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壩縣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發布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提示

留壩縣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提示:企業和施工項目確需復工復產的,由各企業向縣疫情防控指揮部提出申請,由各行業主管部門依照職能對復工復產對象進行核查批覆。重點對防控機構設置、方案制定、人員管控、殺菌消毒、物資儲備5個方面進行評估,在符合條件後,方可批准復工復產。復工後的人員管理、殺菌消毒、分散用餐、應急處置和日常登記等工作按照防控工作具體要求嚴格落實。復工人員一律居家留觀14天后再有序安排返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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