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報客戶端記者 李林
2月11日,鄭州市交通運輸局發佈消息,2月17日鄭州市規模以上道路貨運企業、一類機動車維修企業可以復工,經營性道路客運企業、駕駛員培訓機構等暫不復工。
根據鄭州市交通運輸局印發的《鄭州市交通運輸類企業復工復產實施方案》的通知:確需應急防控需要提前復工的,應向當地交通運輸部門提交情況說明,得到當地交通運輸類企業復工復產聯合審核小組審批後方可復工。
針對未停工的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車(含網約車)以及因緊急運送應急防控物資和群眾生活必需品已復工的有關貨運企業,要嚴格按照復工復產條件進行自查,完善審核材料,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並及時向當地交通運輸類企業復工復產聯合審核小組補充提交復工復產申請相關材料。
對於復工的企業,要做好員工排查登記,掌握每名員工健康狀況和出行情況,對到過或來自省外重點疫情地區和省內重點疫情地區的人員應集中隔離或自行隔離14天,其他地區的返鄭人員隔離時間為7天,嚴格員工體溫篩查,上班時間必須全程佩戴口罩,人員工作崗位間距要達1米以上。有員工宿舍的,要保持宿舍乾淨清潔通風,做好消毒工作。引導返崗工作人員分批分期返崗,不組織人員聚集性活動,並減少非必要會議,確需開會應以視頻會議形式為主。
責編: 劉贇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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