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無居住地、無明確工作人員暫緩入滬


2月10日上午舉行的上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新聞發佈會,通報了上海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情況。在一級響應期間,對在上海沒有居住地、沒有明確工作的人員,原則上加強勸返力度,暫緩入滬。從重點地區來滬返滬的人員,應按規定接受為期14天的隔離觀察,一律不得外出;出現發熱症狀的,應按規定就診排查。

2月10日上午舉行的上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新聞發佈會,通報了上海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情況。在一級響應期間,對在上海沒有居住地、沒有明確工作的人員,原則上加強勸返力度,暫緩入滬。從重點地區來滬返滬的人員,應按規定接受為期14天的隔離觀察,一律不得外出;出現發熱症狀的,應按規定就診排查。

2月10日上午舉行的上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新聞發佈會,通報了上海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情況。在一級響應期間,對在上海沒有居住地、沒有明確工作的人員,原則上加強勸返力度,暫緩入滬。從重點地區來滬返滬的人員,應按規定接受為期14天的隔離觀察,一律不得外出;出現發熱症狀的,應按規定就診排查。


2月10日上午舉行的上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新聞發佈會,通報了上海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情況。在一級響應期間,對在上海沒有居住地、沒有明確工作的人員,原則上加強勸返力度,暫緩入滬。從重點地區來滬返滬的人員,應按規定接受為期14天的隔離觀察,一律不得外出;出現發熱症狀的,應按規定就診排查。

2月10日上午舉行的上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新聞發佈會,通報了上海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情況。在一級響應期間,對在上海沒有居住地、沒有明確工作的人員,原則上加強勸返力度,暫緩入滬。從重點地區來滬返滬的人員,應按規定接受為期14天的隔離觀察,一律不得外出;出現發熱症狀的,應按規定就診排查。

2月10日上午舉行的上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新聞發佈會,通報了上海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情況。在一級響應期間,對在上海沒有居住地、沒有明確工作的人員,原則上加強勸返力度,暫緩入滬。從重點地區來滬返滬的人員,應按規定接受為期14天的隔離觀察,一律不得外出;出現發熱症狀的,應按規定就診排查。


2月10日上午舉行的上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新聞發佈會,通報了上海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情況。在一級響應期間,對在上海沒有居住地、沒有明確工作的人員,原則上加強勸返力度,暫緩入滬。從重點地區來滬返滬的人員,應按規定接受為期14天的隔離觀察,一律不得外出;出現發熱症狀的,應按規定就診排查。

2月10日上午舉行的上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新聞發佈會,通報了上海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情況。在一級響應期間,對在上海沒有居住地、沒有明確工作的人員,原則上加強勸返力度,暫緩入滬。從重點地區來滬返滬的人員,應按規定接受為期14天的隔離觀察,一律不得外出;出現發熱症狀的,應按規定就診排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