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記承租人信息房東被罰款200元


未登記承租人信息房東被罰款200元


連日來,荔城公安分局鎮海派出所組織警力對返莆人員情況進行排查,加大疫情防控特殊時期的摸排工作。2月4日下午,民警通過標準地址二維碼工作訪查,在鎮海街道東里巷查處2名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信息違法人員陳某、黃某。


經查,出租房房東陳某、黃某於今年1月16日起將房屋出租給外來人員程某、黃某居住,一直沒有按規定登記程某、黃某的姓名、身份證種類和號碼,也沒有向公安機關報備。2月4日,鎮海派出所依法對出租人陳某、黃某處以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警方提醒廣大出租人,一定要履行出租屋治安安全責任,如實登記、申報承租人及同住人員信息,共同維護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



未登記承租人信息房東被罰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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