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縣:疫情來臨最強管控發出(居)民出行臨時管控的通告

獻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關於在全縣範圍內進一步強化村(居)民出行臨時管控的通告

鑑於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入關鍵時期,為進一步堅決阻斷人員流動,防止疫情擴散,經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自公告之日起,在全縣範圍內進一步強化村(居)民出行臨時管控措施。具體通告如下:

一、全縣所有村(居)民每戶家庭每週只能安排1名家庭成員戴口罩外出五次採購生活必需品。其他人員除生病就醫、疫情防控、公務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基本生活及其它涉及國計民生的重要崗位上班之外,原則上不再外出。

二、全縣所有村、社區、居民小區全部由所在鄉村和包聯單位實行封閉式管理,每村只保留一個進出口,其餘全部封堵,憑本人有效證件及村委會證明或小區通行證進出,村(居)民進出一律測量體溫,逐車逐人登記造冊。外來車輛和人員一律不得進入,特殊情況由管理人員做好體溫檢測,並登記備案。快遞、外賣人員實行無接觸配送。執行公務人員必須持有單位證明(加蓋單位公章)出入。非必要外,縣界嚴禁外縣人員進出。縣城進出口設置檢查點,嚴格限制人員進出縣城,各鄉鎮也只保留一個出鄉道口,設置檢查點,其餘全部封堵,堅決阻斷人員無序流動。

三、全縣所有村、社區、居民小區確有需要出縣的人員要提前報告,經村委會、包聯單位同意並做好登記後方可外出。返回時,要先如實報告在外軌跡,經核實且無發熱等症狀,經村委會、包聯單位同意後方可返回,返回後要居家隔離14天。所有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由本單位遵照上述要求執行。

四、全縣所有村、社區、居民小區內生病需就醫人員,除在縣內不能救治的病之外,一律在縣內就診。有發熱等症狀患者必須先到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就診,併到所在村委會、包聯單位或本單位履行嚴格的報備手續。

五、全縣所有非涉及村(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與村(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超市(含商場商店中的超市)、菜市場、副食品店、便利店、食雜店、果菜店、藥店(含獸藥店)、農貿批發市場以及加油(氣)站等經營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殺,進入人員一律測量體溫、佩戴口罩。

六、嚴禁縣內所有人員在疫情防控期間組織或者參與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動。“紅事”停辦或延期,“白事”一律從簡,並提前向所在村委會、包聯單位或本單位報備。

七、縣城區以外人員一律不得返回縣城務工或經商,凡外地在縣內務工或經商人員如需返回的,需向所在的鄉鎮或街道辦致電或發函,經允許後方可返回,返回後要先在居住地隔離14天。除經批准的工商企業外,其他工商企業一律不得開(復)工(業)。工商企業復工(開業)所需的外來返縣人員,要先在居住地隔離14天。所有返縣人員隔離期滿後無發熱等症狀方可上崗。

八、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控和及時報告,如出租房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體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九、公安機關將加強備勤,對拒不聽從各管控點和其他疫情防控工作人員管理勸阻、強行通過、尋釁滋事的,依法從快從重從嚴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堅持每天對各村或居民小區內主次道路、公共活動場所等重點部位進行衛生清理和日常消毒,生活垃圾及時清運,口罩等防護用品放到集中回收點,垃圾箱及時消毒。

以上管控措施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獻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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