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實教師懲戒權?

高山面試軍團


建立建全教師管理法,從源頭做起,按條之落實,寧叫教師缺,不讓教師惡,寧肯教育失敗,不讓學生受害。


郭維宗


教師懲戒權的落實,要有法可依,有根有據,切不可對學生亂懲戒。不對學生進行懲戒是最好的,教育應當以鼓勵為主,但是有時候學生就是不聽你老師的,必要時候採取一定的懲戒措施也是可以的,所謂有獎有罰,獎罰分明,對教育學生才會起到促進作用。

對待學生的錯誤首先要先禮後兵。教師雖然手握大權,對於學生初犯錯誤,應該以講道理,思想教育為主。如果學生連續犯了幾次錯誤,教師可以進行嚴厲的批評,讓他寫檢討書,向家長反饋在校表現情況。通過家校聯繫後,孩子還是犯同樣的錯誤,教師就可以進行適當的懲罰。但是請注意:懲罰不是體罰,不能對孩子動手,給孩子造成身體上的傷害!

懲罰方式有哪些呢?我平時運用的主要有:

1.口罰。讓學生背課文要求背的段落,古詩,重點課文等。反正都是要背的,用罰的手段讓他們多強化幾次,有利無害。或者讓孩子有感情地誦讀一篇課文,培養學生的朗讀能力。或者讓他們自己準備一個故事,讓他在全班同學面前講出來,以此來訓練孩子的口頭表達能力。

2.手罰。有的教師喜歡讓孩子抄課文,而且要抄多少多少遍。我不喜歡這種方式,這樣的懲罰方式,對於學生來說非常厭倦,他們只會回機械地抄,腦袋連想都不用想。我會根據學生學習的薄弱情況進行相對應的懲罰,比如說,學生聽寫錯誤率很高,我就會罰他聽寫詞語。學生作文寫得不好,就罰他一篇習作或者一篇小練筆。學生平時的作業書寫不夠工整,塗改太多,就罰他練字。教室地上有垃圾,就讓他用手撿起來,或者幫值日生掃地,等等。

3.腿罰。這裡的“腿”罰,不是去踢學生,給孩子造成傷害和心理陰影,而是鍛鍊孩子的體質。通過罰的手段,讓孩子去球場跑一兩圈,或者跳繩一百下,或者罰別的運動項目。

教師對於學生的懲戒,意思意思就可以了,不能力度太大,太深,太強,不是為了教師的威嚴去懲罰,而是從教育孩子的目的出發,讓他在思想上能夠接受,行為上能夠節制收斂。孩子能夠知錯就改,教師要及時地鼓勵和肯定,讓他帶著你的讚美健康成長!

記住,懲戒的最終目的是讚美!


兒兒老師


要想落實教師懲戒權,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第一,法規的制定和完善。

只有法律上明確授予教師懲戒的權利,教師才能行使這一權利、從而更好地管理學生。

如果實施懲戒在法律上得不到保障,那教師面對學鬧的情況就束手無策,因為一旦懲戒學鬧的學生,擔心會被告到教育部門而受罰。

國家非常重視這方面法律的保障,正在著手製定和完善這方面的法律法規,將來懲戒權的落實和實施相信對我們現行教育手段將是一個很好的補充。

第二,加強社會輿論的宣傳。

現在的小孩子很多是獨生子女,養得嬌,老師如果在學校懲戒他們,有些家長可能不理解、有怨言。

我們要做好這方面的輿論宣傳,要知道教師做到獎懲分明是對孩子最大的愛護,該表揚的時候表揚,該懲戒的時候懲戒,才能讓孩子的學習取得更大的進步。

如果小孩不認真學、不遵守課堂紀律還聽之任之,那不光這個孩子本身荒廢了,還帶壞了其他同學,所以,必要的懲戒是學生學習進步的重要保障。

第三,要把握好懲戒的尺度。

懲戒的目的是為了教育孩子,促進孩子各方面的進步。

不是為了懲戒而懲戒,更不是為了洩私憤。

不能把懲戒變成了純粹的體罰。

第四,平時跟家長多溝通。

能夠通過家校配合解決的問題,最好不要懲戒,對孩子來說,我們還是應該以鼓勵表揚為主。

只有當正面鼓勵的教育方式無效的情況下,我們才使用懲戒權。

最後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趣談英語


落實教師懲戒權,我覺得有四件重要的事情要做,否則懲戒權會被高高掛起,老師不敢要,也不敢用。

  第一,需要統一思想。懲戒是教育的基本手段,要理直氣壯地談教育中的懲戒問題,要對我們過去全面否定懲戒的錯誤做法撥亂反正。

  伊頓公學作為英國最著名的中學,培養了19位英國首相。英國新任首相約翰遜也出於此。這所學校有著十分嚴苛的規矩,比如,在一些正式場合,不同榮譽的學生需要穿不同的衣服以示區別;體罰仍然是學校的懲戒手段之一。2012年,我在舊金山轉機買了一份時代週刊,無意間看到一篇討論體罰的報道,那時我才知道,美國還有19個州在法律層面允許和支持體罰。

  當然,相比英美私立學校嚴苛的校規,英美的公立教育體系是寬鬆的,也是禁止體罰的,這也是一些人反對懲戒的根本依據。英美的私立學校是其核心精英培養體系,也就是國家棟梁的培養體系,它們難道不正是我們應該學習借鑑的嗎?更重要的是,英美公立學校雖禁止體罰,但其他懲戒措施仍然存在,比如關禁閉——在嚴重違反校規如打架時,會根據違規程度不同,把學生關到一個沒有任何人的屋子裡反省;老師雖然不能體罰學生,但老師可以請校警把違紀學生拖出課堂,至少保證不影響其他人學習。

  中國教育在近幾十年的前進與改革中,存在一個明顯的誤區:對學生過度強調所謂的尊重、自由,過度講天性、個性等,缺了基本規矩,多了嬌縱。在中國,體罰已經被我們描繪為最野蠻落後的教育方式,無論是在公立學校還是私立學校都被完全禁止,而其他懲戒手段,比如罰站,也基本被歸於“變相體罰”。對於學生的教育,老師除了好言相勸,其他任何手段都被禁絕了。 於是我們的學校教育出現了荒唐的一幕幕:學生可以各種違規,甚至辱罵毆打老師,但老師卻不能也沒有手段懲戒這類學生。很多的小霸王、無賴,實際就是這麼被從小保護大、嬌寵大的,以至於成年後,仍然堅持自己的規矩,而不是大家的規矩、社會的規範。其實,西方教育也並非我們一些人描述的那般絕對自由:尊重學生的個性,但尊重不是無條件的放縱,前提是規矩,在規矩面前沒有例外,比如著裝,比如課堂紀律,比如按時到校,比如對老師的絕對尊重,而且這種尊重也是沒有條件的。很多小留學生被開除的一個主要原因就是頂撞老師。

  遺憾的是,我們一些人只從點滴表象入手,如盲人摸象般表面化、標籤化理解西方教育,沒有原則地強調個性、天性,一味強調鼓勵表揚而沒有懲戒,把粗魯沒有教養當成個性。殊不知,人的進步與社會化本來就是去天性、有效管控自己的過程,人的優秀與否也在這裡,而不是由著自己,放縱自己的行為與慾望。

  因此,我們有必要對我們過去錯誤的認識做系統的反省,這樣才能認識到懲戒對於目前中國教育的必要性,才能真正把它落實到位。

  當然,懲戒絕不等於體罰,我們賦予懲戒權並不等於賦予體罰權,這是我們必須釐清的一點。

  第二,教師懲戒權的落實需要保證足夠的可行性與包容性,尤其是在懲戒權與違規體罰的界限認定上,應給足夠的包容。

  我們此前雖然沒有用懲戒權這個詞,但我們是允許教師批評學生的,教育部也曾專門下文。但是,這些年來,批評學生一不留神就觸及體罰與違規,老師無一例外遭受重罰嚴懲,批評學生成了一件高危的事情。如果懲戒權沒有足夠的實施空間,或者對於懲戒與體罰之間的界限過於苛刻,最後懲戒權必然被高高掛起,無法落到實處。這也是這些年老師普遍不願意管教學生的根本原因之一。

  如何解決這個難題?這讓我想起崑山龍哥反殺案。於某被判無罪,其原因是在特殊情景下,不能苛求被侵害人完全按法律規定的細節,理智並有分寸地反擊。

  在老師管教孩子時,我們是否也應該分清狀況,不對老師過度苛責?

  試想我們自己在管教孩子時,不也經常有過激的行為與言論嗎?在特定的場合與情景下,任何人實際都很難完全控制自己的情緒與行為,尤其是老師面對學生的頂撞與過激言行時,更難以完全把控。去年就曾發生了一名學生課堂上頂撞老師,甚至與老師對罵,最後師生互扇耳光的事件。最後也以老師道歉被處分完結。捫心自問,我們有幾個人面對這種情景可以做到鎮定自若,理智處理?面對那些屢屢破壞課堂紀律,嚴重影響其他學生的學生,我們又如何處理?

  因此,相關部門在處理類似事情時,有必要考慮到,在一些特定場景下,一般老師實際難以按照規定那樣恰到好處地處置,多數老師也不是教育家,很難用超高的教育藝術處理管教學生。如果過於苛求管教學生的方式與過程,多數老師都難逃違規之嫌,從而難逃被處理的結果。如若這樣下去,還有幾個老師願意管教孩子?

  面對過度關注的家長,老師們在管教孩子的問題上已經戰戰兢兢了。在發生衝突或意外的問題處理上,如果像防衛過當那樣苛責的話,只能讓更多的老師放棄管教的職責。

  第三,地方教育部門與學校需要理直氣壯地支持老師的懲戒權,給予必要保護,而不是一味處罰老師。

  五蓮教育局在楊老師的處理上就犯了這種錯誤:說說輕了,是不能擔當;說重了,是不負責任。當然,我也理解這背後的輿論與社會環境的壓力,但學校與政府部門有必要勇於為一些負責任的老師撐腰。

  第四,需要家長與輿論的理解與支持。

  懲戒是基本的教育手段,多數老師對孩子的批評、管教與懲戒都是為了孩子好,否則他完全可以置之不理。家長在管教孩子時還經常發生衝突,老師在管教孩子的分寸拿捏上出現一些瑕疵就更能理解了。這時就更需要給老師多一些寬容。

  也只有家長真正的支持與包容,老師才有膽量與勇氣管教孩子,懲戒權才能真正落實,教育與孩子也才能真正健康發展。


N維數學


為教師壯膽的“懲戒權”,你斗膽使用了嗎?

“懲戒權”的法律定義

2019年1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該《意見》第14條明確提出“制定實施細則,明確教師教育懲戒權”。2019年7月9日,教育部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專門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將根據《意見》明確實施教育懲戒權的原則,制定實施細則,抓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以下簡稱《教師法》)修訂工作,確保教師的教育懲戒權有效運行。

請別誤解“懲戒權”

“懲戒權”這一稱謂,表明教師此種權力的行使兼具教育與制裁的雙重性質,其目的在於教育和戒除,而非單純的懲罰或管教。它與“懲罰”、“管教”和“體罰”都有區別。在教育實踐中,體罰往往與對學生的肆意打罵、傷害和虐待聯繫在一起,其所能起到的教育效果微乎其微;而在特殊情境下,“管教”被用作“打罵”、“懲罰”、“收拾”等的同義語,往往指向對學生肉體的傷害,與強調從否定性制裁導出良好教育效果的“懲戒”也不是一個意思。

“懲戒權”教師斗膽用了嗎?

與權力濫用相比,懲戒權行使的另一個極端問題是放棄或怠用懲戒權。造成這一問題的原因有很多,但最主要、最根本的是責任體系的缺失,個人責任體系的缺失,使得“懲戒”與“不懲戒”一樣,一些教師出於“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選擇放棄懲戒;一些地方責任體系缺失,使得教師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教師不敢懲戒。

如何用好“懲戒權”

教育法制化為教師懲戒權力的正常合法行使提供了可能。法治、權利觀念的引入,使人們開始從權利相對的角度來看待教師懲戒權。教師的確應擁有一定的懲戒權力,這是教師順利履行教育職責的必要權利;同時,學生在教育活動中應有一定的發言權,不僅僅是教育的被動接受者,其正當的權益應得到法律的保護。“以法治教”要求把現代教師懲戒權納人法治軌道,明確界定教師懲戒活動中師生雙方的權利,對教師懲戒行為予以必要的監督與制約,併為學生提供切實可行的權利保護和救濟途徑。


別青煙放棄


你好,我是浩浩人生誰主沉浮,原創回答,如今呀的小孩呢,是不打不得,罵不得,

7月28日,山東省五蓮縣人民政府對此前引發爭議的“教師用課本抽打逃課學生被處罰”一事的後續進展予以通報。通報稱,五蓮縣教體局已撤銷對楊老師追加處理決定。

像這樣的例子數不勝數。如今老師也是高危職業。

俗話說:跪著的老師是教不出站著的學生的

我認為這是對的。老師應該享有懲戒權。那麼又該如何去落實呢?

  • 必須得注意師德師風,
  • 以自身為榜樣,
  • 注重言傳身教。以德服人,

你們認為呢?這是我個人淺薄的看法。


浩浩人生誰主沉浮


教師的懲戒權的落實的關鍵在於要有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要有廣大家長的理解和支持,要有一套完備的可操作性較強的制度和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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