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因為疫情公司決定延遲到2月17上班,但是不計薪水這個合理合法嗎?

嘻嘻哈哈哈過一天


大家都成年人了,不要總是用是否合理這麼幼稚的思維來看問題。

能合理的企業自然會合理,比如世界500強,互聯網巨頭,體制內單位,等等。即使有損失也會保證員工的穩定性,因為要臉面啊,堂堂世界500強養不起員工麼。

問題是全中國沒那麼多的大企業,你要求全中國的企業全部合理,弄不好很多人就開始失業了,這是很現實的問題。

全國各類企業總數為1527.84萬戶。其中,小型微型企業1169.87萬戶,佔到企業總數的76.57%。將4436.29萬戶個體工商戶納入統計後,小型微型企業所佔比重達到94.15%。

這個數據是不是觸目驚心,對於數量眾多的小微企業來說,他們離破產或許只有一兩個月。企業一旦破產,下一步就是員工失業。

春節之後原本的上班時間是1月31日,先是延遲到2月10日,到了10日之後,疫情並沒有明顯好轉,於是很多企業繼續延遲到2月17日。

以目前的疫情發展來看,個人感覺別說2月17日了,弄不好整個2月都沒人敢去上班。這就是整整一個月的時間了,很多企業真的可能抗不下去,所在企業抗不下去的結果是什麼,是你失業。

有想過失業之後是什麼情況麼,所有企業都經歷了疫情的摧殘,疫情過去之後,需要一段時間恢復吧,在這段時間裡,我相信你的工作會非常難找。

再換一個角度,假設你是老闆本人,在企業遇到困難的時候和員工商量薪資事宜,結果有些員工支持你的想法,有些員工不支持你的想法。

那麼當企業渡過困難時期之後,老闆開始重用支持他的那些人,結果你又埋怨老闆為什麼不重要你。

在那麼為難的時刻,有些人還能夠支持老闆,與老闆共度難關,老闆當然要重要那些人了,你說是不是。這麼危難的時刻,多替老闆想想怎麼共渡難關吧!!!


八魚先森


延長假期到17日是政府為了控制疫情。

不幹活企業不發工資也是合情合理的。

許多私人房東不免租金也是合理並且合法的。因為銀行也不免房貸呀!

但是有部分實力強的企業會給員工發基本工資,有愛心有格局有實力。

面對疫情,政府、銀行、房東、企業、員工一起來分擔了。

如果企業一力承擔,企業倒閉了,員工也得失業,損失更大。


鄧冠衛


我是一名私企的經營者,我會給予員工一定的補助,或者說關懷獎金。但我也無法全額髮放工資。因為我需要承受租金,訂單的取消,以及將來開工,後面一段時間生產經營暫時仍然不能穩定的損失。另外,我的員工中尚沒有人主動要求我全額髮放。如果有樓主這樣的員工,我認為私心太重,日後也不會重用,或者找機會停止合作。私心過重,團隊永遠不穩定。


馬蕩天涯一浪子


首先你覺得放假不上班拿著工資不燙手嗎?這麼危難的時刻,不是應該想著大家怎麼共渡難關嗎?


大帝朝聖


這種情況,根據最新的規定,由於因疫情不上班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不上班的時間,企業應該根據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發放工資。而勞動合同上一般寫的都是基本工資,從2月9日到2月17日,也就8天,在深圳的私企,估計也在1000元左右。

若因疫情不上班的時間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規定是企業可參照當地人社局規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發放工資。

政策是這樣,但考慮到疫情對小微企業造成了非常大的壓力,老闆也不是故意讓你不上班,所以,員工也應該理解老闆的難處,也可以在運營正常後,特別是企業的效益比較好時,心平氣和的和老闆提及此事,通常老闆都會以獎金的形式補償員工的。若企業運轉不正常,效益又不是太好,你是老闆,你會借錢來發這不上班期間的工資嗎!理解萬歲,當下,大家都健康平安就是最大的財富和幸福!


紅藍推演


1. 國家規定假期延長至2月10日,這段時間理應計算工資,國家規定咱也要相應遵從。

2. 2月10號以後疫情未解除情況下,企業讓員工休假,分兩種情況:

a. 員工有年假的,應該優先按調休年假安排,工資照付,跟休年假一樣處理

b. 員工無年假的,那麼假期按照無薪假處理,合情合理,沒有工作沒有勞動報酬,就像請事假一樣處理。

我自己公司是這樣處理的,員工一律暫定3月2日週一開始上班,2月份除國家法定延長的假期按正常工資計算外,2月10日以後按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工資,也算是給員工的福利了。


江南大盜大刀剁豆豆


很合理!企業也要靠員工創造收益,都放假沒上班,拿什麼發工資?白拿!要樹立正確的觀念,多勞多得,不勞不得!都不知道啥時候開始,都想不勞而獲!


深圳大侃侃


我也收到公司通知,但是,老闆在微信群裡說的一句話,卻讓我蠻感動的。

老闆說:按照疫情情況,公司復工時間會延長,但是,現在疫情具體情況還不清楚,在公司留守的,做好隔離工作,還在家裡的,等具體通知時間上班,我承諾,在這期間,公司會發放基本工資給大家,保證大家正常的生活開銷,在這期間,做好防護措施,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期待看到大家安全回到公司。

我們公司不是國企,也不是外企,只是普普通通的私人企業,但是,公司成立至今已經20年了,我想這跟老闆的人品和魄力還是蠻大關係吧,不然,也不會有這麼多員工跟著老闆20年。

在這段時間,不計薪水合理嗎?

其實,國企和外企可能薪水會給到位,但是,作為私企,我想說的是,公司在這段時間也是沒有收入的,房租,客戶貨款也把老闆壓得踹不過氣了,國家法定的假期都是帶薪假期,但是,這個疫情這麼突發,有誰能想到,都是措手不及。

當然,可能員工有房貸車貸要還,需要錢,但是,老闆也有壓力,不給是本分,給是情分,這完全是看老闆的為人和魄力了,也不能說怪誰,如果老闆為人不行,就算給了你,還不是會照樣想辦法,把你榨乾?

誰叫我們寄人籬下呢?想開點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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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少爺


完全合理合法,一個正常的人要通過自己的付出和貢獻來獲取回報,整天想著不勞而獲佔便宜只會害了自己,現在企業這麼困難要想著怎麼努力工作來支持公司和國家渡過難關,一定會有應得的回報。


陳霜雷


全國疫情形勢大家都清楚。現在這種困難需要大家一起扛。這時候還為一己私利考慮未免也太***。公司老闆難道不希望開工嗎?平常幹活拿工資,公司老闆靠效益給大家開工資、納稅。可如今這種形勢,效益何來?我是平民老百姓一個,沒接觸過老闆,只接觸過農民,知道不種地接無從談收成。假如說國家不顧百姓死活,或者老闆不顧疫情硬逼開工,那你會又作何感想呢?凡事換位思考,以大局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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