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化市關於暫停零售藥店 銷售“退燒藥”的公告

綏化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關於暫停零售藥店

銷售“退燒藥”的公告

為進一步落實落靠疫情防控工作,堅決做到排查“不落一戶、不漏一人”,防止交叉感染,有效規避群眾發燒、發熱自診自治造成生命健康損害,經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研究決定,自2020年2月11日12時起,全市所有零售藥店暫停銷售“退燒藥”(具體範圍以藥品說明書功能主治為準),有發燒、頭疼、鼻塞、打噴嚏、咳嗽、乏力等症狀的患者,應儘快到當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接受正規醫療診治,以免貽誤病情。

各縣(市、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要統籌解決好發熱發燒群眾就診交通問題;統籌調配醫療資源,及時滿足群眾診療和用藥需求;對違反要求、擅自銷售“退燒藥”的,將予以嚴厲打擊。

解除暫停銷售“退燒藥”時間另行公告。

綏化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11日

绥化市关于暂停零售药店 销售“退烧药”的公告
绥化市关于暂停零售药店 销售“退烧药”的公告
绥化市关于暂停零售药店 销售“退烧药”的公告绥化市关于暂停零售药店 销售“退烧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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