症:輕微腦中風後遺症、非典型急性梗塞、微創心臟搭橋術等,這次平安人壽能夠順應民意“改邪歸正”,補充平安福中缺失的高發輕症,值得肯定,但貴還是一貫的。

輕症/中症理賠比例方面,目前在20%-60%之間,當然理賠比例越高越好,平安福是最低的20%。

另外輕症或者中症一般都是加量不加價,是屬於贈送的額外保障部分,這也是我國重疾險發展非常值得肯定的地方。

三、惡性腫瘤多次賠付

上文說到重疾險分組問題,可以看出將高發重疾分散分組比較好,最好能將惡性腫瘤單獨分組,“隔離對待”,這樣多次理賠的概率大。

2018年保監會統計數據顯示:我國惡性腫瘤的理賠佔到重疾險理賠率的80%以上,可見癌症已經成為第一大高發重疾,同時惡性腫瘤細胞會侵蝕機體,是人體免疫力下降,增加了罹患其他疾病的概率,所以對於消費者來說,重疾險重疾險的多次賠付和惡性腫瘤單獨分組意義重大。

但是惡性腫瘤單獨分組還不足以解除後顧之憂,隨著醫學科技的日新月異,人們罹患癌症後的生存率越來越高,這樣惡性腫瘤的多次賠付就有現實的必要性。

綜上可以看到一款重疾險的完美形態應該是:

多次賠付重疾+中症+輕症+惡性腫瘤多次賠付+重疾/中症/輕症豁免


專業保險經紀人,本科學歷,5年保險從業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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