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遼寧省公安廳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維護醫療秩序的通告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醫療機構特別是疫情定點救治醫院及發熱門診作為救治防疫工作的主戰場,發揮了突出作用。近期,全國陸續發生侵犯醫務人員人身安全、擾亂正常醫療秩序的案件,嚴重影響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開展。為了切實保護醫務人員和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維護良好的醫療秩序,確保疫情期間醫院平穩有序地開展救治工作,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凡實施下列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現通告如下:

  一、毆打、故意傷害等嚴重危害醫務人員人身安全的;

  二、以暴力、威脅等方法非法限制醫務人員的人身自由,或者公然侮辱、恐嚇、誹謗、追逐、攔截醫務人員的;

  三、對醫務人員實施撕扯防護用具、吐口水等行為,可能導致醫務人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

  四、以暴力、威脅等方法拒不接受醫療衛生機構的檢疫、隔離、治療措施,或者阻礙醫療衛生機構依法處置傳染病患者屍體的;

  五、強拿硬要或者故意損毀、佔用、哄搶醫療衛生機構的財物,或者在醫療衛生機構違規停放屍體、擺放花圈、焚燒紙錢、懸掛橫幅堵塞大門、起鬨鬧事,造成秩序混亂、影響疫情防控工作正常進行的;

  六、非法攜帶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醫療衛生機構的;

  七、其他侵犯醫務人員安全、擾亂醫療秩序的情形。

  有上述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治安處罰。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遼寧省公安廳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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