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問答疑丨天津新冠肺炎防控期間勞動關係處理指南發佈

市人社局發佈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處理指南。其中包括春節假期工資支付問題、延遲復工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等內容。

工資怎麼算?

春節7天假期工資如何支付?

1月25日(初一)、1月26日(初二)、1月27日(初三)為法定節假日,企業安排職工加班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本人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1月24日、1月28日至1月30日屬於休息日,企業安排職工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本人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延長假期期間工資如何支付?

延長的春節假期(1月31日至2月2日)屬於休息日,安排職工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本人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企業安排職工在延長假期期間在家辦公,是否需要支付加班工資?

延長假期期間,企業安排職工在家辦公應視為提供正常勞動,對不能安排補休的,按延長春節休假期政策支付職工加班工資。

延長假期期間,企業安排職工加班,職工未到崗,能否按休帶薪年休假或事假處理?

延長假期屬於休息日,企業安排職工加班,應與工會和職工協商。職工因故無法提供勞動,企業不能強制按帶薪年休假處理,更不能按事假處理。

復工怎麼上?

保障城鄉運行必須、疫情防控必須、群眾生活必需和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在2月3日復工,工資如何支付?

此類企業2月3日復工安排工作,職工屬於提供正常勞動,企業應當按照雙方約定支付工資。

企業延遲復工,職工未提供勞動,是否支付工資?

延遲復工期間,自2月3日開始計算,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非自然月、周),企業應當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企業安排工作,經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調整其工資標準,但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延遲復工期間,企業安排職工在家辦公,工資如何支付?

延遲復工期間,企業安排職工通過遠程通信等手段在家辦公,視為正常提供勞動,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

應當延遲復工的企業強行開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是否應當支付工資?

列入延遲復工範圍的企業,在延遲復工期間強行開工的違法行為,應當由有關部門依法查處。但此期間,職工按照企業安排提供了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

延遲復工期間,企業是否可以強制職工休帶薪年休假?

延遲復工期間,企業不得強制職工休帶薪年休假。延遲復工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當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職工工資,也可以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但不得強制。

因疫情防控需要,企業安排職工加班,延長工作時間有什麼規定?

企業因疫情防控需要安排職工加班,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每天加班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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