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雲飛追殺叛徒錢伯鈞,為何借用了警衛員魏和尚的步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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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中358團一營長錢伯鈞在河源憲兵隊長平田一郎的利誘之下決定叛變,楚雲飛身邊只有一個警衛班,滿打滿算不過十幾人,根本不可能在兩千多人的一營攻擊之下撐多久。

但是楚雲飛也是聰明之人。他知道槍聲一響,肯定就會有援軍到,李雲龍怎會放過這個好買賣。在李雲龍的馳援下,才救了楚雲飛一命。

當然楚雲飛也是要面子的人。他不可能讓李雲龍幫他抓捕錢伯鈞,只是借得一匹快馬和魏和尚背的那杆長槍。他要親自去清理門戶。

再說錢伯鈞逃跑時,帶的是一把駁殼手槍。而楚雲飛隨身帶的是一把勃朗寧手槍,這只是防身用的。從火力和射程上都比不了駁殼槍,所以他才借了魏和尚背的那杆長槍。


我看有答友說楚雲飛借槍,是因為自己的手槍沒子彈了。再者長槍扛在肩上有範兒。

我只能呵呵了。這也未免太膚淺。筆者雖然不是軍事發燒友,但也對各種槍支略有了解,魏和尚扛的那杆槍可來頭不小。

這槍叫44式步騎槍。嚴格來說它是38式步槍的閹割型。為什麼這麼說,因為它繼承了38式步槍的主體結構,用的也是6.5毫米有坂子彈,只是槍長則從1280毫米下降到了966毫米。

因為騎兵要在馬上作戰,槍管過長不利於移動和瞄準,因此做了改良。

而且四四式步騎槍是日軍為數不多使用三稜刺的武器之一,日軍常用的刺刀是三十式,但騎兵認為三十式硬度不夠,尤其是在高速刺擊的情況下,很容易出現折斷事故,所以設計師改用三稜刺。



這種槍從生產到停產,也不過就10餘萬支,只有精銳的騎兵部隊才能配給。比如劇中的黑島騎兵聯隊,直接隸屬於日本陸軍第一軍,而聯隊長黑島森田更是皇室成員,才有資格使用四四式步騎槍的。

至於魏和尚手中的這杆44式步騎槍的來歷,劇中並未作交代。但肯定是從日軍手裡繳獲來的,獨立團裡肯定沒幾桿。和尚畢竟是李雲龍的警衛,所以才有幸能使用到。

楚雲飛是啥人?他能看不懂這槍嗎?如果拿自己的勃朗寧去清理門戶,那結局就難料了。所以借和尚的這槍去給錢伯鈞來個爆頭就在情理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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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雲飛實在是個精明的傢伙,錢伯鈞叛軍在營部圍攻楚大團長和警衛班的槍聲一響,他就判斷會有“援軍”到來,因為深知李雲龍不會放過這個發財的機會,連副官孫銘都莫名其妙不知所以然。而錢伯鈞事敗逃跑的時候,揹著的是一把駁殼槍,無論火力還是射程都超過楚雲飛的佩槍勃郎寧。

如果不帶把趁手的傢伙,楚雲飛別說什麼“清理門戶”了,搞不好自己都得被錢伯鈞給收拾了。



而晉綏軍358團團部警衛班士兵用的是司登衝鋒槍,號稱二戰時期最爛的武器之一,射程近、精度差並且還容易走火,逼得英軍規定抗司登式的士兵必須走在隊伍前面,英軍士兵甚至相信“只要將司登衝鋒槍扔出去,絕對會有走火的子彈擊傷敵人”,對於追殺單個目標顯然是不可取的。

尤其是單槍匹馬對決時,無論是中正式還是三八式步槍,都因槍身過長而不太方便,最合適的就是騎兵專用槍,比如魏大勇身背的這把“四四式步騎槍”。



我們知道“三八大蓋”定型於日本的明治三十八年(1905年),同時列裝的其實還有三八式騎槍,模樣和結構跟三八式普通步槍沒什麼區別,只是把槍管縮短使槍身長度下降到965毫米(步槍是1275毫米),以便於騎兵在馬上使用,也可以稱為“三八式卡賓槍”。但該槍重量重量仍然達到3950克,並且在顛簸的馬背上加裝三十年式刺刀時較為困難,於是日軍騎兵要求研製專用武器。

新的步騎槍於明治四十四年(1911年)研製成功,因此被命名為“四四式騎槍”(日本稱為四四式騎銃),槍重雖然只降到3900克,槍長也仍然有966毫米,但設計更為緊湊,有效射程有所增加。該槍最顯著的特徵是槍口部分,為了加裝可以摺疊的三稜形刺刀,它有一個與槍口頭箍相連的刺刀座,看起來像個鉤子。

還算是日本二戰期間設計不錯的武器,生產成本較高,到1942年停產時大約服役91000多支。



這款“四四式騎槍”不僅裝備了日軍東北和華北的騎兵部隊,還成為二線部隊或特種兵部隊(傘兵和裝甲兵)的制式武器,畢竟三八大蓋實在太長了,小個子的日本兵在裝甲車裡、戰馬上使用起來太不方便。八路軍當然也有繳獲,由於也使用6.5毫米的有坂子彈,所以很受戰士們喜歡,同時數量畢竟不多,也只有魏和尚這樣的“老兵油子”才有資格佩帶,人家是李大團長的警衛員嘛,長短傢伙和子彈都裝備比較齊全。

後來魏大勇被黑雲寨山貓子截殺時,仍然在使用這把騎槍,筆者注意觀察過,和尚並沒有拿掉專用刺刀,細細品味才能看懂刺刀座的作用。這槍直到朝鮮戰場上我軍還曾使用,《亮劍》中特意加註這個細節,應該是道具容易獲得,否則如此畫蛇添足有些說不通,本來就是個小成本製作。



其實該槍有個明顯的缺點,就是槍口部分結構複雜有點“頭重”,造成瞄準較為困難,無依託射擊時需要很好的臂力,這一點魏和尚沒有問題,那是少林寺出來的練家子。偏巧楚雲飛也是個玩槍的高手,能夠被稱為“快槍手”足以說明楚雲飛的射擊水平,之前贈槍給李雲龍時曾經秀過槍法,因此能在那個緊急情況下,在最短的時間內瞄上和尚的武器:“兄弟,借你的槍用用”。

錢伯鈞中校是忙著逃命,而楚雲飛團長是正義追殺,前者攜帶的是精度和威力都很一般的的盒子炮,後者拎著射程和精度遠超手槍的騎兵專用卡賓槍,無論是心理還是武器錢伯鈞均處於劣勢,最終被長官一槍爆頭毫不奇怪。這事其實不太公平,楚雲飛應該借李雲龍常用的駁殼槍去單挑老部下,那才顯得不佔便宜,想來是不好意思面對李大腦袋,家醜如此外揚。

他自己都說了:“我楚雲飛也是個要面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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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雲飛為何管魏和尚借槍?很簡單,和尚的槍好哇!魏和尚平時攜帶“兩短一長”三把槍,兩把短槍是抗日戰場上常見的駁殼槍,沒有什麼特別之處;令人眼熱的是那把長槍,因為那可不是一般的步槍,它是專供軍中貴族使用的四四式步騎槍。

日軍的騎兵部隊發端於幕府時期的貴族階層,在日本軍隊中,能當上騎兵的都不是等閒之輩。這些貴族對手中武器十分挑剔。起初,日軍給騎兵部隊配備的武器是縮短版的三八式步槍,這些貴族對此意見很大,覺得槍身還是太長,不適合騎馬作戰。後來,有坂成章為他們專門設計了一款短小精悍的騎兵武器,史稱“四四式步騎槍”。

雖說專為貴族訂製,可四四式步騎槍絕非浪得虛名,其作戰性能十分優異。《亮劍》劇中,魏和尚給師部送文件途中偶遇一隊日軍步兵,他用四四式步騎槍連續幹掉三個鬼子。當時我為他捏了一把汗,擔心他會被鬼子亂槍打死。誰知,魏和尚竟然能夠在射擊位置已經暴露的情況下,不慌不忙地騎上戰馬、從容撤退。從這一細節中可以看出,魏和尚手裡的這把步騎槍不是一把普通的步槍,它擁有超高的便攜性和超遠的射程。

四四式步騎槍的長度966毫米,僅相當於三八式步槍的四分之三;其重量為3.3公斤,比三八式步槍輕了一斤多。而且,考慮到騎馬作戰時不容易安裝刺刀,有坂成章專門為四四式步騎槍設計了摺疊式刺刀。這種刺刀在結構設計上,與我軍56式半自動步槍的刺刀基本一致,而四四式步騎槍卻研製於1911年,可見這款步騎槍在當時的先進程度。

別看四四式步騎槍的槍身長度不到一米,可有效射程卻高達500米,比三八式步槍還多出40米。其原因在於,四四步騎槍採用了更為合理的槍管結構設計,減小了火藥能量損耗,而且其膛線繞距比三八式步槍更大,從而增大了射程。

《亮劍》劇中,團長楚雲飛打算清理門戶,去追殺他手下的叛徒營長錢伯鈞。由於錢伯鈞是騎著馬逃跑的,楚雲飛要想追殺得手,必須有一款合手的騎乘武器,正巧看見魏和尚身上揹著一把四四式步騎槍,他當然要借來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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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雲飛單槍匹馬追殺錢伯鈞,除了魏和尚的步槍外,其他槍械他沒有必勝的把握。

首先從槍法來講,錢伯鈞應該不輸於楚雲飛 。雖然楚雲飛在第一次到獨立團參觀時展示了一下槍法,用隨身的勃朗寧手槍,左右開弓射殺了兩隻飛行的小鳥。

但同時我們應該注意到,當錢伯鈞發現楚雲飛是單槍匹馬追來時,他選擇停下來和楚雲飛決鬥。從這點來看,錢伯鈞對自己的槍法還是很有信心的。

楚雲飛當然也深知老部下的實力,所以為了萬無一失,他必須在武器上尋找優勢。

當時楚雲飛的選擇雖然不少,有勃朗寧手槍、駁殼槍、中正式步槍或自己衛兵的斯登衝鋒槍。但都沒有必勝錢伯鈞的把握。

拿勃朗寧來說,它的裝彈量少,有效射程及威力都不如錢伯鈞的駁殼槍。駁殼槍就不用選了,那是和錢伯鈞賭運氣,沒必要。

我們再看看中正式步槍,雖然威力夠大,有效射程1000米,遠高於駁殼槍的百把米。但中正式步槍缺點也明顯,比如說遠距離精度差,槍機也很難拉動。

這對於馬上作戰很致命,因為馬在奔跑時人只能單手持槍射擊。

斯登衝鋒槍就更加不行了,精度差不說還容易卡殼,雖說有效射程比駁殼槍高几十米,但對於馬上作戰也就是一個衝鋒的事。

楚雲飛久經沙場,對各類槍械非常熟悉,排除其他可能後,他一眼就看中魏和尚背的日式四四式步騎槍。

四四式步騎槍是日軍專門為騎兵設計的,馬上作戰相比而言精度自然不差。它的有效射程高達500米,是駁殼槍的3-4倍。

就即使雙方子彈都打光了,四四式步騎槍暗藏了摺疊刺刀,也可以要了錢伯鈞的命。

所以說魏和尚的四四式步騎槍,從各方面來看都是完勝錢伯鈞的駁殼槍。

也正因為如此,在兩人對決時,叛徒錢伯鈞被楚雲飛一槍斃命。楚雲飛從而兌現了自己“如果錢伯鈞敢投敵,我就親手斃了他”的諾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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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雲龍和楚雲飛都是職業軍人,對當年的裝備武器性能都瞭如指掌。

書中說楚雲飛帶警衛班去李家鎮目的是有情報說他的一營長錢伯鈞準備投降日本人當漢奸了,他要去阻止並準備抓了錢伯鈞,但錢伯鈞投敵心已鐵定,在錢伯鈞官邸就發生了火併。楚雲龍部遠離李家鎮,援軍根本不可能趕到,而李雲龍離李家鎮只有幾十公里,李雲龍立刻派出了他的騎兵連和二個營的兵力包圍了李家鎮,並繳了錢伯鈞部的械,替楚雲飛解了圍。

楚雲飛這時借了李雲龍警衛員和尚的馬和一杆明治44式騎兵槍。

實際這時楚雲飛心裡明白,錢伯鈞當時只隨身攜帶了德毛瑟手槍。當年德毛瑟槍進入晉綏軍後,已經成了晉造的7.92的盒子炮,雖說殺傷力強大,但有效射程仍只有50米左右,且準確度已大大折扣,並且不能連發。而這時楚雲飛借和尚的明治44式騎兵槍,就是明治38式騎兵槍改過來的,有效射程在1000米以上而且射擊精度很高,且槍身短小輕便,便於騎射,這種槍就是專業的騎兵槍。在楚雲飛與錢伯鈞都是快槍手的情況下,武器性能一比高下立見。這也是楚雲飛借李雲龍警衛員和尚明治44式騎兵槍的原因,所以後面錢伯鈞死於楚雲飛槍下已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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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綏軍358團的一營長錢伯鈞想反水,此時楚雲飛僅帶著一個警衛班去了一營的營部。由於錢伯鈞投敵的決心已經,楚雲飛有危險。好在李雲龍的援軍到來,錢伯鈞帶著一個警衛逃走了。李雲龍見到了楚雲飛相互寒暄了幾句,楚雲飛拒絕了李雲龍的好意,只是借了李雲龍警衛員魏大勇背上的長槍。

楚雲飛是團級幹部,配備的是一支勃朗寧M1910手槍,該手槍的口徑為7.65毫米。反叛的錢伯鈞配備的是毛瑟手槍(駁殼槍),口徑為7.63毫米。楚雲飛的勃朗寧手槍屬於自衛手槍,有效射程較短,使用這把手槍很難擊中逃跑的錢伯鈞。



楚雲飛借用的魏大勇的槍為日軍的44式騎槍,該槍是在日軍三八式步槍的基礎上縮短槍管改進而來。1911年正式定型,因1911年是日本明治44年,故該槍命名為“44式騎槍”。44式騎槍的槍管為482mm,全槍長966mm,使用6.5毫米有坂步槍彈,槍口初速為708米每秒,但是其有效射程達到了500米,比三八式步槍的有效射程多出了40米。此外,44式騎槍使用的是固定的摺疊刺刀。


楚雲飛是比較聰明的,借用魏大勇的騎槍,不管是追擊還是面對面對射,作為快槍手的楚雲飛都不會吃虧。最後錢伯鈞用駁殼槍和楚雲飛進行對決,身為快槍手的楚雲飛一槍就用44式騎槍擊斃了叛徒錢伯鈞,為358團清理了門戶。


歷史軍魂


電視劇亮劍中,楚雲飛和李雲龍是兩個性格完全不同的職業軍人。當然,兩個人也是朋友。楚雲飛的手下錢伯鈞打算投降日本軍隊,而是還準備除掉楚雲飛。危急時刻,李雲龍的獨立團加入了戰鬥,挽救了楚雲飛。在追殺叛徒錢伯鈞的時候,楚雲飛沒有使用自己的手槍,而是借用了李雲龍警衛員和尚的步槍。不得不說,楚雲飛的眼光非常好。

楚雲飛的358團是晉綏軍的模範部隊,358團總兵力達到了5000多人。擁有3個步兵營和1個炮兵營,其實,1營是358團的主力。在亮劍中,358團的1營有2000人,擁有輕重機槍和迫擊炮,裝備很不錯。當時,李雲龍的獨立團只有1000多人。但1營營長錢伯鈞被日本人所誘惑,準備帶著1營投降日本軍隊。楚雲飛及時發現了手下的陰謀,錢伯鈞狗急跳牆,準備除掉楚雲飛,楚雲飛非常的危險。

當時,楚雲飛的手裡只有1個警衛班。雖然警衛班清一色的衝鋒槍,可是也撐不了多久。李雲龍聞訊之後,命令獨立團立刻出擊,迅速擊潰了1營。當然,此戰證明了獨立團的戰鬥力。按照李雲龍的性格,358團1營的武器全部被李雲龍繳獲了。楚雲飛脫險之後,沒有急著向李雲龍索要武器,而且借了李雲龍警衛員和尚的步槍,騎著快馬追殺部下錢伯鈞。問題出現了,楚雲飛沒有用自己警衛班的衝鋒槍,而是用了和尚的步槍。

首先,和尚的步槍不是常見的漢陽造步槍,也不是日本軍隊使用的三八大蓋。那是日本騎兵聯隊專用的44式步槍,44式步槍是日本軍隊為了騎兵專門設計的步槍。日本的三八大蓋步槍比較長,對於騎兵來說,操作是非常困難的。因此在1911年,日本騎兵部隊裝備了44式騎兵步槍。由於當時是明治天皇在位的第44年,因此被命名為44式步槍。請注意,這種步槍僅僅裝備了日本甲級師團的騎兵聯隊,總計也就生產了9萬多支。

44式步槍的槍身比較短,適合騎兵使用。這種步槍很少出現故障,而是射程遠、精度高。除了近距離拼刺刀之外,這種步槍各方面都不錯。在抗戰時期,雖然也有戰士繳獲這種步槍,但數量不算太大。魏和尚能夠繳獲一支,已經很不錯了。楚雲飛眼光很準,看到了和尚的步槍,直接借了過來。對於楚雲飛這個快槍手來說,使用騎兵步槍對付錢伯鈞非常實用。因為,在那樣的環境下,手槍和衝鋒槍都不如騎兵步槍。


半善石頭


要知道,楚雲飛的手槍槍法相當精準,姑且猜測一下
1,貌似雲飛兄剛剛血拼錢伯鈞部,打的沒有子彈了。沒子彈的槍,拿上還有什麼用。


2第二個可能是因為步槍的射程更遠。因為錢伯鈞是騎馬跑的,而且肯定是不惜一切跑的,楚雲飛不一定能追上。而且追上,手槍未必能拿下,步槍就不一樣了。他槍法那麼好,在爛的步槍在他手裡都是好搶。


3,我覺得就是裝大爺了。李雲龍說下令幫他追殺,他說不用,他單手據槍,扛在肩膀上,是不是很帥?很酷?裝大爺!體現出了一個鐵血軍人的特有的氣質?這是電視劇的體驗吧!不過,結局就是他手一抬,錢伯鈞下馬了。



首先這個事情本身就有些蹊蹺,楚雲飛都有貼身警衛,而且戰鬥力驚人,硬生生擋住了錢伯鈞親信部下的全力進攻。錢伯鈞逃跑的時候為什麼身邊一個警衛都沒有,而且楚雲飛前去追擊之前,李雲龍就已經知道只有錢伯鈞一個人跑了出去。這是不是李雲龍故意放跑的呢?可以肯定的是,在錢伯鈞逃跑的第一時間,李雲龍並沒有派人追擊,就是給楚雲飛留著機會呢。


楚雲飛此時也心知肚明,知道這是李雲龍給自己留著面子呢。那麼直接向李雲龍的警衛員借槍是不是也在表達一種態度呢?文章開頭筆者就直接提到說“因為魏和尚的槍好”,這只是非常表面的一個原因。

在這背後,楚雲飛也是向李雲龍傳遞出一個信號——錢伯鈞的這個情,我楚雲飛領了,錢伯鈞的人頭,我楚雲飛也領了。


如果沒有專門為騎兵設計的四四式步騎槍,楚雲飛就殺不了錢伯鈞了嗎?顯然不是,楚雲飛和錢伯鈞中間的差距可不是一星半點,就算隨便拿一把三八式步槍或者中正式步槍,錢伯鈞也是必死的。


下面是四四式步騎槍的圖片,感謝各位讀者閱讀本文。


歷史航線


魏和尚的槍最合適啊!這電視說經費緊張,也不知從哪裡給和尚找來一把四四騎槍,也就是傳說中的小馬槍,一般來說騎兵要騎馬,武器長度總是個麻煩,古代騎兵的長兵器是專門有個得勝鉤掛著的,美國牛仔用長槍的話,馬肩那也會掛個長槍套,槍不用時朝裡面一插就行,但這裡面有個前提,這些人都有隨身的副武器,古代騎兵是腰裡掛著刀劍,身上揹著弓箭,牛仔們同樣也有胯上的六響左輪,現代騎兵不同,就是馬刀和一把槍,槍不隨身揹著掛馬上,那就根本不能下馬,否則一旦遇襲,立即就是人槍分離的局面,所以還得自己背身上,騎兵需要背的武器,都追求短小,古代是騎弓,現代是騎槍,正常情況,因為騎弓騎槍比步弓步槍短,射程就趕不上步弓步槍,這四四騎槍則就是非正常的產品,三八步槍在步槍當中射程都是有名的遠,而四四騎槍是以三八步槍為基礎,還縮短了槍管,但是理論有效射程居然還高於三八步槍!


楚雲飛部錢伯鈞叛亂,楚雲飛隻身帶著衛隊就過去查探攔截,其實他心裡有數,邊上李雲龍一直惦記著他的部隊呢,就跟他也惦記著李雲龍部隊一樣,別看兩人私交不錯,立場都堅定著呢,互相間部隊都有意無意盯著對方,就等著有機會可以咬一口,所以錢伯鈞營部不正常的槍聲,果然第一時間就引來了李雲龍的部隊,錢伯鈞反叛失敗,只能騎著馬落荒而逃,雲飛兄也是跨上自己神駿的大白馬要去追,但是看電視的都知道,他不像李雲龍,匣子炮隨身帶,他就圖漂亮講風度,帶個小勃朗寧,原來好歹還雌雄雙槍呢,現在還只剩支母的,公的給李雲龍了。現在要騎馬去追殺錢伯鈞,正好還看見和尚背的四四式,都是打老了仗的人,那還不知道這槍好?

而且雲飛兄自己槍玩的好,在跟李雲龍打交道時,對李雲龍的這個警衛員也很瞭解,知道和尚的直腸子,以及對武器裝備的態度很認真,借他的槍,用不著擔心保養不善啊,要重新校準啊一堆麻煩事,事急從權,魏和尚的槍應該很靠譜。要衝出去玩騎射追殺,拿盒子炮,拿警衛的司登衝鋒槍,控制距離嫌少,最關鍵是還不帥!這裡大概還有一個隱寓在裡頭,做給李雲龍看的:雲龍兄,還是你的部下好啊!我這幫手下不省心,盡給我添亂,不是我不如你李雲龍,是這幫廢物拖我後腿了!
為什麼呢?錢伯鈞這個營,是楚雲飛團主力營,這時候抗日戰爭已經發展到勝利只是時間問題的階段,國共雙方的明眼人都在落子佈局戰後,這一點李雲龍其實不如楚雲飛,被楚雲飛抽冷子派一個營進駐大孤鎮,這位置正好卡住晉西北鐵三角部隊之間的聯繫,李雲龍還沒法動武搶回來,否則就會擔負引發國共摩擦的罪名,本來只能眼睜睜看著楚雲飛部經營這個陣地,想不出法怎麼解決這事呢,結果好了,這個營錢伯鈞叛亂,給了李雲龍插手的機會,楚雲飛好容易爭到的先手付之東流,內心是很不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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