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學生去海里游泳溺水。家長一直在責怪學校不來海邊巡視。學校是否承擔責任?

孤獨流浪者21040367


每年臨近暑假,學校總會三令五申強調注意安全,防範溺水事故的發生。老師也會在班上對孩子們千叮嚀萬囑咐,然而,令人痛心的是,每年暑期總會發生學生游泳游水的禍事!

本來,一個家庭遭遇這樣的慘事值得同情,活生生的孩子就這樣從世上消失了,再也回不來了,做父母的怎麼會不悲痛欲絕?

但是,出了事不問青紅皂白,就到學校去鬧,把責任全推到學校和老師的身上,非但會引起公憤,而且涉嫌違法,還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作為孩子的第一監護人,在節假日裡應當對孩子負完全責任。

非教學時間發生的任何意外,都與學校和老師無關。除非這種存在重大危險的事是由學校佈置學生或老師暗示去參與的,比如說學校要求學生假期學會游泳,或者老師說過“不會游泳算什麼男子漢?”之類的話。

沒有哪個學校或者老師敢這麼幹!

所以,多是學生自己三五成群或單溜去游泳的。週六到海里游泳遭滅頂之災,怪老師不去海邊巡邏,這種邏輯怎麼也說不通啊!

20多年前,我們一個高三同學,快高考了,放學跟一大群人到河裡游泳,溺水身亡。寄宿制高中,家長痛哭流涕但並未校鬧。學校出於人道主義,給了一點經濟上的補償,家長還表示感謝。

現在不一樣了,只要出一點事,首先把責任完全推給校方,第二步就是索取高額賠償。如果不幸發生孩子意外身故的事情,更是連遺體、花圈都弄到學校門口。

有些話實在說不出口,還是交給法律去處理吧。

依法治教才是維護校園安全、保障教學秩序的最好遵循,講人情,在當下真不適合。


劍客談教育


學校和老師居然不去巡海,這太不負責了。。建議廢除學校,解散老師。。。

所有學校全部改成監護院,女老師全部改編成保姆,男老師全部改編成保鏢。。

一個學生配3個保姆、10個保鏢。。。

學生要下海,保鏢陪著下海,學生要上天,保鏢陪著上天。

學生要摘星星,保姆要去摘,學生要拉屎,保姆幫他拉。

祖國的花朵,必須這樣保護。。


大家一起舉報販野


週六,學生去海里游泳溺水。家長一直在責怪學校不來海邊巡視。學校是否承擔責任?

我以為這樣的事情學校是不應當承擔責任的。

誰的時段誰來管。學生在學校裡,學校就要承擔管理的責任。學生出了校門,家長就要承擔管理的責任。

孩子安全、健康地成長,是學校、家庭、社會共同的責任。近年來在孩子安全問題上,總是有人喜歡無限放大學校和教師的責任。只要孩子出點事,總是想著去找學校和教師的責任,卻從來不會從自己身上找問題。就拿這個去海里游泳溺水的孩子來說,孩子在家裡,監護人應該是家長,為何要責怪學校不來海邊巡視呢?為什麼要把責任扯到學校身上去呢?

孩子安全,事大如天。學校和教師有教育、管理、告知的義務和責任。但是絕非不分時間、不分地點,都要學校和教師負責任。學校和教師的責任沒有邊界,無限放大,自然導致一部分人在孩子安全問題上動不動就找學校找教師的麻煩。而一些地方、一些學校也是自我放大責任,為了防止學生出現安全問題,進行無縫隙管理。有些地區竟然讓學校參與巡河巡海邊,為什麼偏偏要學校和教師幹這樣的工作呢?為什麼不讓家長來幹呢?


三尺講臺一路行吟


這個問題有三個關鍵詞,週六,海里,溺水。有了前面兩個條件,最後導致結果是溺水。我們來看看他們有沒有直接的關聯。週六和海里導到溺水,第三者是學校,那麼又該有什麼樣的責任和義務,學校是教育人的地方,也是在學校場所教育人類,讓人們擺脫愚昧,難道學校沒有教育你的孩子注意安全,沒和你家長簽定責任安全書,上面不是明明白白寫清楚了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可以說學校盡到了責任,學校還承擔什麼責任呀?

那家長為什麼不找河長呢?明明孩子在海里溺水的,直接找河長吧?為什麼不讓河長在海上修一個蓋蓋,不讓孩子進海里,因為孩子直接在海里溺水的,直接找河長最直接,該讓河長每天派人在河邊巡邏,狀告河長沒有盡到責任,沒有立安全牌,也沒有直接派人巡邏,導致孩子溺水,在責任方面,如果河邊沒有立安全牌,狀狀河長也是有道理的。


陳海底漁


學生離校後發生的意外事故與校方無關。

這不是冷漠的答案,而是事實。

各校對學生安全及意外傷害這種重要的事制定了相應的制度。其中就有校內、校外事故承擔責任的細則。

我們學校在開學不久,讓學生將制度帶回家,讓家長細細閱讀,無異議後簽了字同意。班主任也進行了跟進,以電話溝通方式專門詢問了家長,是否仔細看了細則,尤其是校內校外學生的安全問題,責任問題。

因為學生需要家校合一的教育。學生在校內,學校有責任對他們進行安全教育,並且解決校內存在的隱患,老師經常關注著他們,他們學習生活在安全的區域內。

可到了校外,家長有權進行監護,保障他們在校外的行為活動是安全……

讓孩子安全、健康的學習、生活,是每位家長和每所學校的初衷和願望。


影像印象


學生週六海邊游泳溺水死亡,要學校承擔責任,理由是學校沒有派教師海邊巡查。可笑!孩子溺水死亡,誰都惋惜,誰都痛心,包括家長教師和社會的每一個人!然而,家長的態度令人不解,家長對孩子溺亡的歸因卻令人遺憾!按家長的邏輯,孩子只要進學校唸書,發生意外,學校都得承擔責任。豈有此理!難道孩子在哪都要老師跟著?晚上睡覺發生意外也是老師的責任?顯然是荒謬要求!

事實上,家長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孩子在校期間,監護責任轉移到學校,學校要承擔孩子在校的安全監護職責。除校內外,其它監護責任都由家長負責。顯然這位家長的孩子發生這起意外死亡事故的責任,要由家長負責,而學校沒有半點責任。如果學校沒有對學生進行包括禁止野浴方面的安全教育,學校要承擔安全教育失職的責任,而不承擔週六派教師到海邊巡查的責任。


長江源1461209671579


當學生離開學校時,作為孩子監護人的父母必須對他們的孩子負責。這與學校無關。即便有關係,也只是安全教育不到位。真正的責任在於父母。

每年暑假,在不同的地方都有很多學生溺水的案例,而且幾乎所有的學生都被淹死了

。看到一個個的孩子夭折,真是令人遺憾。這種悲劇必須引起家長和學校的關注,為孩子們創造一個全方位的安全平臺。就學校而言,必須加強這方面的教育。必要時,應該開設流浪課程,教學生自救。從父母的角度來看,孩子放學後,他們應該負起監護人的責任,好好照顧孩子的課外活動。他們必須時刻保持警惕。如果孩子出了什麼事,不要盲目追求學校的責任。即便要追究,也應該分清事實,講道理。出了問題,不要胡攪蠻纏撒潑。

目前,一些家長有一個特別嚴重的問題。只要他們的孩子出了什麼事,他們就應該首先尋找學校的責任,而不是自己尋找問題。假設學校星期六沒有放假,而是把所有的學生都集合起來補課,學生們偷偷跑到海里游泳,家長們就會抓住學校管理不到位的責任,但這是不合理的。

無論發生什麼樣的事故和傷亡,教師和學校都應該形成“確保孩子安全”的共識。這需要定期的安全教育,以建立孩子的安全意識。許多父母在孩子發生事故後首先想到的是如何勒索學校,並使用最世俗的方式向學校要求賠償。這些事故的發生為未來的教育敲響了警鐘。學校和家長應該把這當作一個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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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六學生溺水,責任在誰?

1、學校是孩子學習知識的地方,老師傳道授業解惑,學校不是孩子24小時的保鏢,何況是週六休息時間?學校有責任在平時給學生灌輸各種安全知識,但家長責怪學校不來海邊巡視,就過了。

2、家長失去孩子痛心疾首之心可以理解,但也不能亂了心智,一味把責任推卸給學校,家長才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


Fun肆生活


我們要理解家長的喪子之痛,但理解歸理解,教師這個鍋不應該背。包括那些讓老師在假期巡湖巡河的行為也應一併拒絕。安全教育做到位了就行,難道老師要給每個學生裝上個定位系統好監控他們嗎?不能一有事就找老師找學校,包括現在很多的非教育事情都讓學校,讓老師來完成,搞得老師學校什麼都要做。家長也老是找老師學校的不是。


大同在路


週六屬於假期,為非工作日,不在學校,也不是學校組織的活動,不知學校有什麼義務來看管孩子。

父母是孩子的監護人,何為監護人,是在孩子不明白的時候給予教導,並提供恰當的條件讓孩子健康積極的成長。孩子在沒有長成之前是父母的責任,父母傾注了大量的心力和財力來撫養孩子。他們的喜怒哀樂,父母會時刻在意,關注。學校只是孩子人生路上的一個個驛站,不會一直陪伴他們。只有父母才會長期陪伴。

出現溺水這種事情,學校只會惋惜,父母卻會痛不欲生,所以父母應該責怪自己,沒有盡到應有的關愛和監督,而不應該把責任推給學校。如果是在學校發生,或者是在學校組織的活動中發生,那麼學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現在這種情況,何來責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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