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父親死後土地證上的名字怎麼改成兒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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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年農村土地確權工作完成後,國家農村農業部又為農民換髮了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承包期限從1996年1月1日始至2025年12月31日止。大家看看下面的照片應該一目瞭然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農村土地所有權歸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農民按法律規定與村集體訂立合同,承包經營土地,只有經營權和使用權。土地經營權證上登記了所有家庭成員的姓名,都是有土地經營使用權的。如果父親是戶主,去世後並不影響其他家庭成員繼續使用土地。所以根本沒有必要改名,當地的農業主管部門也不會為你改名,就是因為你對村集體的土地沒有繼承權。

農民手裡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實際上就是一份合同,承包期限到2025年12月31號止。待合同期滿結束後,國家會根據農村發展形勢,重新制定法律法規,不斷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模式,讓改革紅利最大程度惠及廣大農民。

總結:農村父親死後土地證上無需改成兒子,因為上面本來就有兒子的姓名。





白山浪哥


關鍵點在農村二字上面。

在農村父親死後,只有一個兒子的話首先把戶口本改成你是戶主,只要是戶主按道理農村父親死後兒子自然而然的就接手土地和田產,土,山,田,好像有幾十年沒分過了,現在基本默認以前的分劃,誰家的誰種,只有出了問題有爭議才會請村長隊長評理分劃,一般一個村的誰家有幾分地在哪裡種了幾十年了,周圍的使用者都知道,村裡也有備份。

我們村離鎮近,山,田,土,基本都包的包,賣的賣了,每次賣和外包,只要家裡負責人簽字就可以了,也就是戶主。土地改革分劃已經幾十年了,估計農村以後也不會在分,很多土地都賣完了,建房子,都有合法產權,分也分不了拉。

但是社會在進步,為了合法權益,建議更改戶主,就成了合法唯一繼承,需要村裡開證明。兩個兒子或者多個兒子的,自己先分好沒有爭議在寫好字據請村長作證一起簽字。


養鴨小哥


你好,我來回答你的問題!

到底是房產還是土地?土地要麼國家所有要麼集體所有,不是個人財產也就談不上繼承

繼承法規定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合法財產,包括:

收入;

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和家禽;文物、圖書資料;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其他合法財產。個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許由繼承人繼續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辦理。



假裝很有才


答,這樣的問題,你應諮詢相關部門,再一個區域不同,規定也不同,所以,首先去村裡,然後到政府相關部門,說多了沒用。


才子在農村


現在的政策,以為我不知道你那裡有沒有土地確權?如果土地確權了,必須到鎮政府土管所去申請耕地戶主變更,土管所會讓你提供需要的材料,你如實提交就行了,等待上級的通知。


鄉村農場主1


先在你所在的村委會開證明,然後到你們戶籍派出所開證明,在到你們鎮政府更改土地確權證就好了,鎮政府的會給你往上報!謝謝希望對你有用!


西北燕子


帶上你爸的身份證和你的身份證到土地局跟他們說就可以了


壯鄉東東


當然是這樣啊,俗話說富城紙業父親不在了,當然土地土地證上面的名字肯定是寫兒子的名字啊!


蘭蘭生活情感劇


去土地所以過戶就可以嗎!


農民工阿董


很簡單,可以去公正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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