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投河自盡,為什麼要在跳河之前,把鞋子脫下來呢?

史海閒聊


我們在高中的時候都學過《孔雀東南飛》,講的是劉蘭芝與焦仲卿的愛情故事,在孔雀東南飛中,描述劉蘭芝自盡時,是這樣寫的,“攬裙脫絲履,舉身赴清池”。劉蘭芝在跳河之前,把鞋子脫了下來,當時我們老師是這樣解釋的,就是古代人認為,就算自殺也要告訴家人,要讓家人把遺體好生安葬,所以留雙鞋子的主要目的是告訴家裡人,自己已經自盡,要家人把遺體打撈起來安葬好的意思。

其實不只是《孔雀東南飛中》,在馮夢龍的《警世通言》中也有關於自盡之前脫鞋的描寫,古人自殺,還有我們都知道的屈原也是投河自盡,在一些影視劇中,也有自盡之前脫鞋的畫面,我們不難看出,其實古人不管是投河,還是跳井自盡,都是先將鞋子脫下來,那麼他們為什麼要脫鞋呢,是有什麼說法嗎。

其實按照古代的風俗,那些橫死之人是不能進入家族宗廟祠堂的。什麼叫橫死的人,就是不是正常死亡的人,死去之後不管是老年人、中年人都不能入祖墳。因為橫死代表著諸多不吉利,例如橫死的人屬於壽命不夠,是沒有福氣的人。還有的說橫死的人是違背了上天意願,是最大的罪過,是上天把他們收走了,這樣會破壞祖上的風水,不吉利。還有就是因為不是壽終正寢的,可以說他們是不得好死,屬於是家門的不幸,很不吉利,族人是很忌諱的,所以橫死之人死後是絕對不會讓他們進入祖墳的。

但是如果自殺的人沒有留下證物說明自己是自殺,就會很容易被當成為他人謀殺,被他人謀殺也屬於橫死,是意外死亡,所以死之後是不能遷入祖墳的,古人都是很注重名節,當然死之後也要自己留有名節,橫死是不吉利的象徵,死了之後名節就毀了。所以,就像上文說的那樣,自殺之前留下自己的鞋子,就是要告訴家裡人自己是自殺的,並不是橫死的,死之後還要讓家人好好安葬他們,葬在祖墳裡。所以說投河投井自縊之前有沒有脫鞋,也就成了古代的人們判定自殺和他殺的證據之一。

還有因為古代人比較迷信,信奉各種各樣的傳說說法等,如果他們跳河而死,死之後自己就會變成水鬼,或者被纏上,而且永遠不能投胎轉世,所以如果跳河而死之前脫下自己的鞋子,就相當於給自己一個護身符,死之後就不會變成水鬼,而且也可以去投胎轉世了。

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投河自盡之後,身體經過水一泡就會變得浮腫,如果時間一長,就會面目全非,所以如果僅僅通過面目是不能判斷出死者是誰的,所以自盡之前留下鞋子,也是為了讓死者的家屬能夠辨認出死者是誰,不會認錯人,雖然說在同一個地點死去的人很少,但是不怕一萬,就怕萬一,留下鞋子也是為了保險起見。

我們現代人自殺很多是因為抑鬱症,過去的古人自殺是有一定歷史文化背景的 ,甚至可以說當時的社會在一定程度上是鼓勵自殺的。而我們都知道的屈原跳河,其實不叫跳河叫投江,再說高雅一點就是懷沙自沉。

在過去普通人如果受到了屈辱而不自殺的話是可恥的,最常見的就是古代的女子受到屈辱,古人有十分看重貞潔,所以這個時候一般都會自殺,不然是會被浸豬籠的,可以說是古代的社會鼓勵以死明志,來保留自殺者的貞操。自殺者與社會地位文化水平都有關係,過去教育程度低,一般人溝通能力差,所以心理承受能力差,容易選擇自殺,其實也是對生活絕望的一種逃避。

其實從個人的角度來看,古人之所以在意脫不脫鞋,可能是他們的心理作用,在我們現代生活中,下定決心去自殺的人,往往不會大張旗鼓地對每個人說自己要自殺了,而是處理好自己的一切事情,然後找個沒人的地方,去自殺。其實古人自殺也是這樣,把鞋脫掉,擺放整齊,無牽無掛地去赴死,這樣來說也是一種解脫。

總而言之,古人關於自殺,無論是投河還是投井自盡,把鞋脫掉,也是古人的一種習慣,我們不能片面的來說這種做法是好的還是壞的,持尊敬的態度是最好的。


史論縱橫


在古代,自殺是很不吉利的,特別是在宮中,自殺的宮女和嬪妃是有大罪的,他們的家人都會受到牽連。投河是自盡的一種方式,古人在投河的時候常常會脫下自己的鞋子,按常理來說自盡的人都已經看淡了生死,為什麼還會注意這種小細節呢?其實這裡面也是大有文章的。


為了證明自己是自殺的

死在河裡無非就是三種原因:第一被人謀害,第二意外落水,第三自盡,一般自盡的人,要麼是自己覺得自己生活無望了,所以選擇用死來結束這一生,但是他也想在自己死後有人記得,所以會留下自己的鞋子,也是在告訴世人他離去了;要麼是有目的的自殺,他的死是在宣洩不滿或者表達情緒,這樣的人也會在投河的時候脫下鞋子,告訴世人他是自殺的。

這樣做也相當於是留下了遺書,不會讓人們誤會他是被害或者其他原因,也給自己的家人朋友減輕一些負擔,自己也能死的安心。另外,也避免了會有外人議論,畢竟突然死人,外人知道了肯定會議論這家人。自殺的人留下鞋子就是在告訴世人,他的死與其他人無關。

以死明志,告誡世人

當然,自盡也不全都是覺得活著沒意思了,才輕生尋死,有很多人都是在用自己的死來告訴世人一些事,而投河的時候留下鞋子就是為了證明自己死的是有價值的,也讓後人能夠記住他。

歷史上投河自盡比較出名的就是屈原了,史書記載:“……於是懷石,遂自投汩羅江以死。”屈原投江自盡是因為不滿楚國奸佞當道,楚懷王又是一個昏庸無道的人,屈原不願意和這些人同流合汙,所以才投江自盡。人們發現屈原投江就是在岸邊發現了屈原的鞋子,所以認定他是投江自盡了。屈原的自盡就是有目的性的,既彰顯了他不想和姦臣同流合汙,也在告訴世人楚國此時是奸臣當道。


告訴世人自己死在哪裡

古時候,人們對自盡的人也會有很多種看法,雖然決定自盡的人已經看淡了生死,他們內心深處還是不想成為一個孤魂野鬼的,還是希望人們能夠發現他的屍身,能夠入土為安。

投河自盡與其他的自盡方式有很大不同的,不管是服毒還是上吊,人們都很容易能夠發現屍體,但是投河就沒那麼容易了,投河之後,屍體會隨著河流漂走,如果不留下點什麼東西,人們根本不知道這個人自盡了,也不知道他死在哪裡。這樣的結果不是投河自盡者想要的,所以他們會脫下自己的鞋,留下線索,讓家人和朋友找到自己的屍體。


小姐姐講史


我來給大家科普一下

按照古代的風俗,橫死之人是不能進入家族宗廟的。

橫死的人,就是非正常死亡的人,不管是老人、中年都不能入祖墳。

橫死有諸多不吉利

一是壽命不夠,沒有福氣。

二是違背上天意願,是最大的罪過。會壞祖上的風水。三不是壽終正寢的,就應了不得好死,是家門的不幸,很不吉利族人是很忌諱的。所以會不讓入祖墳。

如果自殺沒有留下證物,就很容易被認定為他人謀殺。


後來,投河投井自縊之前有沒有脫鞋,就成了人們判定自殺和他殺的證據之一。


而以個人的角度來看,人之所以在意這個,我覺得更有一種以死明志的悲壯感,這種複雜的情感通常難以用具體的文字表達,只好以一種更為抽象又引人遐想的方式進行,正如下定決心去赴死的人,會將自己的房間和衣物收拾得乾乾淨淨、整整齊齊,寫著歡快明亮的詩句,碰見熟人也會笑著打招呼,還會饒有興致地餵養庭院裡的鳥兒,再去從容不迫地赴死,彷彿就是去街市買菜一般自然,這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也算是一種別樣的浪漫。

《孔雀東南飛》中,劉氏「攬裙脫絲履,舉身赴清池」


馮夢龍《警世通言》中亦有...鄭夫人才得回身,朱婆嘆口氣想道:“沒處安身,索性作個乾淨好人。”望著路旁有口義井,將一雙舊鞋脫下,投井而死...


浮生小記者


很顯然,投河自盡之前脫下鞋子,就是為了留下一個證明本身自殺的東西或者自己遺物。那麼問題又來了,留下鞋子是為了證明什麼呢?莫急莫急,且聽我給你分析這其中的幾點原因:

一、證明自己是自殺而不是他殺。為什麼自殺還要證明呢,因為古代有一條規定:橫死之死,不能進祖墳的。橫死就是非正常死亡,會被認為不吉利的象徵和表現,進入祖墳會破壞風水的。自殺就不同了,是以死明志的行為,是可以進入祖墳的。同時證明是自殺的話,排除他殺的可能,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官府查破案的時間,省去了一些沒有必要的事情,引得別人議論紛紛,死於非命啥的,利於保全自己的名節和操守。

春秋時期,愛國詩人屈原,楚王昏庸,楚國衰敗,屈原無能為力,帶著苦悶和絕望的心情投入汨羅江。人們還因此用粽子投江喂小龍蝦,避免小龍蝦吃屈大夫遺體。後面把端午節定為紀念屈原的日子。怎麼會認定屈大夫是自殺的呢?就是因為人們在江岸邊發現了屈原的鞋子。

《孔雀東南飛》中記載道劉氏:攬裙脫絲履,舉身赴清池。也是證明古人投河自盡脫鞋的事實證明之一。

二、便於查找屍體位置,打撈起來安葬好。古代人認為,死亡時要保持全屍,就算自殺也是一樣的,要讓家人把遺體完整安葬好。死無全屍,是非常不吉利的,現在也是用來詛咒人的話。中國人重視“入土為安”,死者不能暴屍荒野,或遭毀壞,而跳河自盡的人,屍體難免被魚蝦所食。因此,留鞋在河邊,也就告訴別人自己自盡的位置,便於讓別人根據鞋子的位置,快速找到屍體,入土為安。當然後面非要說,更迷信點的來源於鬼神說,鬼神說認早入土為安就可以早轉世投胎。

三、脫鞋是自盡前的緩衝和過程,是一種儀式感。自盡肯定也是需要勇氣的,對這個世界絕望了和沒有寄託,在自殺前肯定有心理掙扎和猶豫,而自盡前脫鞋這動作也是緩衝和猶豫的過程,因為沒有其他事物在自殺前可以起到分界和緩衝的作用,所以自盡者潛意識下都會去脫掉鞋子,久而久之,投河自盡前脫鞋也就被當成了一個古人習俗和一種儀式感的存在了。


叨說歷史


在古代,投河自盡和投井自盡都是比較常見的自殺方式,而不管是投河還是投井,古人都會有一種很奇怪的做法,即:將鞋子脫下來。例如,《孔雀東南飛》中的劉氏:

“(劉氏)攬裙脫絲履,舉身赴清池。”

而投井自盡脫鞋的,例如,馮夢龍在《警世通言》裡就有這樣的描述:

“……鄭夫人才得回身,朱婆嘆口氣想道:‘沒處安身,索性做個乾淨好人。’望著路旁有口井,將一雙鞋脫下,投井而死……”

那麼,古人在投河自盡前,為何要先將鞋子脫下來呢?我們來看看其中的原因吧。


第一,鞋子能證明自己的身份。

在生產力並不發達的古代,鞋子是為數不多能證明死者身份的物品,投河自盡者,想借助自己留在岸邊的鞋子證明自己的身份。

之所以要證明自己的身份,有可能是死者想表達自己的心志。因為,如果是正常失事跌入河中,鞋子會和死者一起泡於水裡,而投河自盡者將鞋子留在岸邊,就表明了某種儀式感,告訴別人自己是自殺而死的。

投河自盡者可能是想借此向世人表達自己的某些志向,才將鞋子留於河岸邊吧。

第二,為了進入家族宗廟。

古人比較講究落葉歸根,講究死後要進入家族的宗廟,因為這代表著某種認可。

但按規定,橫死的人(非正常死亡)不能葬入祖墳。而所謂的橫死,包括早夭、他殺和因犯罪而被官府處決的人。倘若投河自盡者沒有留下遺物,就很容易被認定為他殺。

所以到後來,投河、投井自殺前,死者有沒有脫下鞋子留在岸邊(井邊),就成了人們判定死者是自殺還是他殺的重要證據。

第三,出於某種迷信。

在古人看來,人有三魂七魄,所謂三魂,即天魂、地魂和人魂。人死後,這三魂各有歸屬,比如天魂就歸天路,地府就歸地府。

所謂“履常聚湧泉之氣,可引地魂迴歸,遺履於地,引地魂,齊生魂,二魂未散,正是可找替身,借屍還魂之道也”。

出於這樣一種迷信的觀念,古代就有一部分人認為,臨死前脫下鞋子,死後才能找到替身,才不至於魂魄飄散遊離。而這也是古人投河自盡前脫下鞋子的一個重要原因。

即便是現在,也有一部分投河自盡者,會在投河前選擇將鞋子留在岸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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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談答案:為了證明自己是自殺,而不是他殺。

舉一個小例子

在鐵齒銅牙紀曉嵐當中,有這樣一段劇情非常的有趣,是紀曉嵐和和珅一起去窺探某些貪官汙吏的時候,一些臣子覺得紀曉嵐在是一個潛在威脅,並想暗中把他做掉。

而做了他的手法也很簡單,便趁著他不注意的時候,一個麻袋把他裝進去,然後丟到了河裡,要不是有高人相助的話,估計紀曉嵐就橫死他鄉了。

這個小例子是幹嘛的?

我們突然舉出這樣的一個小例子,大家會沒有有這樣的疑惑,這個小例子是幹什麼的?好像和這個問題也不搭邊兒呀。

我們需要點明一點,古代的時候,如果有一些人在河裡面死掉了,而且她沒有脫鞋的話,有一定概率是被殺的,對嗎?

因為一旦出現被殺或者陰謀論的話,一般動手之人會比較緊張,也不會在意他的鞋子問題,直接趁著別人不注意,一股腦的把他丟到河裡,是死是活懶得管了,當然死了更好。

而一些投河自盡的人,他們會想盡一切辦法證明自己並不是被殺的,自己是真正意義上想要脫離人世,想要脫離苦海,所以才跳河自盡的。

當這些想臨死之人想要證明這一點的時候,便會把自己的鞋子脫在一邊,然後跳到河裡面去。

為啥這麼費勁?

按理來說想死就死吧,還幹嘛脫鞋子呀?這不是脫了褲子放屁嗎?多此一舉呀。

萬萬不是,因為古人有著古人的規矩,最大的規矩就是橫死之人不能夠入祖墳。

什麼叫橫死之人呢?就是你死得莫名其妙,死得不乾不淨,你的後面可能有著某些冤魂或者你本身就有著某些冤屈。

而但凡是死亡不正常的人,都不可以進入祖墳,進入祖墳對於古代人意味著什麼?我們不說了,大家可以自行想象一下。

進入祖墳和落葉歸根相差不大,而古代有一些人,他們一輩子追求的就是落葉歸根。

所以那些想自殺的人,或者是對生活不抱有希望,或者壓力太大,或者遭受了某些打擊想一死了之,但是他們想一死了之歸一死了之,死後得有個地方埋吧。

如果自己不脫鞋子的話,連埋的地方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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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鞋子也相當於留下了一封遺書,就是為了告訴其他人自己是自殺的不是被謀殺的。這也符合了古代的封建風俗,如果是在水中橫死,那麼這個人是沒有臉面見自己的祖宗的。

古人跳河自殺如果不留下鞋子,很有肯能被認為是謀殺,這就增加了官府的破案程序,那麼這個跳河自盡的人就非常不道德。所以估計在跳河自殺前,也要考慮一下別人的感受不至於被罵做個冤魂。

舉例說明:

春秋戰國時期的詩人屈原,在投江自盡前,在江邊留下了自己的一雙鞋子,所以大家發現他的鞋子後都認定他是自殺的,可見古人額素質非常高。

還有另一種說法,古人投河自盡為了能夠上天堂,但是必須要用土埋葬。投河自盡的人在跳河之前把自己的鞋子留在河邊,希望別人能夠儘快發現自己的屍體,並儘快用土埋葬,這樣自己就能快速進入天堂。

總結

古人投河自殺之前留下自己的鞋子,這說明了古人的把道德看的比自己的命還重要。


公元前


古人投河自盡,大部分都會把鞋脫下來或者留下身上衣物首飾等,個人覺得主要有三個方面原因:

1、為了證明自己是自殺的;

2、以死明志,警醒世人;

3、告訴世人自己死在哪裡,是死者給生命、給家人、給這個世界留下的最後一點尊重和敬意;

4、落葉歸根的緣故

為什麼呢?因為古人有著古人的規矩,最大的規矩就是橫死之人不能夠入祖墳。

什麼叫橫死之人呢?就是你死得莫名其妙,死得不乾不淨,而凡是死亡不正常的人,都不可以進入祖墳,進入祖墳對於古代人意味著落葉歸根。例如古人自盡的經典故事:屈原的投河自盡;《孔雀東南飛》中,劉氏“攬裙脫絲履,舉身赴清池”;7馮夢龍《警世通言》中亦有...鄭夫人才得回身,朱婆嘆口氣想道:“沒處安身,索性作個乾淨好人。”望著路旁有口義井,將一雙舊鞋脫下,投井而死……

不管怎樣,我們要樂觀面對生活,開心每一天,即使再大的困難也會過去,哪怕天塌下來,也會有高過你的人頂著,熱愛生活就是熱愛自己哦!






秋風不響


不知道你這個結論是從哪裡來的,我也不清楚古人選擇跳河自盡時,他或她是否真的會將鞋子脫下來,然後再自盡。

當然或許真的有這種說法吧!

既然題主問了,那我就姑且來回答下。

以下回答,為個人觀點,不正確地方望海涵。

首先,我認為,古人投河自盡之所以會脫下鞋子,主要還是希望自己死後,能有人幫自己收屍,從而讓自己能入土為安。因為古人相信人死後埋入土中,死者才能安息,生者才能心安,如《耍孩兒.骷髏訴冤》所言:“自古道蓋棺事定,入土為安”,人一生的功過是非,入土之後一切都隨之煙消雲散。



因此,即使是想自殺的人,他也只是想脫離這凡世,卻並不是想在陰間繼續受苦。同時,據中國民間傳說,投水自盡而死的人,如果不能入土為安,則會徘徊在淹死的地方,變成水鬼。然後如果他找不到替身,他就永世不得超生,只能一直在黑暗又冰冷的水底飽受著無盡的苦難。

如此,自殺時,將鞋子放在岸上,這樣可以方便家人的尋找,從而讓自己能入土為安。



同時,他們將鞋子留在岸邊,還有另外一層意思,那就是不禍及家人。人始終是有感情的,即使他再厭世,他也不想自己的家人跟自己一樣受苦。試想,如果我們在水裡看到一具屍體,我們第一眼會想到什麼,肯定是想這人是不是被謀殺的?如此,我們一次想法就是趕緊報警。而在古代亦是如此,那再想想,那個地方官在接到這個案子後,他們會把第一嫌疑人放在誰身上?基本上可以肯定就是他所身邊最親近的人。

如此,我想他們會將鞋子留在岸邊,其目的就是為了告訴他人,他是自殺的,而不是他殺的。畢竟想想看,一個被殺的人,他怎會整整齊齊的將自己的鞋子擺在岸邊嗎?基本上是不會的,因此將鞋子擺在岸邊,雖不能百分之百的保證其家日本不會被牽連,但至少可以幫助自己家人較快的脫離嫌疑。



最後,個人覺得他們會將鞋子放在岸邊,另外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向自己的家人告知自己的去向。畢竟有別於服毒等自殺方式,投河自盡的人,如果不抱著石頭,基本上是會被河水衝到其他地方去的。因此,如果不在岸邊留下什麼東西,恐怕其家人都不知道,他跳河自殺了,如此可能會無休無止的去尋找他,去飽受那四年之苦。因此,為了讓自己的家人不再盲目的尋找自己,他在岸邊留下東西,就可以讓家人知道他已經離開這人世了。


澳古說歷史


古代投河自盡為為何要先脫鞋?

中華文化流傳至今,衍生了許許多多的習俗,這些習俗也正是文化的象徵。但是有些習俗,確實讓人摸不到頭腦。比如人在跳河自殺前,都要現將鞋子脫掉,然後再跳河。

最開始是封建迷信。古代的科學及時並不發達,人們信奉世上存在著鬼神。並且人在死後會經歷輪迴轉世,並且在經過奈何橋之前,是要喝下一碗孟婆湯,來遺忘前世今生。大多數人在死的時候都是對世間有所留戀,所以就會在跳河的時候,將鞋子留在岸上,將念想留在世間。來生再來彌補之前的遺憾。

《孔雀東南飛》中有一句話是“攬裙脫絲履,舉身赴清池”,是說劉氏自殺時候的情形便是脫下了鞋子,跳進了水中。那為什麼跳河之前要脫鞋子呢?

在古代鞋子是比較常見的占卜用具,就像是現如今的硬幣。“脫下鞋子,撇鞋占卜”,通過鞋子的朝向以及正反定吉凶。

民間傳說放對鞋子在河邊,是死者希望自己的家人能夠早日找到自己的屍體,讓屍體早日入土,這樣子死者才能早日投胎轉世。

而且在很多的地方,有嚴苛的規定“橫死”(意外死亡)是不能進入宗廟祭祀的。而自殺就不同,那是“以死明志”,是高尚行為,可能還能得到一座牌坊。而民間的潛規則便是“脫鞋”。

除開封建迷信,這個習俗也是有據可循的。在春秋戰國時期,愛國詩人投身汨羅江。在投河的時候,沒有任何人知道,那麼後代是如何知道屈原投江呢?原來是他許久沒回家之後,他的家人四處搜尋他的蹤跡,最終在河邊發現了他的鞋子,這才斷定屈原投江身亡。因為河水太深,水流太急,人們搜尋許久都沒能找到屍體。於是就有了跳河自殺前,要先拖鞋的習俗。

因為封建思想,這種習俗慢慢被推廣。生死是人生中最重要的兩件事,認為人死在死後,是需要在世間留存一些物品。而鞋子剛好起到這種作用,不僅可以確定自己的身份,還能說明自己死因。親人們搜尋到鞋子之後,就能為自己舉辦喪禮了,也就象徵著一生的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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