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散】阿壩州出臺三十條措施全面升級疫情管控

阿壩州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應急指揮部公告

(第6號)

自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州上下快速反應、積極應對,廣大黨員幹部、醫務工作者、公安幹警站在一線、忘我工作,社會各界和各族群眾積極響應、支持配合,各項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目前,疫情防控進入最關鍵階段,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力爭阿壩州成為“無現症病例區”,決定對疫情防控措施進行全面升級,現公告如下。

一、進一步嚴格屬地管理原則,落實州、縣(市)、鄉(鎮)、村(社區)屬地責任,切實做到組織到位、防控到位、保障到位、宣傳到位、監管到位;落實黨委、政府各級各部門屬事責任,切實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

二、進一步嚴格入州通道管理,按照全州卡點“三圈層”佈局,對進州車輛和人員,逢車必查、逢人必檢,不漏一車一人,嚴防疫情輸入。

三、進一步嚴格縣域卡口、鄉域卡口、村級卡口管理,實行小區卡口、單位卡口、戶間卡口、樓棟卡口防控管理。

四、進一步嚴格外來人員管理,所有外來人員一律勸返,不願返回者實行14天定點隔離觀察,食宿費用自理;對轄區外來人員進行拉網式排查,不漏一戶一人,做到防控篩查全覆蓋、人員掌握零遺漏。

五、進一步嚴格開展全方位、地毯式傳染源排查,確保縣不漏鄉、鄉不漏村、村不漏戶、戶不漏人。

六、進一步嚴格返崗復工管理,從州外返崗人員必須如實報告個人近期活動軌跡、身體健康狀況,返州後原則上居家觀察14天,倡導網上辦公辦事。州、縣(市)窗口部門開闢網絡辦理渠道,實行網上業務辦理。企業人員按復工復產要求管理。

七、進一步嚴格執行學校延遲開學規定,按照“人員安全、場所安全”要求制定師生返崗、學校開學工作預案,待條件成熟後分學校、分區域、分批次組織師生返校。

八、景區景點、圖書館、文化館、博覽館、電影院、娛樂場所、茶樓、網吧等非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暫停所有旅遊營銷活動。暫停對外開放宗教活動場所,取消一切宗教佛事活動,教職人員、信教群眾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宗教活動場所內和場所外聚集。

九、所有村組、居民小區、機關單位、宗教場所實行封閉式管理,對所有進入人員進行信息登記、體溫檢測、逐一排查。

十、農貿市場、農資市場、生活用品商場、超市等必須設立體溫檢測點,對進出人員進行體溫檢測,服務人員必須佩戴口罩。每戶家庭每兩天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不佩戴口罩一律不得進入購物場所。快遞、投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

十一、紅事一律取消或延期;白事一律從簡,並報村組(社區)備案,村組(社區)派幹部全程參與監督管理。

十二、禁止2戶及以上家庭聚餐聚會,禁止任何集體、餐飲服務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聚餐聚會活動。發揮村(居)民自治作用,強化投訴舉報工作,增強村(居)民自我監督、自我管理能力。

十三、嚴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活動,從嚴從重打擊非法獵捕、非法經營、非法飼養野生動物的行為。

十四、加大關鍵部位和重點場所監測力度,加強公共場所、重點區域、重點部位消殺滅處理,做到全覆蓋、無死角。強化垃圾、糞便、汙物無害化處理,防止二次汙染。規範醫療廢棄物的收集、貯存、轉運、處理,嚴防醫源性傳播。

十五、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第一時間向村組(社區)報告,到指定醫院發熱門診就診,嚴禁瞞報、漏報、遲報。

十六、零售藥店出售退燒、咳嗽類藥品,實行實名制登記,第一時間上報當地衛健部門。

十七、嚴格落實首診負責制,建立快速診療通道,對確診患者全力救治,對疑似病例發現一例隔離一例,對發熱病人應收盡收、應治盡治,最大限度提高治癒率、出院率。

十八、對密切接觸者、無症狀感染者,必須科學設置隔離點,嚴防醫院成為疫情傳播地;對留院觀察、定點隔離、居家隔離人員,做好安全防護、生活保障、家屬安撫以及守衛看護等工作。

十九、加大鄉鎮衛生院、村(社區)衛生室醫務人員的培訓,提高疾病識別、初步處理、感染控制和防護能力,發揮“前哨陣地”作用,確保疫情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二十、嚴格疫情防控物資儲備和調配管理,N95口罩、醫用防護服、護目鏡等重要物資優先保障定點醫院和一線醫務人員,認真做好農村消毒用具、口罩、防護服、體溫計等物資保障。依法嚴肅查處哄搶、截留、囤積重要疫情防控物資等行為。

二十一、強化捐贈資金管理,統籌接收、調配和運輸捐贈物資,除捐贈者明確指明用途外,全部用於疫情防控重點地區、重點部門。嚴肅查處騙取、挪用、非法侵佔行為。

二十二、涉及醫用物資、生活必需品和重大工程、重大項目的企業,在滿足“人員安全、場所安全”前提下,儘快有序復工復產。

二十三、企業人員因隔離、留觀或政府採取緊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不得隨意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不得退回勞務派遣用工。

二十四、落實糧食安全、“菜籃子”縣(市)長負責制,切實保障蔬菜、肉蛋奶、糧食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供應。加大醫療物資及居民日用品價格巡查力度,從嚴從重查處哄抬物價、囤積居奇、短斤缺兩、製假售假、不實宣傳誤導消費等行為。

二十五、加大對疫情防控一線醫務疾控工作者、公安幹警、基層幹部等的關心關愛,有針對性做好心理疏導等人文關懷。嚴格落實防護措施,強化醫務人員保護,確保健康安全。

二十六、強化基層防控,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和基層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帶頭投身疫情防控一線,深入村社開展防疫工作,廣泛發動群眾群防群控、聯防聯控、專防專控,堅決守住農村和城鎮社區第一道防線。

二十七、利用大喇叭、微信、QQ、流動宣傳車、標語等宣傳方式,通過藏漢雙語大力宣傳防護知識、防護措施,做到進藏寨入羌鄉、進寺廟入扎康,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及時發佈疫情發展最新動態,引導群眾關注官方疫情,做到不信謠、不傳謠。對惡意造謠傳謠和發佈不實信息的,依法嚴肅查處。

二十八、大力宣傳醫務人員和各條戰線防控人員克服困難、守護人民健康的先進典型和感人事蹟,積極推廣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大力宣傳社會各界、愛心人士捐款捐物、全力支持我州疫情防控的大愛情懷,凝聚眾志成城抗擊疫情的強大合力。

二十九、以最嚴標準強化督促檢查,以最嚴力度強化問責問效,對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服從統一指揮調度、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等問題,從嚴從重從快查處,依紀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三十、鼓勵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對全州各級各部門疫情防控工作進行監督,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投訴、舉報(電話:12345),州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將對有價值的線索給予適當獎勵。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上述禁止性措施解除時間視疫情防控形勢另行通告。


阿壩州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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