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很多小可愛有問過職前菌關於試用期的問題,
職前菌為職場小萌新們準備了一份《試用期權益》的考卷。
趕緊測一測,看看自己是否還有知識盲區吧~
1.試用期要籤勞動合同嗎?
A
根據每家公司的實際情況而定
B
必須籤
C
轉正才籤
【解析】《勞動合同法》明確指出,建立勞動關係就應當訂立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該在勞動者開始為其工作時就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而不是在試用期期滿後才簽訂勞動合同。
籤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或者試用期間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都是不合法的。
《勞動合同法》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答案】B
2.試用期一般是多久?
A
1個月
B
3個月
C
簽訂不同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長短有所不同。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答案】C
3.試用期可以延長嗎?
A
如果沒有達到公司要求,公司有權延長一個月
B
不能延長
【解析】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答案】B
4.試用期,員工能解除合同嗎?
A
員工可以提出離職,但需要等公司招聘到交接的人
B
員工可以提出離職,但需要提前1個月申請
C
員工可以提出離職,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
【解析】試用期間,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都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就解除權而言,勞動者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解除勞動合同,這相比勞動合同期內提前三十日的義務,自由度大幅增加。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試用期可以看作是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的考察期。
【答案】C
5.試用期被辭退是否可以要到賠償
A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試用期員工,如果被辭退,員工可以直接找用人單位賠償
B
如果用人單位無法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員工可以申請賠償
C
用人單位說的算,哪有什麼賠償
【解析】法律也賦予了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但必須要提供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具體證據,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舉證責任由用人單位承擔。
遵循相關的程序規定,用人單位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並能給出合理理由後,可以終止試用,且不用承擔由解除勞動合同帶來的賠償責任。
否則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按法定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答案】B
6.試用期的工資和轉正後的工資一樣嗎?
A
試用期工資比轉正工資低500元
B
試用期工資和轉正工資必須一樣
C
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合同工資的80%
【解析】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答案】C
7.試用期要交保險公積金麼?
A
轉正後才繳納
B
試用期就需要交納
【解析】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在此期限內,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五險一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是法定義務。
【答案】B
8.短期工作也要有試用期嗎?
A
所有工作都需要有試用期
B
短期工作不需要有試用期
C
不滿3個月的工作不需要試用期
【解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答案】C
9.試用期可以享受哪些權益?
A
年假
B
員工培訓
C
以上全選
【解析】《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是勞動關係存續的一個正常階段,在此期間內,勞動者的各項權益均與在勞動合同期一樣,受到法律保障。
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享有全部的勞動權利,這些權利包括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還包括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民主管理或者就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用人單位進行平等協商的權利。不能因為試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與其他勞動者區別對待。
【答案】C
10.如果在試用期內權益受到了損害,怎麼辦?
A
默默地離職找下一個工作
B
在網上發帖抹黑企業
C
申請當地的勞動仲裁
【解析】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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