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期間租賃合同的處置方式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嚴重,全國確診病例超過4萬,死亡人數上千人,不少企業依然處於停工狀態,疫情的發展過於迅猛,已經對各行各業產生了巨大影響。2月1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表示,當前我國發生新冠肺炎疫情,為了保護公眾健康,政府也採取了相應疫情防控措施。對於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當事人來說,屬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目前租房的涉及到租房自住、租房經營兩個方面的問題

一、對於承租用於經營的房屋,在疫情導致的停業期間租金應予部分或者全部免除。

適應範圍:

酒店、KTV、購物中心、餐飲、農貿市場、超市等大型場所

計算方式:

結合租賃期限、疫情影響下的停業時間、損失範圍、綜合考慮。

減免方式:

1、出租人主動減免

2、出租人和租房人協商減免方案

3、租房人通過法律手段向出租人申請減免租金,注意保留好微信短信。

注:對於長時間無法返工的企業,可以視情況解除租房合同。

二、承租用於居住的房屋,可以視情況要求房東減免房租

1、武漢疫情發生後,各地陸續出現不讓租客進到所租住的房屋內的情況發生。對於這部分承租人來講,可以要求房東減免此期間的房租。

2、承租房屋居住後,因春節返回家鄉過年,即便沒有疫情的發生,房屋在這段時間也屬於空置狀態,因此,對於這部分租客來講,是不能要求減免房租的。

3、對於圍困在家鄉的租客,如果因政府措施導致長期無法返還,導致無法返回居住房屋的,承租客可以要求房東減免租金。

4、若因疫情蔓延導致合同無法長時間履行,可以協商解除租賃合同。

三、長租公寓

房東與長租公寓簽署了房屋託管協議或者簽署房屋租賃合同,長租公寓將房屋出租給租客

1、租客一月一交房租的(租客與貸款公司簽訂貸款合同,每月支付給貸款公司月供)可以要求長租公寓免除相應租金。

2、租客未與貸款公司簽訂貸款合同,房租支付給長租公寓的,可以要求長租公寓免除相應租金。

3、房東與長租公寓如果在合同中設置了不可抗力條款,約定一旦出現不可抗力可解除合同或者可減租,則按合同約定執行;如果未設置相應條款,可以按合同法第117條規定,主張相應的免責權利

4、房東與長租公寓可以協商變更合同內容。若未達成一致,長租公寓不得要求增加免租期、單方面延遲租金到賬等行為。

5、若長時間無法繼續履行合同,以上主體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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